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級鮮明的墓葬製度(3 / 3)

宋代北方地區的墓葬,最富有特色的是一種仿木建築結構的磚室墓。墓內多用壁畫和磚雕裝飾,畫麵的內容主要是表現墓主生前居室和日常生活,以夫婦飲酒作樂的“開芳宴”圖最為常見,還有宣揚封建禮教的孝子故事圖等。北宋末年,豐富多彩的雜劇表演圖也被移植於墓室磚雕上,使死者在冥冥九泉之下繼續享受現實社會生活中的樂趣。江南地區仍然流行傳統的豎穴土坑墓和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與北方有別。宋墓的隨葬品以瓷器和漆器為大宗,其中不乏製作精美的藝術珍品。

元墓略同於宋墓。仿木建築的磚室墓在元代已接近尾聲,結構日趨簡單,壁畫和磚雕的內容亦無創新之作;豎穴土坑墓和長方形磚室墓仍廣泛流行。

在封建社會日落西山的明、清時代,墓葬仍有嚴格的等級製度。如明代禮製規定:公侯塋地方一百步,墳高二丈;一品至七品官的塋地依次為方九十步、八十步、七十步、六十步、五十步、四十步、三十步,墳高依次為一丈八尺、一丈六尺、一丈四尺、一丈二尺、一丈、八尺、六尺;庶人墓方九步,墳高沒有規定,當低於六尺。此外,公侯至五品以上的官吏墓地還設有圍牆,其高度亦有規定,公侯圍牆高一丈;一品至五品的圍牆高依次為九尺、八尺、七尺、六尺、四尺。(《明會典》)一般官僚地主的磚室墓采取密封棺材,防腐措施又有發展,因而有的墓不僅屍體完好,而且衣冠服飾和書籍、字畫等易朽物品也保存良好。平民百姓限於社會地位和經濟條件,墓葬和隨葬品都十分簡單。

4.墓地與風水

古人非常重視選擇葬地,頗有講究,形成了一套充滿迷信色彩的理論和方法,精通此道和以此為業者民間稱之為“風水先生”。所謂“風水”,實際上是古代相地術的俗稱。古人迷信,每逢營造之事,在興工動土之前都要察看附近的地貌環境和山川形勢,看它是否得“風”得“水”,以擇吉避凶。清人範宜賓《葬書注》雲:

無水則風到而氣散,有水則氣止而風無,故風水二字為地學之最重。而其中以得水之地為上等,以藏風之地為次等。

“風水”之義,於此可窺知一斑。

古代相地術的名稱很多,除風水外,又稱“相宅”、“堪輿”、“青烏術”、“青囊之術”等等。“相”即察看;“宅”即住所,有陽宅和陰宅之分,活人的房屋叫陽宅,死人的墓穴稱陰宅。“堪”通勘,義為勘察;“輿”在這裏指地,古人素有“謂天為蓋,謂地為輿”之說。“青烏”相傳是漢代的相地家,後來也成了相地術的別稱。稱相地為“青囊”者,可能是由於晉人郭璞所著堪輿書名《青囊中書》的緣故。

在上古時代,科學與迷信就像一對不可分離的孿生兄弟一樣形影相隨。相地術的出現,與地理學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在生產力低下的原始社會,人類對自然環境的依賴性很強,營建村落邑宅時,每每選擇土地廣闊肥沃、水源豐富、陽光充足等自然條件優越的地點。這樣,勘察地形就顯得異常重要了。《周易·係辭下》雲:“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跡,與地之宜。”這一傳說反映了我國原始先民對觀天察地的重視。古代的天文地理之學即肇源於此。

