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崩,前此者,漢兵深入窮追二十餘年、匈奴孕重墮殰,罷極,苦之,自單於以下常有欲和親計(漢武帝崩駕,在此以前,漢朝的軍隊窮追匈奴二十多年,匈奴丟掉輜重,拋棄戰死者的屍體,極端疲乏,苦於戰事,自單於以下的匈奴官員都有和漢朝和好的打算)”。但仍舊沒有放棄對漢朝邊境的入侵。不過,漢昭帝時期(公元前87年—前74年),匈奴已經沒有發動大規模入侵的力量。一方麵因為“漢邊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為邊寇少利,希複犯塞(漢朝的邊境各郡縣的放烽火、守望製度非常嚴密完整,匈奴攻入邊境,獲利很少,因而很少再侵犯漢朝邊塞)”。另一方麵因為“(壺衍鞮)單於年少,初立,母闊氏不正,國內乖離,常恐漢兵襲之(匈奴第十一世單於壺衍鞮年齡幼小,初立為單於,他的母親作風不正,國內官民離心離德,常常擔心漢朝軍隊的突然襲擊)”。故不得不采取守勢,不是“穿井、築城、治樓藏穀(鑿井提供飲水,修築城牆,建築藏糧食的大倉庫)”,準備堅守,便是派兵“屯受降城以備漢,北橋餘吾(水),令可度(渡),以備奔走(派兵駐紮在受降城內,以防備漢兵進攻,在北麵的吊橋下麵的護城河中,蓄滿水,可以浮起渡船,使得撤退逃走時,有一條退路)”。同時把扣留了十九年的漢使蘇武等釋回,“欲以通善意(想用這項舉動表達對漢朝的善意)”,企圖緩和與漢朝的敵對關係,逐漸實現和親。
但和親的念頭盡管在匈奴貴族思想中盤旋,然而匈奴的騎兵仍不斷地在漢朝邊境出現。而且因為南下“邊寇者少利(侵犯漢朝邊境很少得到戰利品)”,因而扭轉馬頭,彎弓射向西方的漢朝的盟友——烏孫去了。史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此處據《漢書·匈奴傳》及《西域傳》;但據《宣帝紀》是在本始二年,即公元前72年),“匈奴數侵邊(匈奴數次侵犯漢朝邊境)”,又聯合車師共侵烏孫。第二年,複連發大兵,奪取烏孫的車延、惡師等地;虜去人民,並索取烏孫公主(即漢公主解憂),聲稱“趣持公主來(趕快派人送公主來)”,“欲隔絕漢(割斷漢朝和烏孫的友誼來往)”,企圖以武力脅迫烏孫脫離與漢朝的盟友關係。烏孫王昆彌和公主先後上書求救,於是漢朝組織了五路大軍,與烏孫聯合共兵員二十萬,在宣帝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發動了一次規模巨大、聲勢顯赫的出擊戰。這是西漢時期漢匈之間的最後一次大戰。這次戰爭完全是由匈奴貴族的侵犯引起的,漢朝與烏孫的出擊隻是反侵擾的行為。結果匈奴慘敗,自食其惡果。從此匈奴大為衰弱,分裂為南北單於兩支。“茲(即滋)欲向和親,而邊境少事矣(一心要與漢朝和親,邊境的戰禍很少了)”。
從公元前133年武帝發動戰爭,至此將近六十年,匈奴貴族的威脅才完全解除,匈奴貴族真是漢族的勁敵!如果沒有這五六十年的反侵擾戰爭及其最後勝利,漢朝北邊的安全,漢人的生命、財產,民族、國家的命運,封建社會經濟文化的前途,都是不堪設想的。武帝及其以後的君主對匈奴戰爭的正義性質和進步作用,於此可見。
武帝及其以後對匈奴戰爭的進步作用,不僅表現在解除了匈奴貴族對漢族的侵擾,而且表現在解除了烏桓、丁零、烏孫和西域各族人民所受匈奴貴族的奴役和剝削(雖然這不是武帝用兵的目的),使他們脫離匈奴落後的奴隸製的束縛,加強與漢族先進封建經濟文化的接觸,這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是有積極意義的。
武帝因發動自衛戰爭而招致無法避免的消極後果,即生產破壞、人口死亡、財力物力虛耗等損失,還有武帝後期發生的農民起義,都不能抹殺武帝時期對匈奴用兵的正義性質和進步作用。
對匈奴作戰是司馬遷《史記》的記述重點之一。在有關秦、漢人物的《本紀》《世家》《列傳》中,都有抗擊匈奴的史跡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