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2 / 2)

我和妻子結婚幾年後,妻子的妹妹也結婚了,家裏住房條件差,外祖母的安置成為一個必須麵對的問題。妻子和大姐都提出讓外祖母和自己一起生活,這遭到了嶽父和外祖母的極力反對。嶽父的反對是出於自尊心——他不能讓自己的兒女養活自己的嶽母;外祖母的反對是出於對妻子的心疼——去大姐家,怕妻子傷心;到我家來,明顯地不現實,一室的房子,十幾平米,暫住可以,長居是艱澀而困難的。

於是,外祖母自己做主,回延邊了。

當然,以她的年紀,自己挑門過日子是不可能的,思來想去,她把自己交給了福利院。福利院在延吉的市郊,旁邊是光榮院,背後是一道長長的大梁。

為了能時常了解外祖母的狀況,我找單位的領導商量,把延邊劃成了我的分管片兒——那時,我在雜誌社工作,每年春秋兩季都要到包片兒的地區去跑發行。領導知道我的苦衷,欣然應允。這樣,春四月、秋八月,我都能去延吉,忙完工作後,到福利院陪外祖母住兩天。

我來,外祖母當然高興至極。她到福利院外邊的食雜店買牛板筋,買火腿腸,買牛肉絲,買小鹹菜,買白酒,然後,坐在一邊看著我吃喝。我喝酒,她勸我少喝;我不喝了,她又急得什麼似的,抓住酒瓶給我倒,生怕我喝不好。

她會問妻子的情況。

我一一作答。

她也問孩子。

我便向她描述兒子的樣子。

聽得高興了,她會笑,十分開心的樣子,一口的假牙都露出來;聽得不好了,就皺起眉頭,嘴巴緊緊地閉起來。

見麵總是快樂的。

最怕的是分別。

每次我走的時候,外祖母都會送我出大門,走了一程又一程,直至郊線汽車從後邊一輛一輛地趕過來。

我最後一次去看她,是秋天。這一次她隻送我到大門口,眼睛一直盯著我的臉,仿佛要把它刻下來似的。

她說:“你再不會來了。”

我笑了,說:“哪會。”

我走出很遠,她還站在那裏,扯起大襟擦眼淚。

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

就是那一年的冬天,外祖母走了,聽到她的死訊,我才恍然明白她最後說給我那一句話的意思。我和妻子要去奔喪,可是福利院來電話,說,外祖母的意思,人已經煉了,不留骨灰。

“你再不會來了。”

就算現在,夜深人靜了,想起這句話,淚水也會止不住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