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並不準確。分享不是共產主義的專利,原始社會就有了,你們美國人難道不教孩子和別人分享?”蔣卓君爭辯說。(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陪讀夫人》第85頁。)
卓君漸漸與露西亞這種極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發生了矛盾,但卓君一忍再忍。終於有一次,因為露西亞發現電話賬單上多出一個她並未使用過的電話號碼,雖然這個電話隻有83美分,而且卓君一再表示自己並沒有打過這個電話,還讓她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本,露西亞仍是不依不饒地窮追不休,根本不相信卓君的解釋。卓君感到露西亞傷害了自己,決定離開這兒,去租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再苦再窮也不願繼續寄人籬下了。喬丹醒悟到自己的疏忽,和廖沈焦急地四處尋找卓君。
引文:
……露西亞實在太過分了,她讓蔣卓君的自尊心受到極大的傷害,這是常人難以接受的屈辱。蔣卓君也許不願再回到他們家,想到這裏,喬丹很難過。
……
喬丹再一次認真地稱呼她,眼前這個看上去溫順的中國女人,原來骨子裏藏著這麼股傲氣……好一個外表溫柔而內心倔強的女人!
……
喬丹失望地說:“我知道,你在我們家感到很孤獨,很苦悶。露西亞有很多缺點,她不關心別人,眼裏隻有自己,這更增加了你的痛苦……”
喬丹露出懊喪的樣子:“……和你一樣,我曾經把她自私、吝嗇的缺點看做是猶太民族的個性特征……有的人甚至把這種防禦性行為發展到許多領域……”(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陪讀夫人》第171頁—179頁。)
在喬丹的說服、堅持下,露西亞向卓君道了歉。卓君暫時回到了露西亞的家。後來的日子裏,兩家人依然和睦相處。在喬丹對露西亞逐漸冷淡的壓力下,露西亞也試圖改變自己,努力學習為他人著想。
引文:
“科爾醫生給我的第一張處方是:學會關心別人……科爾醫生認為,我的個性很鮮明,很有主見,但是,我太極端,在表現自己個性時過於自私,沒有顧及別人的利益,所以容易傷害別人。他叫我記住這樣的話:給予和分享是最健全的INDIVIDUALISM,從中能夠為自己帶來很多樂趣。”(同上,第202頁。)
“蔣,我能幫你什麼忙嗎?”露西亞從樓上下來,對在廚房裏忙著準備中飯的蔣卓君問道。她今天下午要去舊金山參加一個銀行家的聚會,上午在家做準備。
今天是怎麼了?露西亞關心起她來了。來她家半年,蔣卓君從來沒有聽露西亞對她說過這句美國人幾乎每天都要說的話,她有點受寵若驚,慌忙說:“不不,我沒有什麼要幫忙的,你陪湯姆玩玩吧!”(同上,第199頁。)
這場風波過去之後,喬丹已在朝夕相處的日常生活中,一次次被卓君坦誠率真樸素的品質所打動,他向卓君表示自己愛上了她,但卓君對他說自己隻是喜歡他。
引文:
“可是,心理醫生不是全能的,他去過了,但很失望。因為他內心深處擺脫不了另一個人,也就是說他實際上悄悄愛上了另一個人……”
蔣卓君突然警惕起來,喬丹不是在玩什麼遊戲吧?然而她不動聲色地說:“……他愛的那個女人是不是也愛他呢?”……“不,那不是愛,”她竭力使自己平靜,“愛(LOVE)和喜歡(LIKE)是不一樣的,你能體會到這之間的差別。”(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陪讀夫人》第211頁。)
卓君身上那種毫不做作的自尊自愛和坦誠,贏得了喬丹的尊重和珍惜。在喬丹和露西亞真誠地為她生日舉辦的小小家宴之後,她將離開這個“家”,帶著自己用勞動掙來的學費,欣悅地走進大學校門,不再是“陪”而且還要“讀”。她終於自立了,這是卓君來美國的真正願望和夢想。
曾經短暫地走進了喬丹和露西亞家庭生活的蔣卓君,這個纖弱卻又頑強的中國女人,將會留在喬丹夫婦的記憶中。她用自己平常而天然的品質,扭轉了露西亞的偏見,也影響了露西亞一類美國人為人處事的方式。這部小說中這一個“個別”的中國留學生形象中,濃縮了許多中國人的影子。華族用耐心和忍讓,保護著自己近於固執的自尊,也悄悄改變著周圍的美國人。這種“潤物細無聲”的“軟性侵略”,是非常中國化的。《陪讀夫人》的故事結構、敘述方式雖然比較傳統,但語言質樸流暢,人物個性鮮明,情感真摯飽滿,有很強的感染力。
