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財政補貼:稅收的隱秘夥伴(3 / 3)

稅收與補貼的關係,還可以從我國政府擬議中的燃油稅政策設計中看出。1998年,我國決定實行費改稅,其中一個重要的政策設計就是以燃油稅代替交通部門征收的養路費。因為燃油稅可以建立促使用路多者多納稅的機製,還可以促進用油者節約寶貴的能源,消除養路費存在的負擔不均的弊端。但由於燃油稅也是一種流轉稅,因而也存在著不考慮用油者具體情況一律征收的特點,因此就必然會出現能提高交通效率的公交車、出租車,以及農業用的各種車輛也一體負擔的情況,不利於推進公共交通以及促進農業生產,還會造成稅負的累退性。因而在設計時,如何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用油者進行補貼就成為重要的課題,也是燃油稅推行的先決條件。盡管由於國際油價近年一路走高,燃油稅至今沒能出台,使我們無法一窺燃油稅設計的全貌,但筆者可以肯定的是,開征燃油稅的同時,必然會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用油者和農業等弱勢產業用油予以補貼,不能肯定的隻是補貼的範圍、環節和多少。

當然,財政補貼在一般民眾的感知中,更多的是作為價格改革、調整的配套機製出現的。這方麵城鎮職工工資條上的各種類似菜籃子補貼、副食補貼、交通補貼等都可以作證。這都是伴隨著各種關係民生商品調價的配套措施,隻不過年深日久,這些補貼由於不加區分的普遍施惠,幾乎已固定成為工資的一部分,人們不再關注而已。

近年,隨著國際油價的上漲以及糧食價格的上漲,政府為防止由此引發的物價上漲傳導效應,對銷售價格進行了限製,而對由此產生的石油、石化企業以及糧食企業價格倒掛,實行了對生產企業或收購企業的價格補貼,一般民眾對此不太知情,而隻知道基本物價還算穩定。其實,從根本上說,為這些補貼埋單的還是物價穩定的受益者——納稅人,即使沒有因此增稅,但政府預算總額中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則必然會因為補貼的加大而減少。

不過,也有純粹的與價格調整無關的補貼,這方麵的補貼主要是用於照顧社會弱勢群體或弱勢產業以及後發區域的。前者無須多說,後者則主要體現在“三農”方麵,例如,種糧補貼、退耕還林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生豬補貼等等。

如何補貼是一門大學問。比如補貼的範圍、環節、力度、行業、人群的認定、時間的長短等等,任一項變動都可能發生連鎖反應,影響到補貼的效率和效果。還要看到,補貼也有副作用,長期而言,它會扭曲市場價格形成機製,無法使消費者響應市場價格信號,調整自己的行為,這方麵最典型的莫過於燃油補貼,它會使寶貴的能源由於低價而不能減少消費,也不能鼓勵研究和使用替代品,以節約能源。所以,補貼不宜作為長期措施。從長遠看,還是應著眼於理順價格機製。

本文的主旨除過說明稅收與財政補貼的夥伴關係,還意在強調,流轉稅作為價格的組成部分,其每一項政策變動,都必然會影響一部分人的福利,在不可能實現帕累托改進的情況下,引進財政補貼,就是降低實施成本,達致各項平衡的必不可少的措施。稅收調節作用的發揮,任何時候都有賴於各方麵政策的配套,不可單兵獨進。

參考文獻

郭慶旺、趙誌耘:《財政理論與政策》(第二版),經濟科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