第三,在反腐敗鬥爭的根本宗旨方麵,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維護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這是十六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最重要的經驗。群眾利益的充分滿足,有賴於對公眾民意的充分尊重。秉持“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理念,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原則與構建“責任政府、服務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潔政府”的目標緊密結合起來,加強公共政策的科學化,推動公共服務的精細化,保證公共利益的親民化,把公權監督、行政問責、公眾參與、民主評議,努力體現到同人民群眾發生聯係的各個環節和細節當中。

第四,在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戰略方麵,把反腐敗作為一個係統工程,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著力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在大力推進經濟體製改革的同時,十分注意從管權、管錢、管人等容易產生腐敗現象的具體體製、製度和薄弱環節入手,通過體製、機製和製度的創新,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中,教育、製度、監督三者相互依存、有效結合、相互促進,統一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懲防腐敗的綜合實踐中。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

第五,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務方麵,堅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加上執法監察、廉政文化建設、源頭治腐、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等,構成20世紀90年代以後反腐敗鬥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內容。反腐敗的目的是增強黨的拒腐防變的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既對極少數腐敗分子嚴厲懲處,使他們在黨內無藏身之地;同時,又著眼於教育和防範,針對新形勢下黨員幹部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問題,見微知著,防微杜漸,製定道德和行為規範,及時教育,防患於未然。這樣,就在全黨逐漸地築起了拒腐防變的黨紀國法防線和思想道德兩道防線,對於反腐敗鬥爭的勝利具有戰略意義。

第六,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步驟方麵,堅持戰略上總體規劃,戰術上分階段部署,從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具體問題抓起,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反腐敗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既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又要有現實的緊迫感。我們黨在工作目標上,堅持把長期性任務和階段性目標緊密結合起來;在工作思路上,堅持從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首先遏製住腐敗蔓延的勢頭,進而逐步把腐敗減少到最低限度;在工作方法上,在從宏觀上作出戰略規劃的同時,還注意從群眾反映強烈、幹擾改革開放、阻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政策界限比較清楚和經過努力能夠取得成果的問題入手,提出明確、具體的階段性要求和目標,集中力量進行整治,力求抓一項成一項,積小勝為大勝。

第七,在反腐倡廉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方麵,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紀檢監察部門努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政治、思想、作風、紀律上積極營造有利於發展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製環境、誠信環境、服務環境,提高為發展第一要務服務的能力;堅持“以人為本”,求真務實,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提高保障群眾利益的能力;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善於整合社會資源,借助各方力量,形成反腐倡廉的強大合力,提高組織協調能力。保證領導與群眾、上級與下級、紀檢監察部門與其他部門同心協力,形成全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麵。

第八,在反腐倡廉的精神支柱方麵,堅持不斷擴大社會廉政文化的內化力量,鞏固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體係。中共十六大以來,針對黨員幹部在思想、組織、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共中央不失時機地進行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學習遵守貫徹落實黨章教育,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教育,八榮八恥教育和八大作風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正確認識和處理奉獻精神和利益原則、黨的事業和個人價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係,促進領導幹部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同時,明確公民道德規範和基本行為準則,麵向全社會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進家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這些舉措,都有效傳播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反腐倡廉打下了堅實基礎。

新時期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經驗,是中國共產黨對反腐倡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不懈探索的結晶,是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反腐倡廉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標誌著我國反腐倡廉工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隻有深入學習和正確把握這些來之不易的寶貴經驗,並在新的實踐中不斷加以豐富和發展,才能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