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有些帝王和貴族死後,每每要用活人殉葬,使其在陰間地府陪伴侍奉他們。這種以人為殉的葬俗,肇始於原始社會,盛行於奴隸社會,並一直延續到封建社會,可謂源遠流長。
人殉之俗發端於氏族社會末期。在甘肅境內的齊家文化墓地中,有一批異乎尋常的成人合葬墓:墓內葬有一男二女,男子仰臥居中,兩名年輕的女性屈肢側身依附於兩旁,作侍奉男子狀。她們無疑是作為男主人的殉葬品而被活活埋入墓中的。這些墓葬的時代為父係氏族社會晚期,距今在四千年以上,是我國目前發現最早的殉人墓。
在我國奴隸社會的鼎盛時期——商代,人殉的惡俗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上自商王,下至中小貴族,死後一般都要使用活人殉葬,少者一人,多者可達數百人之眾。自本世紀以來,在殷墟發掘的大量的商王和各級貴族的墓葬中,其殉人的現象相當普遍。殉人的數量與墓主生前的地位成正比,地位愈高,殉人愈多。在十四座商王和高級貴族的大墓中及其附屬的殺殉坑和車馬坑裏,殉人總數約三千九百人,其中殉人最多的是商王大墓,達三百六十人之多。普通中小貴族墓的殉人數量遠遠少於上述大墓,多為一至數人。殷墟以外的商代貴族墓,殉人者亦比比皆是。
商代殉葬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被活埋在墓道、二層台或墓底腰坑裏;有的被砍去頭顱,身首異處地埋入墓內填土中;有的被斫殺在大墓附近的殺殉坑裏。白骨累累,慘不忍睹!這些殉葬者的身份比較複雜,既有家內奴隸,也有墓主人的近臣、近親和侍從。商王和貴族生前需要他們照料衣、食、住、行,死後也要把他們帶到另外一個世界上去。
西周依然流行人殉,但已不如商代嚴重。現發現的西周殉人墓有八十餘座,墓主多為諸侯王和高級貴族,共殉二百多人。殉葬者多是墓主的家內侍從,諸如寵幸的愛妾婢女,護衛的壯士,趕車的輿者,守門的雜役以及供貴族驅使的兒童等。
春秋戰國時期,人殉的現象仍比較普遍。據史書記載,春秋諸侯齊桓公、秦武公、秦穆公、晉景公、宋文公、楚靈王、邾莊公等,死後都曾以人為殉。在春秋列國中,秦國的人殉尤為突出。《史記·秦本紀》載:秦武公“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死後葬於雍城,“從死者百七十七人”。近年來發掘的雍城秦公一號大墓,殉人達一百六十四人之多。如此大規模地用人殉葬,在其他國家是不多見的,可視為秦國喪葬文化的一個特點。《墨子·節葬下》對戰國時代的人殉之風有這樣的描述:
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漢人劉向說:“昔齊威王卒,從死七十二人”(《七國考》卷一〇引)。除文獻記載外,戰國殉人墓也多有發現,如著名的曾侯乙墓就殉有二十一人,均為青少年女性,當是這位三流諸侯國君的近幸侍妾或樂舞歌女。
用活人殉葬的野蠻習俗,在春秋戰國時代已開始遭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並逐漸走向衰落。據《左傳》文公六年記載,在為秦穆公殉葬的一百七十七人中,有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鍼虎,他們品行極好,頗受國人愛戴。秦國人民對他們的悲慘命運深為痛惜,賦《黃鳥》之詩三章哀悼子車三兄弟。這首悼念良人的《黃鳥》詩收錄在《詩經·秦風》篇中,詩中首章寫道:
交交黃鳥,(往來飛翔的黃鳥)
止於棘。(落在小棗樹上)
誰從穆公?(誰為穆公殉葬呀)
子車奄息。(子車氏的奄息)
維此奄息,(這位奄息啊)
百夫之特。(真是百裏挑一的賢人)
臨其穴,(他走到墓穴邊上)
惴惴其栗。(忍不住渾身顫抖)彼蒼者天,(蒼天啊)
殲我良人!(殺害了我們的賢人)
如可贖兮,(若能使他脫出死神之手)
人百其身。(我們寧願用一百人去替代)
詩人用樸素悲憤的語言,描述了殘忍的殉葬場麵,表達了秦國人民對野蠻殉人的極端憤慨。
《左傳》宣公十五年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春秋晉國的卿大夫魏武子有一愛妾,美而無子。武子得病後,對他的兒子魏顆說:“我死了以後,將愛妾改嫁出去。”病危之際又改變了原來的主意,囑其子必以愛妾為殉。魏武子死後,魏顆認為父親的臨終遺囑是胡言亂語,沒有遵從父命,而是將這位愛妾改嫁了別人。類似的例子見於《禮記·檀弓下》:陳乾昔臨終時,讓兄弟和兒子為他做一具寬大的棺材,以便將兩位愛妾殉葬其中。他死了以後其子並未照此辦理,還用譴責的口吻說:“以殉葬,非禮也,況又同棺乎!”使父親愛妾同棺共葬的美夢化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