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主上救了回去,住在月光堡裏。
我也終於見到了藏在麵具後的那張臉,那樣一個殺人不眨眼的人居然是一個如斯美麗的女子。美得讓人驚歎,可是那又和我有什麼關係,我需要做的隻是活下去。
八年我成功的完成了一個小殺手到一個頂級武器的蛻變,我學會了無聲無息的殺人,對方甚至還沒看清我是誰,我便可以輕鬆的割下他的腦袋。
主人賜了我名號——木舞。在那個群體裏,名號和代號完全是兩碼事,而我終於擺脫了叫小七的代號。
我殺人的標誌是血珠——被江湖人稱為招魂珠的珍珠。血珠既現,魂落九殿。我一次也沒有失手過。
弘大十年,我先後四次潛入墨國峰也城。峰也城,幾年不見,滿目瘡痍。這裏帶給我的東西太多了,我在這裏長大,在這裏家破人亡,在這裏嚐到了人情冷暖,也是在這裏我最心愛的妹妹死去了。
我殺了那個羞辱害死枯顏的畜生的一家,連同他們最小的女兒也一並處理了,我恨他們,我沒死,我便要他們統統給枯顏陪葬。
滅門案做得靜悄悄的,也許是為了粉飾太平,那狗皇帝居然將那個曾經的富貴家族付之一炬,對外稱,染惡疾,一夜之間一門暴斃,為防傳染,燒之。
我在屋頂上笑得冷淡,等著吧,狗皇帝,我就要來了。
花了幾日時間我終於潛進了皇宮,在三四五七四位皇子宮裏放了四顆血珠。
這是皇帝最愛的四個皇子,那一年我抱著枯顏在宮門外哭得半死不活,他卻沒有看我們一眼,既然他忍心看我家破人亡,那麼我也要讓他嚐一下這滋味。
我喜歡殺人帶給我的快感,我喜歡看著自己的劍刺進人胸膛,血濺在自己臉上的感覺。枯顏小時候喜歡熱鬧,這世界這麼多人,我唯一的願望便是要他們統統下去陪枯顏。
隻是偶爾月華照進我黑漆漆窗口的時候我會想起那一剪白衣,心中情緒翻湧,我便會揮劍在沙地裏亂砍一陣。
主上說我的心亂了,這樣不好。
主上終於給了我一個新任務,這一次不是殺人,是騙人。
像我這樣的人什麼沒做過,什麼不敢做,我想著我定會將那個人耍得團團轉。那一天顛簸的馬車裏我終於看見了我要騙得對象。
碧色的眼睛,精巧細致的五官,言談之間少有的靈氣,我晃了晃神,硬生生的將那句“枯顏”咽下肚子,這個人該是小公主,是主上的女兒。
她像枯顏一樣拉我的手,對我笑,輕靈的聲音說著那樣親和的話語。“小七,我不要奴婢,你可以做你自己喜歡的事情。”
心口不知怎麼的就一暖,我緊緊抓著她的手,一時間舍不得放開。
她的手那樣暖,唔得我渾身一顫。曾幾何時,枯顏也是這樣握著我的手,告訴我,木舞不要怕。
我不怕,隻是心裏忽的就退縮了,我要騙她,我竟是來騙她的!
在墨國的日子,我一個十八歲的人竟裝得和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子一般,很多時候我自己也分不清那是演戲還是真實。
雲朵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比其他女子有太多的不同,我很喜歡她,看著她的時候會想起枯顏,想起枯顏我就覺得很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