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學不僅是作為教育—學術科目的人文學科群的統一原理,而且是對人文主義思潮的理論研究。更完整的概括是:人文科學是從哲學高度對全部人文現象的係統研究理論。所謂“人文現象”,不僅包括專業教育的人文學科與思潮形態的人文主義,而且包括人與自然關係(生產技術及自然科學)、人與社會關係(交往及社會科學)亦即全部人生活動的人文意義。
四
自然科學在17世紀建立起來後,迅速以其學科範型吸引與推動了傳統學術的“科學”化。18世紀出現的多部代表性經典著作均提出了“人性的科學”的課題。從洛克《人類理解研究》到休謨《人性論》,在近代科學發源地的英國,“科學”(science)的領域已從“物理”擴大到“人性”。休謨甚至將人性科學置於全部科學的前提與基礎地位。
但是,18世紀的“人性科學”,其主流觀念是以物理學為範型的“科學”(science)的推廣與運用。人文科學(the human sciences)采用了與自然科學(the natural sciences)、社會科學(the social sciences)同樣的構詞法。因而,準確說,這類“人性科學”是將人性當作物理客觀對象加以把握的“人性物理學”。例如,作為人性顯著特性的意識心理,便在物理學的作用與反作用定律下獲得說明。盡管休謨“不可知論”的懷疑主義精神指出了自然科學方法運用於人性意識的無效性,但由此所造成的一個後果是:人性研究不可能成為物理學那樣水準的“科學”,充其量隻是某種“準科學”。從而,在以物理學為範型的“science”觀念下,人性論成為低一等的知識。德國學者鮑姆加敦(Baumgarten)1750年創立“Aesthetica”(漢語譯為“美學”),也就是在邏輯知識之下(之餘)補充一門無法達到清晰概念科學的“感性的學問”。與之相反的另一個後果是,從浪漫主義開始,文學藝術家憤而退出科學知識領域,聲稱人性的真諦不係於科學、不是科學,而屬於藝術。藝術比科學更接近真理。從此開出了反科學主義的方向。如前所述,由於人文主義的現代性涵義是在以唯科學主義為對立麵的矛盾中確定的,因而這種對“人文科學”“科學”命名的非難與反對觀點擁有很大勢力。與此相關,“五四”現代性開端,作為時代旗幟的科學(“賽先生”)以中國古代人文傳統為批判對象,從另一個側麵也加深了漢語學界將“人文”與“科學”對立起來的成見。
其實,古希臘時代的“哲學”(philosophia),作為係統的知識與究極的真理追求,也就是“科學”。近代以後以自然科學為範型的狹義“科學”(science),在古希臘即包含在“哲學”的早期形態“自然哲學”中。這種與“哲學”同義或關聯的廣義“科學”語義語用,特別保留在德文的“科學”(Wissenschaft)一詞中。海德格爾指出,經費希特以“Wissenschaft”為詞根鑄造了“知識學”這個傲視近代物理學的術語後,“科學”(Wissenschaft)便享有了作為係統知識與終極真理的崇高地位。參閱《海德格爾選集》(下卷),孫周興中譯選編,上海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829頁。後來,不僅19世紀眾多創建人文科學的形態,而且20世紀胡塞爾所立誌建構的“真正的科學”的現象學與人文科學,都是在這一意義下使用“科學”一詞的。聯係到德國思想文化特別是哲學的終極追究與信仰氣質,我們不難理解“Wissenschaft”與注重實用經驗的英語文化傳統中的“science”上述差別。
因而,當用人文科學代稱的德文“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chaften)翻譯穆勒(J.S.Mil)《邏輯學》裏“道德科學”(moral sciences)一詞時,參閱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上卷)第3頁關於這一翻譯曆史地位的說明。已經發生了從近代自然科學向現代人文科學的轉化。其實,早在穆勒之前的休謨《人類理解研究》第一章開首句中,已有“精神哲學(Moral Philosophy)或人性科學”的提法,參閱〔英〕休謨《人類理解研究》,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9頁。隻是休謨比穆勒更加審慎恰當地使用了“哲學”而不是“科學”的歸類。
與德語思想堅持人文科學之“科學”地位相同,意大利學者維柯(G。Vico)早在自然科學獨占“科學”一詞的18世紀,就立誌為有別於自然科學的“詩意思維”命名一門“新科學”。意大利文的“科學”(scienza)與英文“science”同源於拉丁文“scientia”,因而維柯才針對狹義的自然科學型的“科學”而冠以“新”字。維柯的“新科學”,就是廣義的人文科學,他與德國思想家一樣,都堅持了“人文”的“科學”地位。“科學”,在此是指自古即有、現代以來尤為尊貴的係統知識與真理認識,“人文”要求享占此種知識桂冠,表明了“人文科學”的現代性。它意味著人文科學與自然—社會科學獨立區分又相互依存的密切關聯性。
第四節人文學科與20世紀中國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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