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是黨內民主深入發展時期。以胡錦濤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集體,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分析和研究了黨執政所麵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使黨內民主建設向製度化方向發展,黨根據新世紀國內外和黨內外的新形勢在十六大提出了“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的論斷,並在十七大要求全黨“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著力增強黨的團結統一”。這一時期,我們黨主要圍繞著推進黨內民主理論創新、發展黨內民主的基本思路,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製度和黨的委員會製度為重點,從改革體製機製入手,通過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製度,建立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案製度,建立黨代表提議的處理和回複機製,推行黨務公開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方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三、改革開放以來黨內民主建設的經驗

我們黨是一個善於總結經驗、發展理論的黨。改革開放以來,黨對黨內民主建設問題進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積累了豐富經驗。認真總結30年來黨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曆史經驗,對於今後黨內民主建設的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經驗一:始終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指導黨內民主建設。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指導中國的實踐,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建設不斷提高的重要思想理論前提。革命和建設的實踐證明,每次理論上的飛躍都會伴隨著全黨理論水平的提高。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繼續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的實踐,並形成了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科學理論體係,探索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要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以及為什麼發展和怎樣發展的問題,充分揭示了共產黨執政的基本規律,闡明了新時期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基本要求,解決了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保持先進性、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檢驗黨的建設的科學標準,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推向了一個新階段,更為發展黨內民主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指導。實踐證明,隻有科學理論指導下的黨內民主才會有長足的發展,否則必將失去前進的目標和動力。

經驗二:堅持走黨內民主建設與人民民主發展有機結合的道路。以黨內民主推動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建設不斷提高的有效途徑。在中國政治體係中,“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是構成社會主義民主的兩個基本方麵,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相輔相成,有機統一,相互促進。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積極發展黨內民主,實現黨內生活正常化,並積極推進政治體製改革,不斷健全和完善人民民主,實現了黨內民主建設和人民民主發展的有機結合。一方麵,人民民主是黨內民主最直接的來源之一,人民民主的實踐探索對黨內民主建設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沒有人民民主的充分發展,黨內民主也不會取得今天的成就。30年來,許多政策源於人民群眾在實踐中的創造,如在發展基層民主方麵,基層幹部群眾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其中許多探索得到總結升華,成為具有普遍性的經驗,有些甚至成為黨內民主的具體製度。另一方麵,發展黨內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邏輯起點和內在要求,黨內民主建設是推進人民民主發展的政治基礎和動力。通過發展黨內民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內民主建設的基本經驗。作為執政黨,隻有黨內重大問題的決策實現科學化和民主化,國家各項大政方針的製定也才能夠實現科學化與民主化。改革開放以來,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製度和黨的委員會製度為重點,從改革政治體製機製入手,建立和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製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與此相適應,我國人民民主製度的發展也上升到一個新水平,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體係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公民權利得到進一步的拓展,人民民主製度的發展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麵,這些成就充分證明,以黨內民主推動人民民主是黨內民主建設不斷提高的一個基本方略。

經驗三:通過加強製度建設實現黨內民主建設製度化和法製化。黨內民主建設的製度化、法製化,是中國共產黨走向成熟的根本標誌和主要體現,也是黨內民主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有了製度的支撐,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和促進黨內民主建設的健康發展。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們黨反思曆史、總結經驗教訓,對黨內民主建設的製度化和法製化有了深刻認識。1980年,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中指出“領導製度、組織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製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黨的十三大第一次把製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以論述,並提出了許多實際措施。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又陸續頒布了一係列發展黨內民主的條例、準則和規章,繼續建立和完善了比較完備的黨內民主法製體係,製度的逐步健全使黨內民主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十六大以後,黨更加注重黨內民主製度化與法製化建設,先後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並且在十七大報告中就黨的代表大會製度、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幹部票決製度、黨內選舉製度等多項製度的完善、推廣和試行作了具體要求。經過30年來黨內民主發展的實踐,以製度確保黨內民主已成為全黨共識,從製度上建黨,是黨在建設中逐步形成的重要曆史經驗,也是目前黨內民主建設所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

經驗四:以執政能力建設促使黨的決策民主化與科學化。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並將執政能力建設和發展黨內民主緊密聯係起來是黨一貫所關注的重要問題。早年毛澤東和黃炎培關於“曆史周期率”的探討,就是從如何跳出曆史周期率的角度論述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價值取向,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注重通過黨內民主的製度化、法律化來確保黨的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進而提高執政能力。江澤民也把發展黨內民主、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與全麵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聯係起來,堅持用時代發展的要求審視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強和完善自己。在總結黨內民主經驗及黨內政治生活存在問題的基礎上,黨的十六大提出發展黨內民主的基本著力點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的決策建立在民主化與科學化的基礎之上。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的曆史階段,以胡錦濤為代表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創造性地提出了黨的建設必須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核心的新思想、新觀點。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對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的五個方麵的基本要求,而這五個方麵也都離不開完善黨內民主和健全黨內民主製度。黨的十七大更是明確指出“必須把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核心內容抓緊抓好”,(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1頁。)從而將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推向了新的高潮。這樣,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也賦予了發展黨內民主以新的時代內涵和不竭動力,成為發展黨內民主的根本目的與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