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漢朝徹底擊敗匈奴(1 / 2)

上文說過,張騫回長安以後,漢軍接著展開一連串對匈奴的主動進攻作戰。

戰果較大的共有三次,本書第三章“武皇具有兩麵性格”一節中已經講到,現再補充簡述如下:

第一次出擊發生在公元前124年,當年司馬遷二十二歲。統率軍隊的是衛青,副統帥是蘇建(蘇武的父親)、李蔡(李廣的堂弟)等人,由高闕塞(今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東部磴口縣附近)、朔方(鄂爾多斯高原)發兵。一年後(公元前123年),衛青又統率十萬將士從定襄(郡名,地在今內蒙古自治區中部,治所在今和林格爾縣西北)北上主動攻擊匈奴。

第二次出擊發生在公元前121年,當年司馬遷二十五歲。統率軍隊的是霍去病。漢朝通過這次勝戰,取得甘肅黃河以西之地(河西地),後來在那裏設置了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個郡縣。匈奴的伊穉斜單於追究駐守河西地的匈奴渾邪王的責任,迫使渾邪王率領四萬多人降漢,漢武帝將他們安置在天水、北地、上郡、西河、安定等地,分別建立五個屬國。

第三次出擊發生在公元前119年,當時司馬遷二十七歲,統率軍隊的是衛青和霍去病。衛青從定襄發兵,與伊穉斜單於作戰,將伊穉斜單於擊敗。霍去病從代郡(今山西東北部及河北省蔚縣附近)和北平郡(郡治在今河北省平泉縣)發兵,與匈奴左賢王軍作戰,將其軍隊殲滅。

最後那次出擊,雖然把匈奴趕得遠遁,但漢軍的人馬損失近百分之八十,使漢朝在短期內沒有能力再度發起大規模進攻。後來,漢朝忙於征服東甌、閩越、南越國、朝鮮、羌和西南夷等地,無暇北上,匈奴又有了喘息機會。

匈奴人在烏維單於(從頭曼單於算起,匈奴第六世單於,公元前114—前105年在位)和烏師廬單於(匈奴第七世單於,公元前105—前102在位)的領導下,兵力稍有恢複。

《史記》和《漢書》中對這段時期匈奴的活動記載如下:

匈奴“數使使於漢,好辭甘言求請和親(多次派遣使者到漢朝,用美好的言詞請求訂立和親的盟約)”,並對漢朝使者王烏“詳許(即佯許)甘言,為遣其太子入漢為質(假裝著用好話許諾他,說是看在王烏份上將派太子到漢朝去當人質)”。但隨即又反口,說這樣的條件“非故約。故約,漢常遣公主,歲給繒、絮、食物有品以和親,而匈奴亦不擾邊。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為質,無幾矣(這不是從前的盟約。從前的盟約是漢朝常差遣公主來,供給匈奴一定數目的繒、絮、食物,用這樣的方式保持和親的關係,匈奴也不去擾亂漢朝的邊界。現在卻要違反古時的盟約,要我太子去當人質,這是沒有希望的事)”。

但這時漢匈的力量對比已和漢初不同,漢朝當然不會再接受這種無理的勒索,因此這個時期的和親談判,並無結果。其實單於對於漢使的言辭全屬虛偽。當王烏再次出使匈奴的時候,“單於複以甘言,(目的)欲多得漢財物,紿謂王烏曰:‘吾欲入漢見天子,麵相約為兄弟。’(單於仍用甜言蜜語奉承他,想多得一些漢朝的財物,欺哄王烏說:‘我想到漢朝會見天子,當麵約為兄弟。’)”

漢朝信以為真,在長安為他築了一所迎賓館,以便接待。後來事實證明,“單於特空紿王烏,殊無意入漢及遣太子來質。於是匈奴數使奇兵侵犯邊(單於所說的那些話,不過是空言欺騙王烏,根本沒有誠意到漢朝來以致派遣太子來做人質。這時,匈奴多次派奇兵侵犯邊境)”。狐鹿姑單於(匈奴第十世單於,公元前96—前85年在位)並且揚言要“漢開大關,取漢女為妻,歲給遺我蘖酒萬石,稷米五千斛,雜繒萬匹,它如故約,則邊不相盜矣(漢朝應開放邊關,讓我們娶漢朝的女子為妻,每年送我們用新糧釀造的酒一萬石,粟米五千斛,各種絲織品一萬匹,其他方麵的優惠保持原約不變,那麼我們就不會在邊境上搶掠了)”。然而漢初數十年的經驗證明,漢朝開了大關,送了公主,給了財物之後,匈奴貴族並不能真正做到“邊不相盜(不會在邊境上搶掠)”。由此可見,匈奴貴族,實際上是運用軍事上的武裝掠奪與外交上的和平勒索兩種方祛,以攫取漢族的財物而已。

本來,漢朝在給了匈奴一定程度的打擊之後,在能夠確保邊境安寧的前提下,原亦不想深入窮追。因為漢朝一向認為“匈奴負戎馬之足……遷徙鳥舉,難得而製也。得其地不足以為廣,有其眾不足以為強。自上古不屬為人(匈奴仗持戎馬之疾足……如飛鳥一樣遷徙不定,就很難克製他們。取得了他們的土地也不算開疆拓土,統治了他們的人民也不算富強,他們自上古以來就不是我們的子民)”。隻要它不再騷擾邊境,也就不一定要和它長期兵戎相見。但匈奴貴族既不肯放棄勒索,更沒有停止軍事入侵,那麼當然隻有繼續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