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對陝西大遺址資源經營管理形式問題的思考與建議(2 / 3)

2.漢陽陵的單一文保事業單位企業化運作現象及評析

漢景帝陽陵規模為20km2,於1990年修建鹹陽機場時發現並開始發掘,目前是陝西帝陵方麵信息掌握最完整的一個。陝西省文物局為其征了3千畝地作為漢陽陵遺址保護與漢文化展示基地。1998年下半年,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成立後,省政府命令省文物局將此交給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經營管理,而且財務方麵自收自支。但這種模式在現實運作中存在問題:企業在製定遺址保護與經營管理規劃方麵,常常與文物局文保管理宗旨有矛盾,文物局不認可。在2002年修訂新的文物法,明確規定博物館不得企業化經營。因此,2003年,省政府發文又將漢陽陵遺址博物館移交給省文物局直屬管理。2003年5月,在該文保單位成立指揮部,下設一個旅遊公司和一個陳列館,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運作經營管理,但其法人權歸省文物局(特別是在對外簽訂合同時必須受到省文物局局長委托代理)。同時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撤除,但原有職工留下。該文保單位編製為事業編製。因編製有限,旅遊公司留下的員工仍實行企業編製。目前該單位已達200餘人規模。總指揮認為,漢陽陵博物院成立後,代表國家管理機構,應該也是行政執法機構,所以也應該命名漢陽陵文物管理處。

這種模式從形式上看,好象又回歸到1998年以前的模式。實際不然。因為它把資源保護放在了第一位,並用高新技術進行保護,在保護的基礎上進行經營。由於不具有法人資格,在項目審核與簽合同時都要經過省文物局審核和委托,所以,其管理與經營行為肯定符合文物局保護為宗旨的意願。同時又不失靈活性。在實行企業化經營與管理運作製度方麵,對門票收入實行向省文物局日報製度,其經營收入全部上繳,然後由省文物局下發人員工資和投資建設,這樣既有利於提高組織運作效率,又有利於投資建設和管理控製。其缺點是不利於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和公眾參與建設。如果政府資金供給困難,可能難以進行及時有效的保護。

3.秦兵馬俑的博物館主導管理下的博物館與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分工聯合經營管理現象及評析

秦兵馬俑舉世聞明。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直屬於全國同類中經營情況最好的。2005年的遊人數僅次於北京故宮的遊人數,門票收入達1.7億人民幣,加上第三產業收入共計1.8億人民幣。目前博物館與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兩種管理體製已經基本明晰:將保護放在第一,博物館主導管理,涉及博物館的收入都歸博物館,門票收入統計還放在旅遊集團公司,但門票收入不能挪做它用;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主導經營,包括旅行社導遊、農家樂形式、供住、供吃、紀念品、圖冊等每年收入500萬元左右的三產經營管理歸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但目前遇到的主要不協調問題是,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從事秦兵馬俑的股票上市經營活動的設想遭到省文物局和博物館的反對。

這種模式的好處主要是:分工明確,有利於充分發揮各自專長,能夠實現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的有機統一。同時因為兩類組織都是國有組織,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反而有利於國有資產的快速增值,提高國有資產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貢獻度。但秦兵馬俑博物館能否像其他國有資產管理一樣開展股票上市經營活動是值得慎重深入思考的問題。

10.1.2 深入思考與建議

1.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使命的拓展與管理體製改革的方向

從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特性看,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的使命將顯然不同於其它經濟資源管理的使命。根據聯合國有關遺產的國際性公約、建議、章程、憲章等規定,對於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使命的基本表述可概括為“保護”與“展示”。所謂“保護”,是指遺產的發現、審批、收藏、登錄、保存、管護、修複等;所謂“展示”,是指向研究者展示和向公眾展示。向研究者展示,是為了揭示與開拓遺址文化遺產資源所蘊含的新知識信息、價值信息以及功能信息;向公眾展示,是為了使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各種信息能被整個社會所分享,從而提高社會的生活質量與人群素質。在市場經濟環境背景下,在傳統的使命(收藏、保存、保護、修複、研究、展示)中,更強調進一步為社會提供文化與精神消費服務,即“教育與傳播”的使命。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公眾展示又派生出遺址文化產業,如遺址文化旅遊業、信息業和其他等等,這使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管理使命又有了新的拓展,由傳統意義的管理使命拓展為“保護”、“展示”和“經營”有機統一的經營管理使命。因此,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製應服務於現代意義上的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使命。從調查現象及存在問題明顯看出,現行管理體製不利於有效處理“保護”、“展示”和“經營”三者之間的有機關係,實現大遺址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協調可持續發展。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製的創新勢在必行,從組織機構和組織運營製度方麵創新,建立統一型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製是體製改革的基本方向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