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黎瑩

他走在夜色很深的胡同裏。

他是一個高個子的男人。

他像是滿腹心事的樣子,走走停停。後來,高個子的男人聽到從胡同的另一端傳來了腳步聲,他的心裏就開始敲鼓。他不記得在黑夜裏來過這條胡同多少次了。他有一個非常好的朋友住在這條胡同裏。他以前常來找這個好朋友。但現在他不是來找好朋友了。

他現在最怕的是萬一好朋友出現在這條胡同裏,他該如何是好呢?

他越想越怕,隻好站在胡同裏,想吸支煙定定神再往前走。在用打火機點煙的時候,他想,要是連著打三次,若打火機沒有火苗,那他就說什麼也不再往前走了。

他輕輕一摁,沒等打第二次,打火機就躥出一股好看的火苗。

他久久凝視著火苗。火苗像一位窈窕少女在跳一種很好看的舞蹈。

不行!,事不過三,要試三次才算數。他這樣想著,就又試。結果,試第二次的時候,打火機又躥出了好看的火苗。

在試第三次的時候,他的心怦怦直跳,跳得非常厲害。他的手竟有些發抖。他的打火機仍奇跡般地再一次躥出了好看的火苗。他也說不清此時此刻,他是要感謝這在他手上燃燒的火苗呢,還是要憎恨這燃燒的火苗。

以往,他的打火機經常打不出火來。有時一連打幾次都不出火。今天可真是邪門。

高個子的男人吸著煙,繼續仍往前走。

他輕輕敲開了一扇門。

打門裏探出一張女人的臉。那張臉一點也不嫵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他有時甚至連自己也懷疑,他為什麼要如此迷戀這個長得不是很漂亮的女人呢?而且這個女人對於他來說,還具有一種特殊的身份。但有些事是想不透的。有時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是想不透的。好在他是個看得開的人,想不透的事就不再去硬想。

每次當他急匆匆來和這個女人約會時,他都在心裏勸自己:不管那麼多了,要學會讓自己快樂。

每次當他離開這個女人時,他都要對這個女人重複同一句話:我不能再來找你了,這是最後一次了。

他第一次來女人家吃飯,就發現女人有一手好廚藝。她做的飯好吃得不行。那天她做飯時不小心手上紮了魚刺。他說我來幫你把刺挑出來吧。他把女人的手捧起來時,女人的手軟軟的。那一刻,他感覺心跳得厲害,像是要從胸膛裏跳出來。那天吃完飯,他當著人不敢再抬頭看她。但她卻像一朵帶刺的花兒一樣,毫無理由地在他的心裏開始綻放。打那,他常來吃她做的飯。當然不全是為了吃飯。他的心已被這朵帶刺的花兒紮得鮮血淋漓。

現在,他靜靜地坐在女人的對麵。

女人說:你架子好大。打了十幾次電話,你都不肯答應來見我。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他垂了頭。那樣子竟讓女人起了惻隱之心,不再舍得往下數落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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