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峨眉山現有野猴十一個家族近三百隻,以四個區域為根據地向八方出擊。雖各家族的家教不同,而修養有高下之分,但都是大山的寵兒,遊客的新歡。它們在花鳥伴舞、溪水彈琴、晚風鋪床、朝霞著衣的境界中養尊處優。有公費旅遊的闊人、名流、發燒友乃至裝著外幣的洋太太主動邀它們合影(牛皮起來還不樂意哩),有公安、文管人員保衛它們安全,有白衣戰士維護它們健康,使其享受高幹級別的公費醫療待遇……至於它們犯了錯誤甚至罪行,那是根本沒人追究處理的。有句成語叫“殺雞給猴看”,意思是嚇唬嚇唬。可是在這裏連這點“意思”也沒有意思意思。法律隻向保護它們的一側傾斜。
這些恰恰造成了養癰遺患的溫床,使它們的劣跡在一片掌聲和笑語中得到無所顧忌的滋長。發展到今天,峨眉山那麼多如來佛竟沒有一個能管得了孫悟空這幫不肖子孫。當初威力無比的緊箍咒早已失掉威力,佛法無邊竟變得無用了。
這樣說來,猴們的壞毛病一是從人類種種腐敗行為中“取”來的“經”,二是人類慣出來的。
傳說峨眉山原有老虎橫行。那時候猴子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行為很注意檢點。每當奔波終日仍撿不到野果野物吃的時候,也不免為拮據的苦日子搖頭歎氣,有時甚至苦惱到“不知心更愁何事,每向深山夜夜啼”(唐·徐夤《猿》)的程度。
到了南宋紹興年間,僧人建尊勝幢(在今伏虎寺內)以鎮之,虎患乃平。猴看到這一片歌舞升平的山中無老虎了,才公然得意洋洋地稱起大王來。然而隨著地位的提高,它們也“一闊臉就變”,不但自己不從事勞動,而且向路人“亂收費”,強“索賄”。它們不以吃“嗟來之食”為恥,不以食搶來之物為鄙,完全丟盡了原先的勤儉家風。真是猴心不古,世風日下!
在這一蛻變過程中,人們為了達到自己不可告猴的目的,對其姑息遷就,屢屢投其所好,客觀上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使其發展到如今積重難返的程度。
在峨眉山許多遊人集中的地方,不斷見到一些人工馴化的個體猴。那情景可就慘了。一根閃著寒光的鐵鏈,一條毒蛇般的皮鞭,影子似的伴隨著它們從悲哀走向絕望。它們也和遊人合影,但得全麵順從主人的意誌,按主人的設計方案表演各種高難度動作,全然沒有野猴們那份春風得意的風光勁頭。相反,稍有閃失便遭到訓斥和鞭笞,所以不得不承受極大的心理屈辱,戰戰兢兢看著主子的臉色行事。
它們服服帖帖做主人賺錢的活機器,不僅不敢夢想某些唯利是圖的“明星”高達數萬元的出場費,而且賺到的錢全部流入主人的腰包。主人可以任意使用童猴母猴,概不受勞動法和未成年保護法之類的約束,而且不負減少野猴數量、破壞生態平衡的責任。那些被商品經濟消極影響扭曲了靈魂的主人,用它們騙錢,“宰客”,它們也隻得違心地全程服務。它們什麼時候才能掙脫鎖鏈,求得自身解放呢?在這佛教聖地,恐怕隻有上“西天”之後追認了。
原載《火花》1996年第5期《中國旅遊報》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