另外,在高小剛的短篇小說《紋斯船長》,嚴歌苓的短篇小說《栗色頭發》、《拉斯維加斯的謎語》、《女房東》,常罡的短篇小說《詩人的白襯衫》中,對於中國留學生堅守自己的民族尊嚴的種種艱辛,都有感人的描述。
高小剛的《紋斯船長》,結構緊湊嚴謹、語言密集簡潔、人物栩栩如生,是一部很有特色的作品。故事講述一位假期打工的中國留學生,在阿拉斯加的基納河口,同一位名叫紋斯的美國印地安男子,合夥包船運送鮮魚的經曆。傲慢冷漠蠻橫的紋斯“船長”,既不喜歡學生也不喜歡中國人,根本沒把那個瘦弱的中國小夥兒放在眼裏,他要求“我”一人幹幾個人的工作,在惡劣的工作條件下,從事危險又粗重的活計。“我”雖然不喜歡紋斯船長,但“我”留了下來。在以後長達兩個月“地獄”般的海上生涯中,“我”以頑強的意誌和智慧,擔負起超體力的高強度高技術勞作,一次次戰勝了險惡風浪以及精神上的孤獨,那種對自己身體和心理的極限挑戰行為,在作品中有大量近於殘酷的描述。漁季終於過去時,“我”和紋斯船長“如同兩具地穴裏出來的遊屍”,“我倆全瘋了”(上海文藝出版社《中國留學生文學大係——當代小說歐美卷》第267頁。)。“我”拿到了應得的報酬,也贏得了紋斯船長的尊重。
引文:
另一個可以察覺的變化,便是紋斯船長和我之間的緊張,已慢慢消解了許多。尤其自那次風暴中的遠航後,我覺得他增加了幾分對我的尊敬。每當我在艙裏休息,頭頂上很少再響起那令人憎惡的皮靴聲。他和我說話時,臉上也不再出現那種陰暗厭惡的神情。(上海文藝出版社《中國留學生文學大係——當代小說歐美卷》第275頁。)
我想,如果僅僅隻是為了打工掙錢,任何人都不會輕易用自己的生命作為抵押。“我”其實始終是在試圖證明某種與自己精神有關的東西,是尊嚴和價值、是自由和創造。《紋斯船長》刻畫的並非是那個自大凶狠的紋斯船長,而是作者本人,是“我”贏得紋斯船長尊敬的心理過程,“我”是華族男兒走向世界的形象——“也許還是我媽說得對,我從小,就長著那麼幾根鋌而走險的骨頭。”(同上,第261頁。)“我沒有選擇,隻有接受他的挑戰。”(同上,第271頁。)“我於是常想著我在阿拉斯加的那些日子。覺得那是我最自由、最有創造性的一段光陰。”(同上,第278頁。)
我願意用作品中的這些文字,作為第一部分論述的結語。因為它們形象地印證了我關於尊嚴的話題。許多年來,華族與來自各國的移民,共同創造著美國的繁榮,曆盡艱辛,九死一生,憑借的就是這種堅忍不拔的民族精神。
自強
但棲息於美國社會各階層的華族本身,不會僅僅滿足於向世界展示華族的優秀品質,文學作品也不會停留在對華族的讚美和憐惜上。隨著中國大陸留學生和移民越來越多地擁向美國,華族對於創業與成功、用才智與頭腦致富、參與美國政治的願望也越發強烈。第五代華族移民經過多年求學打工的辛苦之後,如今他們已漸漸羽翼豐滿來勢凶猛,在許多美國公司中成為技術主力或擁有了自己的產業。華族白領與華族商賈們,開始雄心勃勃地進軍曼哈頓華爾街、議會、英語文化世界。進入20世紀90年代,留學生文學顯露出逐漸成熟的趨勢,在許多作品中,都反映出“留學人”渴望融入美國主流社會,與美國公民共建這片自由土地的心態與行動。
小說中的故事在發展延續,從“自尊”邁入“自強”,步步為營。
特別值得介紹的是嚴力的小說《血液的行為》和薛海翔的《早安,美利堅》。
《血液的行為》是一部帶有荒誕色彩的現代小說。故事講述了一位來自大陸的留學生李雄,由於“文革”的遭遇,在心理上認同了自己身上流動的是地主爺爺遺傳給他的“地主的血”。爺爺生前曾在醫院裏換了20次血,認為自己已經把地主的血換成了貧農的血。爺爺更希望孫子出國前,能把血換成“無產階級”的血再走。李雄到美國後,為生計做過股票辦過公司,但都沒有成功。女友珍妮告訴他說,血液性格決定了一個人的大部分行為,她說她自己身上的血液成分是奶酪和土豆組成的。李雄由此終於醒悟到:“現代時代變了,我要換的不再是貧農的而是億萬富翁的血,或是天才的血。”“比爾·蓋茨幾年就把他的電腦公司發展成世界最大的電腦公司,這不是僥幸的事情。那可口可樂公司用一張配方就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公司,幾乎人人都喝可口可樂,人人的血液裏都有可口可樂,對了,必須讓可口可樂像血液一樣流動在血管裏麵才能做一個成功的商人。”(上海文藝出版社《中國留學生文學大係——當代小說歐美卷》第522頁—第523頁。)於是他開始癡迷地實施他的換血計劃,先用針管把自己的血抽出三管,再輸入三管可口可樂,感覺並無不適,精神也不錯。這樣堅持換了兩個星期的血,他的頭腦中迅速出現了各種經商的靈感。