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有的人在一夜情之後付出了真感情,個別的甚至會比翼雙飛,成就一世情,但這並不意味著在一夜情發生的當時有感情成分存在。對於一夜情,美國著名的社會學家John KC有過一番精辟的詮釋,他指出:“一夜情主要是基於男女雙方動物性的吸引,男女主角更多考慮的是對方的外貌、身體等非社會性因素,而忽略了戀人相處時應注重的主因,例如,性格、品質、修養等。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夜情是一種社會退步的表現,是人向動物的一種退化。”這段話十分貼切地道出了一夜情中情的成分是微乎其微的。
自從互聯網出現後,男人們打獵的地方又多了一大片電子原野,比咖啡館、茶樓、飯館更方便了。網絡成了男人們狩獵和采花的新園地,不知有多少或隱或現、或真或假的蜂蝶在網上飛舞,通過網絡,有情人也許真能成眷屬,但更多的是在網上尋找聲色刺激,在現實生活中還不敢太放縱的男人們。
他們在網絡上交友,如曇花一現,生命期很短,不是和網絡情人見了麵後一敗塗地,就是維持既神秘又曖昧的情詞來延續網上關係。
有些男人則品嚐在網絡上放縱的滋味。他們利用文字上的誘惑和想像力與對方接觸,將欲望發泄在電腦上;或是約出去見麵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地發生了一夜情;有的則公開在網上征召一夜情,同城約會之類。
例如,有一天晚上喬治覺得無聊,就在網上瞎逛,無意中就逛到了某成人聊天室,遇到一名叫“我要”的女子,他倆在網上聊得很相投,便很快進入熱戀和性愛中,初次嚐到網絡性愛的他弄得驚慌失措。有過那次經驗後,現在他有時就喜歡在網絡上發泄一下,成了成人網的常客。
另一位自稱阿帆的帥男在交友網站上放了一張很帥的照片,要求和他交友的人,還真是多!但他的條件是“One night stand”,現在寂寞的人還真多,他經常和網絡情人見麵後就上賓館。
黑馬則自稱有很多網友,其中有一位,長得很漂亮,見過第二次麵後,她便在他刻意的安排下在他家過了夜,因為他帶她去Pub喝了點酒,所以接下來……本以為發生了關係後,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成為她的男朋友,但她回家後,就不再接黑馬的電話,也不再上網了,從此便斷了消息,黑馬想以一夜情攬住漂亮女友的心終告失敗。
“情”靠“偷”著樂
男人是嘴上一套,行動又是一套。有人喜歡“偷”的感覺,社會道德允許的活動大部分可以名正言順,明目張膽,道德不支持的活動,其中就有“偷”,例如,貪汙或者受賄。但好像“偷情”例外,誰也說不清楚“情”屬於誰,即使兩個人已持證結婚,也不免發生“身在曹營心在漢”的情況。
一位偷情者這樣表達自己的內心世界:我可以和所有愛我的女人信誓旦旦海誓山盟,我也要求我的女人忠貞不貳、恪守婦道,我會和女人在一起時做一個忠於職守的好男人,給她嗬護給她愛,但這一切,卻毫不影響我偷情。
這類偷情的男人,似乎生來就具備偷情的本領,他會用心去忠於一個女人,但他又會從與其他女人的偷情中得到另一種快樂,甚至會有荒唐的理由:我偷情,因為我不能失去自我;我偷情,為了更好地愛我的女人。簡直一派胡言!
偷情,正因為是偷,所以它具有很強的隱秘性,絕對不會讓愛人發覺。這些偷情者是在釋放自己調整自己,他們隻是對未來產生疑惑和迷茫,是身心疲憊找不到原來的自己,是對目前的愛失去了靈感。通過偷情,他們在找一個屬於男人的感覺,而男人,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本能需要和一些證明。所謂的證明,就是男人必須在某些場合,來證明自己仍是個主宰女人的強者。男人釋放自己證明自己,不會去選擇那些複雜的程序,他隻會挑選最簡單的公式,1+1=2,傻瓜式的公式最符合男人的心願。找小姐,無疑是所有簡單的公式中,最能讓男人接受的方式。
其實偷情累人,瞞著掖著總不是長久之計,何況還有一定的人身安全問題,雖然我們注重愛情,但是生命也不是玩物呀。偷情累心,能踏踏實實地生活多好,每天的各種壓力已夠大的了,再說愛情是令人愉悅的情感,不是讓人受苦受難的事情。偷情受罪,其罪非外人所能體會。
當偷情成為一種習慣,我們能原諒這些犯罪的人嗎?明知犯了難以饒恕的錯誤,為什麼非要“偷”呢?愛情在這時候,難道不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嗎?所以,除非兩種情況不敢見天日,一種是“非愛情”,一種是“濫愛情”。這樣的偷情,這樣的男人,活該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