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平後,馮廷重來到清河上任,衙門的職能幾乎癱瘓,知縣避匿不知去向,隻剩下幾個衙役看守。很快地,馮廷重被委署了縣事(相當代理縣長),每天聽斷的是告發偷搶的,殺人放火的,豪強盤剝的等等刑訟案件。馮廷重經過深入民間查訪,摸清實情後,公正裁決,“僅十五日,積案為之一空”。
清河任內,馮廷重拚盡全力處理縣事,還是吃不消來自方方麵麵的壓力,流民撫不勝撫,賊盜防不勝防,市井蕭條,物價騰貴,實感難治,再者人已暮景,告老還鄉的念頭越來越急迫,硬著頭皮幹了二年代理縣令,決然辭職,於道光初年,攜眷屬回了代州。
歸裏後,弱齡八歲的馮誌沂“應童子試”被錄取,入州庠——鬥山書院童子班就讀。
誌沂之母張氏性格內向,簡默寡言笑,嫁到馮家,事事都得遵循封建禮教那一套規矩做事,如:待人接物,整飭家務,侍奉公婆,尊祖敬宗等等,非常賢惠。馮老爺子的小妾劉氏,能言巧辯,嘴不饒人,尤其好刺探婢仆之間的閑雜瑣事,婢仆稍有過失,就遭責罵,氣頭上連兒媳也不給好臉色看。
張氏為了顧全家睦,有時遭到後婆婆的數落,盡量忍讓克製,以免公公不愉快,每天,早早起床,強裝笑臉問安,端茶遞水伺候著,如此“十年如一日”,後婆婆逐漸對兒媳產生了好感。
丈夫馮儼久客京師,前途未卜,張氏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了兒子的身上,盡管十分的疼愛,卻從不嬌慣,每天兒子從書院回來,總要過問所學,如果先生表揚了,她就高興,否則打屁股,“課之甚嚴”。看到兒媳婦苦心教子的行為,老公公深受感動,也不顧自己年老體衰,悉心輔導孫子作詩文,有時馮誌沂嫌家庭作業太多,產生了抵觸情緒,廷重公就撫摸著誌沂的光腦門說:“孩子,爺爺若不能教你奪科第取封誥就對不起你阿母”。
道光三年(1823)農曆八月十五前夕,全家等待馮儼回家共度中秋佳節。然而,萬萬沒想到等來的是病亡京師的噩耗;突然的晴天霹靂,驚得張氏當下昏厥了過去,家人趕快切住人中穴,才慢慢蘇醒過來。
中秋節後,馮佶扶棺回到代州,停柩於城隍廟街口的五道廟內,母子倆呼天搶地號啕大哭了幾天,淒厲之聲“鄰不忍聞”。
過了月餘,鄰裏親朋主動上門幫忙料理喪事,葬柩於城北祖塋。這年,馮誌沂十虛歲,《詩經·小雅·蓼莪》有“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古時用怙恃借指父母,失怙就是喪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