出於營建宅邑的目的而勘察地理環境,本來與神學沒有瓜葛,但由於時代的局限性,古人的思維脫離了科學的軌道而陷入迷信,認為地理環境與人事相通,關係到鬼神對人類宅居的福禍。擇得吉地,則宅邑平安,人丁興旺,子孫多福;錯擇凶地,則居室不寧,衰敗蕭條,殃及後代。到了後來,不僅活人的居處必須細勘,就連死人的葬地也要慎察吉凶。如此發展,相地術中的科學成分遂日益淡薄,代之而起的是各種光怪陸離的迷信之說,淪為地地道道的神學把戲了。科學的酵母卻培育出一株枝繁葉茂的神學之花,很值得今人從文化史的背景去深刻反思。

在上帝天命觀居支配地位的商周時代,選擇墓地一般通過占卜的方式進行,死者的最終歸宿取決於神的意誌。這種方法雖然也屬於神學把戲,但尚未表現出陰宅福禍子孫後代的風水觀念。將陰宅與人事聯係起來的堪輿之說,約始於戰國秦漢。戰國秦惠王同父異母弟名疾,滑稽多智,號曰“智囊”,死後葬於渭南章台之東,墓地是他生前親自選定的,曾預言:“後百歲,是當有天子之宮夾我墓”,是一處吉祥寶地。至漢初營建宮殿,“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西”,果如其言。因他的墓地在渭南樗裏鄉,時人俗稱之“樗裏子”。(《史記·樗裏子甘茂列傳》)樗裏子是見諸史籍的最早言陰宅風水者,被後世風水先生奉為開山之祖。漢將韓信素有大誌,早年身為布衣,貧困交加,母死雖無力厚葬,但他選擇了一處視野開闊的“高敞”之地安葬母親,“令其旁可置萬家”,顯示出與眾不同的氣勢,已包含了風水的觀念在內。司馬遷後來訪察名人遺跡,在韓母塚前徘徊良久,對韓信葬母的“異誌”感慨不已。(《史記·淮陰侯列傳》)東漢袁安的父親死後,母親命他外出擇求葬地,道逢三位書生,他們得知袁安的意圖後,遂指點一處,雲:“葬此地,當世為上公。”話音未落即“須臾不見”。袁安方知是神人點穴,乃將其父安葬於此。這處神定的風水寶地果然給袁氏家族帶來了好運,不僅袁安後來位至三公,其子孫亦官運亨通,“累世隆盛焉”。(《後漢書·袁安傳》)

漢代神學泛濫,占龜、占筮、占星、看相、求仙、封禪等迷信活動甚囂塵上。這種社會環境為相地術的神學化提供了溫床,其理論玄秘離奇,進一步墮入了迷信術的行列,主要表現為:認為陰宅的位置關係到子孫後代的前程;與陰陽五行理論相結合;把營建宮室墓穴的人事與天體運行相聯係,產生了“黃道”、“太歲”、“月建”等忌諱。同時還出現了一批專論相地之術的書籍,見之著錄的就有《堪輿金匱》《宮宅地形》《周公卜宅經》《圖宅卜》等。精通堪輿之術的風水先生亦應運而生,最為有名的是所謂的“青烏先生”(又名“青烏子”),其生平不詳,隻知道他生活在漢代,相傳著有《葬經》一書,被後世堪輿家尊為正宗。

魏晉以後,勘定陰宅成為相地術的主要內容,堪輿著作也每每以《葬經》命名。這個階段的風水學說,除繼承漢代的陰陽五行和天人感應等理論外,特別重視勘察山川形勢,講究墓穴的方位、向背、排列結構等。其中以山川形勢最為重要,諸如山脈的位置、水流的走向、林木的榮枯等,尤其看重所謂的“氣”。山川為有形之物,其精華是蘊含於其中的無形之氣,山氣剛,川氣柔,“剛柔相蕩而地道立矣”(《葬經翼》),二者和諧方為上吉,這是選擇葬地的總原則。

占山之法,重在觀勢,它直接關係到人間的貴賤榮辱乃至國家的興亡。晉人郭璞《葬書》雲:

勢如萬馬,自天而下,其葬王者;勢如巨浪,重嶺疊嶂,千乘之葬;勢如降龍,水繞雲從,爵祿三公;勢如重屋,茂草齊木,開府建國;勢如驚蛇,屈曲徐斜,滅國亡家;勢如戈矛,兵死刑囚;勢如流水,生人皆鬼。

在風水先生的眼裏,山勢的作用是何等的重要!明人繆希雍在《葬經翼》一書中,提出了識別“吉山”與“凶山”的具體標準:凡煙氣騰繞,皮無崩蝕、色澤油亮、草木繁茂、流泉甘洌、土膩石潤者則為吉山,葬之可大福大貴;反之,若雲氣不生、崩摧破裂、色澤暗淡、草木凋零、水泉幹涸、石枯土燥者則為凶山,斷不可葬於此,否則將導致無窮的災禍。

堪輿家還認為,選擇葬地除勘識山勢外,還必須詳察附近水流的情況,水的作用甚至比山更為重要。《元女青囊海角經》雲:

穴雖在山,禍福在水。所以點穴之法,以水定之。山如婦,水如夫,婦從夫貴。如中原萬裏無山,英雄迭出,何故?其貴在水。故曰有山取山斷,無山取水斷。夫石為山之骨,土為山之肉,水為山之血脈,草木為山之皮毛,皆血脈之貫通也。

水既為山之血脈,其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

按照風水先生的說法,有山有水且山勢水形俱佳者方為上乘寶地,是最理想的葬身之地。青烏先生的《葬經》曆來被奉為“後世陰陽之祖書”(金代丞相兀欽仄語),其中對山與水的關係有這樣的論述:

山欲其凝,水欲其澄。山來水回,逼貴豐財(注:逼貴者,貴來速也。);山止水流,虜王囚侯;山頓水曲,子孫千億;山走水直,從人寄食(注:言為人傭奴也。);水過西東,財寶無窮;三橫四直,官職彌崇;九曲委蛇,準擬沙堤(注:沙堤者,言宰相出必築沙為堤,冀無崎嶇以礙車輪也,後人因之以沙堤為宰相故事耳。);重重交錯,極品官資。

由此可見,山水交會之處並非都是風水寶地。山勢與水形均須符合堪輿家所規定的某種標準,相得益彰,如此即可富貴滿門;如果在山水相悖之處誤定陰宅,那就要大難臨頭了。

依堪輿之說,祖宗墳墓的地理位置是否合乎風水,與後嗣子孫的福禍命運有直接的關係。古人在這種說教的蠱惑下,選擇葬地時就不能不考慮到風水的因素。東漢以後的許多墓葬,上自帝王陵園,下至平民小墓,或背倚山峰、麵臨平川,或溪流回繞、林木蔥鬱,其地形環境頗合風水之要求。這種現象顯然與堪輿術的廣泛流行有關,風水謬說對古代葬俗之影響,可謂大矣!

在我國古代史籍中,記載了許多有關相墓與風水的軼聞趣事,茲舉數例如下。西晉有善相墓者,對時人羊祜說:“你的祖墳有帝王之氣,不可隨意動土。”羊祜置若罔聞,在祖墳邊鑿土建物。相墓者得知後仔細觀察了一番,鄭重其事地告訴羊祜:“你的舉動衝散了王氣,真龍天子已與羊家無緣,但還是能夠出一位折臂三公。”事情的結局果然不出這位風水先生的預料,羊祜在一次出行時墮馬折臂,後位至三公。(《晉書·羊祜傳》)東晉學者郭璞博才多藝,尤精堪輿之術,曾著有《葬書》。有一回郭璞替某家安排葬地,當朝皇帝素聞郭璞大名,也想看個究竟,遂微服前往。這位聖上天子混跡於人群之中觀察良久,待事畢之後上前對主人道:“你為什麼要把親長葬在這塊‘龍角’之地呢?此為大凶,將招致滅族之罪。”主人不知其為聖上,答曰:“郭璞雲此處是葬龍之地,不出三年。當致天子親臨垂詢。”帝聞其言,甚感驚異,對郭璞的神機妙算佩服得五體投地。(《晉書·郭璞傳》)五代前蜀國皇帝王建,未發跡時葬父,棺柩入穴便自動跳起,有神人自穴中出,謂王建曰:“這裏是出真龍天子的風水寶地,你身為布衣小民,豈可葬父於此!”王建置之不理,再次下棺,棺又跳起,經過三次反複,最後終於如願安葬。結果,被時人鄙視為“目不識書”的“無賴”王建,憑借這塊寶地,居然登上了大蜀皇帝的寶座。(《十國春秋》卷三五)這些故事雖然荒誕離奇,不乏編造附會之嫌,但它從不同的側麵說明了風水觀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及其社會影響。

