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話說納稅回報(2 / 3)

在納稅回報問題上,存在兩種說法,盡管各自有其特殊的語境,但讓納稅人理清兩者的區別,還需費一番口舌。一種說法是: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另一種說法是稅收有三個基本特點,其中之一是無償性。兩種說法在各自的語境中都沒錯。前者是指稅收在宏觀上是一種交換關係,政府將征收的稅款通過再分配的方式用於國民的福利。後者強調稅收在征收環節是無償的,也就是在微觀環節稅收是無償的。所以,兩種說法並不矛盾,納稅回報是成立的。

言歸正傳。

政府提供的納稅回報以兩種形式表現。一是公共物品,一是公共服務。

先說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一種與私人物品對立的物品,它的特點是既無排他性又無競爭性,也就是公益性。例如不收費的城鄉道路、橋梁、燈塔、路燈、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綠地、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保健、基礎科學知識、防疫、救災、扶貧、環境治理等等。

再說公共服務。公共服務是一種與私人服務對立的服務。其特點一如公共物品,既無排他性又無競爭性。主要體現在國防、外交、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裁判、全民基本福利保障等方麵。

政府既不是全能的,更不是萬能的,它的能力及職權都是有限的,主要集中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方麵。之所以由政府來提供這些物品,如前所說是因為私人無力經營或無利可圖,因此隻能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來經營和提供。

此外,在公共物品之外,還有一種準公共物品和服務也需要說說。它是指一些介於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之間的產品和服務,例如基礎教育、基本醫療保健、公共基礎設施等。其受益者廣泛,但如全部由政府提供,勢必加重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而且也容易產生受益不平衡和過度使用及浪費等問題。因此,政府對一些非基本性、基礎性的產品和服務采取適當補貼,使用者個人承擔一部分的方法提供。例如非義務教育,政府對學校和學生實行補助,同時,受益者也承擔一部分學費。再如對部分公共設施的使用收取成本價。又如對一些扶貧、賑災,實行以工代賑等等。這些物品和服務的特點也就介於公共物品和服務之間,即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和競爭性。

由於公共物品和服務是政府以無償的形式提供的,所以相當多的納稅人(國民)對此感受不深,很少有人在走在城鄉道路上或呼吸新鮮的空氣、喝著潔淨的水時能夠自覺地體認到:噢,這就是政府為我們提供的納稅服務。“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任何物品和服務都是有成本的,但正如“久居蘭芝之室,不聞其香”一樣,人們往往忘記了這一樸素的真理。

公共物品是顯性的,能夠感覺到的,諸如城鄉道路、橋梁、路燈、燈塔、綠地、義務教育、救災、扶貧等等。當你在享受其中福利之時,假如有人提醒,你會立刻恍然大悟。

但公共服務則是隱性的,絕大部分時間,它是以一種我們難以直接感受的形式體現的,而且,當我們生活得越承平、越舒適、越無憂無慮,這種服務的效益就越大,當然,其成本——稅收往往也就越高。道理說起來其實很簡單,典型的公共服務,如國防、外交、治安、司法裁判、公共管理等,主要目的是化矛盾於無形,讓國民有一個長久的安寧、平靜的生活、生產環境。所以,這種服務基本是隱性的、間接的,化感覺於無感覺。如果國民整天憂心於“黑雲壓城城欲摧”,或者不敢走夜路的時候,恰恰是政府的公共服務成效不彰的時候。

公共服務在納稅回報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一般在三分之一左右。國家越大,國際環境越複雜,其所占的比例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