他和女友開始改裝一家即將破產的咖啡館,結果生意大好,預約的客人排隊排到了兩個月以後,還開了連鎖分店。他買的股票也翻了幾十倍,不到一年時間,成了千萬富翁。有一次,李雄被邀請為一家新落成的文化俱樂部剪彩,他大筆一揮就開了一張五萬元的讚助支票。活動中,有位詩人朗誦一首題為《紐約》的詩,其中的兩句詩給了他極其深刻的觸動:“紐約在世界的心髒裏洗血,把血洗成流向地球各地的可口可樂!”(同上,第527頁。)他驚訝竟然會有人同自己的想法如此投合,就想把這兩句詩印在餐館的宣傳品上,並與詩人會見交談,希望成為詩人的讚助人。他為詩人表演了自己換血的過程,還約請詩人來寫他的傳記。傳記出版後,此書發行的第一個星期裏就有幾十個人試著自己換血而被送到醫院搶救。政府為此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對李雄的血液進行化驗。雖然化驗結果證明李雄的血液裏有許多可口可樂的成分,但美國政府認為此書隻能作為科幻小說來推銷,並願與李雄簽訂秘密合同,給政府一些時間在醫學上研究這一特殊現象。李雄認為這樣的話,自己就變成了招搖撞騙的人,他的名譽受到了損失。政府官員讓詩人承擔責任,要詩人向公眾解釋說,是他的臆想症造成了現在的局麵,而李雄的成功隻不過被他借用來證明自己的臆想罷了。詩人說這樣的話,他的名譽也受到損失,除非在紐約的時代廣場上,樹立一個大型廣告牌,寫上他的那兩句關於洗血的詩,但政府不同意。最後李雄和詩人在真實和良心之間選擇了救人——為了避免更多的年輕人因換血貽誤生命,他們放棄了廣告牌,詩人繼續去寫自己的詩,李雄也繼續去做自己的生意了。引文:
珍妮說你應該交這個朋友,因為隻有他具有把血換成可口可樂的想像,你們應該是有血緣關係的。他說你這麼一說我倒是覺得可以讓他為我們寫傳記,他會寫得有聲有色,你覺得呢?她說是可以考慮的,隻不過一旦發表後就會有許多人也要去換血,這個世界就亂了。他說已經發現的東西早晚是要曝光的,隻是早一點和晚一點的事情,我倒是有欲望想看看世人的反應,那一定會很有意思,我現在都能想像輿論為這一事件所進行的風起雲湧……(上海文藝出版社《中國留學生文學大係——當代小說歐美卷》第531頁。)
這部小說雖然純屬虛構,但由於故事的起點和基調,建立在中國大陸幾十年實行的階級論和血統論的根源之上,所以仍給人以曆史的真實感。正如賽珍珠在20世紀30年代所說:“這些青年知識分子的智力結構也不得不受影響,就好比要從坑坑窪窪的鄉間小路時期一下子跳到飛機時代,中間的空隙是巨大的。”(學林出版社林語堂著《中國人》,賽珍珠原序。)李雄換血後立即獲得了商業靈感,實際象征著某種個人意識和觀念的轉換,從農業社會直接進入了工業文明時代。表明大陸來美謀求發展的華族青年,完全可擁有超越白人的頭腦和智慧,他們渴望著在美國享有與白人同等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他們比美國人具有更強的奮鬥拚搏精神、更為靈活與旺盛的創造力,一旦有機會進入發射基地,他們就會如同火箭般迅速升空,並攜帶著足夠的助推器。躊躇滿誌的李雄把自己的血換成了可口可樂,用美國的可口可樂滋養自己,他必須借助於美國的“高速公路”,來到達自己的目的地。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是美國人不可仿效的,因為他具有爺爺不按血型換血的遺傳基因,但美國人沒有。李雄是狂妄的,那種幾乎帶有自虐的野心和壯誌,清晰地透視和折射出華族執著的自強意識。
幾百年來,華族便是依靠這種自強不息的精神,成為美國經濟的支柱力之一。
當然,在小說揶揄調侃的語言表象下,潛在的主題中還另有多種隱喻,意在探討藝術與金錢的關係,詩人與商人、情感與商品的關係等等,小說中都有不俗的表述。隻因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內,在此不贅。
另一部要介紹的是薛海翔先生的長篇小說《早安,美利堅》。
故事簡介:
美國中部州山佛大學音樂係中國留學生伍迪,在自1985年開始的留學生活中,與台灣女同學關琴、美國女同學芭芭拉的戀愛交往過程中,逐漸對兩性觀念有了啟蒙式的認識,由好奇變得實用起來。
在1987年春節聯歡會上,伍迪“救場”,獲得大會主持人,年輕小寡婦伊娃·布萊恩的青睞。單純的伊娃抵不住伍迪的充滿“東方智慧”的進攻,瞞著父母,與伍迪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