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納稅是憲法規定的義務,雖然納稅十分光榮,雖然納稅是為了理直氣壯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但這些往往都抵不住自然人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抵不住逃稅的誘惑,抵不住將所有收入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任意支配的快樂。
如果不是法律的威懾,如果不是稅務部門恢恢不漏的稽查,說實話,多半納稅人可能選擇逃稅。
交稅,對大多數修養、道德曆練尚未達到李汝珍筆下的“君子國”百姓水平的納稅人來說,無疑是一種痛苦。
這不,老板陶某目下正陷入“痛苦”之中。陶某近年開礦發了一筆小財,但這兩年接二連三此起彼伏的礦難也把他嚇得不輕,自家承包的煤礦雖然暫時無虞,但“天有不測風雲”,誰知哪天出個婁子,那就如天塌下來了,浮財賠淨不說,還可能身陷囹圄。得失相較,開礦風險太大。思來想去,走為上計,遂離開山溝,來到城市,欲另覓商機。朋友出謀劃策,這年頭投資房地產最為穩妥,地球資源稀缺,坐擁房產,既可規避通貨膨脹,又可收漁翁之利,何樂而不為。陶老板欣然聽計,半出資產,買下一處房產,稍加裝修,欲出租食利。不久即談好一個客戶,欲整樓租用。租金雖忍痛打折,但比起銀行利息,卻不知高出幾倍。陶老板滿心歡喜,正準備簽約把酒慶賀之時,卻遇到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發票。要開具發票就得繳稅。陶老板雖說開礦時也納稅,但因為賬簿不全,稅務局對他是定額征收,其中肯定有許多蒙混過關之處。但如今要申報納稅,就得把政策搞清楚,待他一打聽,他頓時傻眼了,這稅雜七雜八的,不但多而且分外重。
且看:營業稅5%,城建稅0.7%,教育費附加0.3%,印花稅1‰,房產稅12%,個人所得稅10%~20%,若再將地方性的各類收費加在一起,要占租賃收入三分之一還多。這一下,原來的如意算盤全不作數了。除掉必要的成本,利潤比利息高不出多少。
知道我在稅務局供職,陶老板約我喝茶。我竭力給他講納稅的道理,甚至把20世紀一位美國富翁的話都搬出來,企圖說服他:“交稅是富人為防止窮人進行社會革命而必要的贖買和犧牲。”可陶老板就是聽不進去,反反複複說:“我這麼辛苦是為誰在打工呢?!”並且冒出一句,“要是不收稅,咱們國家發展肯定比今天快幾倍。”
我知道,要在那個晚上說服陶老板是絕無可能的。好在茶不錯,我說:“我就按你的願望說一下如果國家不收稅,會出現怎樣的情景。”陶老板猶豫了一下,勉強同意了。
國家既是一個領土概念,也是一個政權概念。我們約定俗成的國家概念是指構成國家治理機構的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國家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由一定地理範圍內的民眾推選組成的信托自治機構,它的主要任務是為國民提供由於分工而無暇或無力顧及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通常也以政府代指國家(政府機構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我們應從廣義上理解政府)。美國經濟學家弗裏德曼把國家(政府)的職能分解為四個方麵:保證國家安全,維護司法公正,彌補市場失靈,保護和幫助弱勢人群。溫家寶總理對此的表述也是四個方麵: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管理,社會服務。兩種表述沒有實質區別,隻不過後者更強調的是政府職能的“彌補市場失靈”(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管理”中則包括了國家安全、司法公正(按三權分立理論,司法屬於立法、司法機關職責)。
稅收的性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國家收稅做什麼?就是用來實現上述職能。
雖說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不同政體的國家中,國家的職能有多有少,因此稅收的使用方向也有寬有窄,量也有多有少,而且使用的目的也有私有公,但大體上不出這些範圍。
現在咱們就來看,如果國家不收稅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景。
馬克思說:“廢除捐稅的背後就是廢除國家。”國家不存在,或者作為一個地理區域內自治管理機構不存在了,那麼顯而易見的結果便是曆史、習慣和法律形成的所有社會秩序也就無法維係下去了,必然會出現天下大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