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良好的組織能力。作為參議員出身的總統,奧巴馬跟約翰·肯尼迪一樣被認為缺乏管理大型組織的經驗,但他善於學習,知人善任,搭建了能力卓著的幕僚團隊。不僅如此,奧巴馬充分注意到了肯尼迪就職之初在豬灣行動中所犯的決策錯誤,深知未經深入討論便形成決策的風險,因而信奉兼聽則明的決策理念,鼓勵幕僚們各抒己見。他說:“根據我對曆史的了解,白宮的危險之一在於最終形成了集體思維(groupthink),所有人在所有問題上都意見一致,既沒有辯論,也沒有不同看法。所以,我歡迎在白宮裏進行深入熱烈的討論。不過,我知道,作為總統,我是最終的決策者。我負責提出願景,我的團隊負責執行。一旦做出決定,我希望他們能著力貫徹。”[3] 奧巴馬對阿富汗政策進行評估和調整,下令突襲拉登住所並成功將其擊斃,這些決策充分體現了他駕馭重大決策過程的組織能力。
第三,嫻熟的政治技巧。奧巴馬的從政記錄表明他是一個極富政治技巧的人,早在伊利諾伊州參議院工作時便對結交政治盟友之道輕車熟路了,這也為他在華盛頓政治舞台上遊刃有餘的表演提供了強大的助力。2008年大選獲勝後,他邀希拉裏出任國務卿、請共和黨人羅伯特·蓋茨留任國防部長都成為政治技巧上的出色手筆。不過,在兩黨政治日益具有極化特征的美國政治生活裏,奧巴馬過於注重平衡調和的政治技巧不時遭遇困境,顯得溫和有餘,剛猛不足,決策效率亦大打折扣。白宮與共和黨控製的眾議院在財政預算和國債上限問題上長時間的博弈充分體現了奧巴馬的政治技巧在現實困難前的無奈。
第四,公認的政治遠見。一直以來,奧巴馬的政治對手們認為他擅長空洞無物的誇誇其談,但欠缺政治遠見和執行能力。然而,四年來,奧巴馬在白宮的言行舉止、政府決策皆以其政治願景為本,總是抓住時機將他的施政計劃向國會和民眾和盤托出,以尋求在整個美國政治圖譜上獲得支持。總體而言,奧巴馬的政策較少受到抽象信條的掣肘,而更多受到實用主義的影響,致力於設計各種行得通的、政治上切實可行的政策。譬如,其能源政策不僅大力推動了綠色能源的投資和技術研發,也鼓勵了美國的頁岩氣開發利用技術,從長遠看對美國降低能源對外依存度頗具積極意義,體現了奧巴馬的政治遠見。
第五,分析與思辨能力出色。奧巴馬素以頭腦聰明、思想開明而得到廣泛的認可,在哈佛求學時被選為全美最知名的法律學術期刊《哈佛法律評論》的主編,還應約寫作了分析美國種族關係的《我父親的夢想》一書,從此成為公眾人物。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任教時,奧巴馬的學生們深深地迷上了他駕馭各種矛盾觀點的能力,深受啟發。格林斯坦認為,奧巴馬的認知風格具有聰明過人、分析問題不偏不倚、具有進行複雜思考能力等三大特征。[4] 據報道,奧巴馬在主持政策會議時,往往會先提出需要回答的問題,接著循循善誘,引導與會者深入交換意見,最後總結他從會上得到的信息,說明這些信息可能會如何影響他的行動。[5]
第六,善於管理情緒。盡管奧巴馬年輕時對自己的種族身份缺乏歸屬感,也曾酗酒,曾沉溺於毒品,但他最終接納了自我,並以此為基礎建立起了兼容並包的政治哲學。善於管理自己的情緒正是奧巴馬領導風格的“壓艙石”。奧巴馬自己曾說過,“一帆風順時,我不會手舞足蹈;遭遇挫折時,我也不會垂頭喪氣”。[6] 2012年大選,奧巴馬一直麵臨著對手的緊逼和民調的壓力,但他穩紮穩打,合理利用羅姆尼政策主張上的漏洞,贏得了俄亥俄、密歇根、威斯康星等關鍵搖擺州,最終如願以償,連任成功。不過,奧巴馬善於平衡求穩的情商品質有時會導致激情不足,難以為自己的政策贏得足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