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組是役、徭。役的本文是“戍邊也”。“徭”的本義是“隨從也”,以後引申為“勞役、力役”。兩字所表示的都是一種古代存在的勞役稅收,即以服兵役、力役乃至仆役的形式履行的對統治者或國家的義務。從造字法看兩字皆屬形聲字,“彳”屬意旁。“彳”《說文》釋義:“小步也,象人脛三屬相連也。”無論“役”、“徭”都是要走路的,“彳”很形象說明了字的含義。
第五組是課。課的本義是“試也”。引申為賦稅、征稅。課也屬形聲字,從“言”“果”聲。從“課”的字義演變,我們可以猜測,其是由國家對地方征稅情況的考核、督促的行為演化而來的,相當於“體不改造,引意相受”的轉注造字法。
以上五組十字,從對其本義的分析、歸納、整理之中,讀者已大體可以窺見至遲在文字的大篆形體出現的時代,也即曆史上的商周時代(公元前1000年左右),已出現了稅收,這種稅收分為田地出產的穀物、勞役(軍役、力役、仆役)以及貨幣土產等形式。繳納的形式既有主動的,如“貢”,也有不那麼情願的,如“捐”。同時國家也主動征收,如“斂”,如“賦”。對納稅情況並不是放任自流,有考核,如“課”。值得重視的是,至少在這組字裏麵,你看不到土地的私有性質,卻能從貢、捐等字中感覺到納稅人對國家的依附關係。
在中國史籍裏麵記載了中國最早的稅收,《史記·夏本紀》載:“自虞夏時,貢賦備矣。”《孟子·滕文公上》裏說:“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周禮·天官·大宰》記載:周代以“九賦斂財賄”。其實這裏的“貢、助、徹”都是在土地國有製之下諸侯貴族自耕農對天子的或勞役或實物地租而已。“貢”的本義已如前述,“助”的本義在《說文》中是“左也。從力且聲。”引申為幫助、協助、互助,可見是一種勞役。而“徹”(徹)在《說文》中的本義是“通也,從彳從育”。引申為“開發”意;詩·大雅·公劉:“度其隰原,徹田為糧。”亦可認為是一種勞役,是土地國有井田製下以力役的形式為土地所有者耕作的一種真實寫照。
稅的現代意義應是國家向私人財產所有者征收的實物或貨幣,如果國家向自己財產的占有、使用者征收任何財物,實際是收取租金或利潤,即便是使用了稅的名稱,其本質也沒有改變。所以,一般史學家均認為,中國真正的稅收出現在公元前594年魯國向實質占有土地的自耕農“初稅畝”之時。然而,就土地的終極所有權而言,中國的納稅人始終沒有真正得到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並非僅僅夏商周三代之製,實際終整個封建時代,中國“九州之田,皆係於官”;“(百姓)身體發膚,盡歸於聖育;衣服飲食悉自於皇恩”。這是我們認識古代稅收時始終不能忽略的前提。
也正為如此,將中西賦稅類字詞作一簡單比較也是很有意思的。稅收的希臘文是TAX,義為忍受,它說明希臘人認識到稅是一種負擔,但卻是一種義務,雖然不情願,但必須忍受。英文納稅人是TAXPAYER,同“公民”是同義詞,說明英國人已將納稅同個人的公共權利聯係起來了。而稅收的美國英語則含有會費、重擔、使負擔的意義。說明美國人既把稅收看做是重擔、負擔,但也承認它是一種必需,是一種交換,“會費”的義項就證明了這種認識。反觀中國的賦稅類字群,則更多地表現了一種依附關係、等級關係和驅使關係,除過“捐”字有點感情色彩外,餘則是一種聽天由命的態度。所謂“皇糧國稅”正是納稅人在封建極權壓迫下,隻知義務,不知權利的奴隸心態的真實寫照。雖然這種比較讓我們看到了中西方對由稅收產生的政治、經濟、社會權利認識的差距,但這也正是對中國古代稅收產生、發展一路走來的真實記錄。中國稅收的現代化之路,路漫漫其修遠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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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源》,商務印書館
夏征農主編:《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中華書局
楊鴻江:《從漢字字形看古代賦稅》,《西安稅務》198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