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機製探討
(一)建立政府部門統一工作機製。目前,各級政府基本明確了網絡宣傳職能,確定了新聞發言人和網絡輿情管理員,宣傳、公安、政法、新聞媒體、輿情主體單位等部門,都負有對網絡信息進行管理和引導的職能。但在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溝通,無法形成合力,要提升合力,需成立統一的網絡輿情應對專門處理機構,疏通政府部門之間,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甚至社會群體,包括網絡虛擬社團之間的溝通渠道,減少由於信息閉塞和溝通困難造成的誤會,不讓處於網絡輿情的主體單位單槍匹馬地與網民解釋、對質,陷入疲於應對網絡輿情的泥潭中。
(二)建立網絡輿情引導機製。網絡輿情應對的專門處理機構,首先應選派一批資深網絡評論員或者公開招聘一批講政治、講正氣的實幹人員,專門從事網絡信息管理、收集、分析、引導、處置等工作,保證政府在公共管理中準確掌握網絡動態,圍繞網絡熱點問題,加強“第一時間”的信息發布,用客觀、公正、翔實的報道先發製人,引導網絡輿論向客觀的、積極的一麵發展,使流言、謠言止於事實真相,使社會正氣得到弘揚;發揮好“輿論領袖”的積極引導作用。
(三)建立網絡輿情預判預警機製。預判預警機製包括網絡輿情的信息收集機製、分析機製、發展方向的預測機製和發展的幹預機製。通過這些機製,政府可以有計劃、有目的地對網絡輿情進行幹預。一是可以委托專業社會調查機構開展專題性社會調查研究,敏銳捕捉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或群體性的問題,分析其態勢,揭示問題的實質所在,提出解決問題、引導輿論的對策建議;二是建立起輿情聯席會議製度,認真分析輿情產生的原因,準確把握網絡輿情動態,主動預判,及時做出策略調整;三是建立相關網絡輿情預警機製,主要包括製訂危機預警方案、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等環節,要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製訂比較詳盡的判斷標準和預警方案,一旦危機出現可從容應對。
(四)建立網絡輿情危機處理機製。針對網絡輿情,可以建立由宣傳部門直接領導,各部門參加的輿情監管機構,平時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測工作,遇突發事件時,可兼為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將輿情突發事件的處理從一種非流程化的決策過程,轉變為一種程序化的決策過程,提高有關部門的響應速度,采取有計劃的步驟,沉著麵對事件,消除影響,減輕危害,保障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形成網上正麵輿論的強勢。
參考文獻:
[1]劉毅.網絡輿情研究概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2]嶽曉.突發事件的社會燃燒理論研究.廣東青年幹部學院學報,第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