秦漢以後,堪輿之風漸盛,以相墓為業的風水先生如魚得水,由於社會的廣泛需求,其陣容日益壯大。《古今圖書集成·堪輿部名流列傳》記載了秦至明代的著名堪輿家,據筆者粗略統計,各代人數大致如下:秦二人,漢一人,晉三人,隋一人,唐十三人,宋四十四人,元一人,明三十人。既為“名流”,自然是當時該行業中名冠天下的出類拔萃者,那些沒有資格“垂名青史”的魚蝦之輩當多如牛毛。從上述統計數字中似可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相墓的習俗在中國封建社會呈愈演愈烈之勢,而尤以唐、宋、明三代為盛。從史籍記載的情況來看,古代風水先生的成分是比較複雜的,在他們當中,有位高權重的貴族官僚;有飽讀詩書的文人學士;有身披袈裟的佛門子弟;有飄飄欲仙的山野道人;更多的則是遊手好閑的寄生之徒,包納了社會上的各個階層。他們玩弄“天機好處從來秘,不教俗人知奇異”的堪輿把戲,穿梭在山林川澤,遊蕩於墓塚之間,指東畫西,占吉卜凶,危言聳聽,故弄玄虛,以騙取錢財。閩西諺語雲:“風水先生指一指,石匠師傅累半死。”其神通可謂廣大!

在中國曆史上,皇帝信奉風水迷信者亦屢見不鮮。明成祖朱棣定都北京後,在選擇陵址時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曾派人四處尋覓吉壤寶地。最初分別選在口外的屠家營和昌平狼兒峪,因大明皇帝姓朱,與“豬”諧音,豬遇“屠”和“狼”那還了得?是為不祥之兆,均以犯諱而被否定。隨後又選在北京西郊的燕家台,但由於“燕家”與皇帝死稱“晏駕”諧音,有詛咒聖上之嫌,亦被否定。直到永樂七年(1409),禮部尚書趙羽工推薦了一位名叫廖均卿的江西籍風水先生,他遍察京都附近的山勢水形,認為昌平縣北的黃土山重巒疊嶂,氣勢非凡,是安葬龍體的理想場所。經明成祖親駕目測,遂決定在此營建陵園,並以雅化俗,將黃土山更名為“天壽山”,即後來的明十三陵所在地。

清朝的順治皇帝亦通堪輿之術,皇室陵園之一的東陵陵址就是他親自選定的。據《清稗類鈔·方伎類》記載:清室入關後,順治某日與臣僚狩獵於河北遵化,當行至有“鳳翥龍蟠”之勢的昌瑞山下時,停轡四顧,驚歎道:“此山王氣鬱蔥非常,可為朕壽宮。”言畢取出佩癆擲之,諭侍臣曰:“癆落處定為穴,即可因以起工。”臣遵其旨,築孝陵於此,開營建東陵之先河。後有善相墓者,仰觀東陵形勢,對順治皇帝的堪輿“絕活”佩服得五體投地,頗為慚愧地說:“雖命我輩足遍海內求之,不克得此吉壤也。”有的清儒還附會說,大清江山之所以能延祚二百餘年之久,與東陵風水甚好有直接關係。

堪輿風水說為什麼能夠在中國盛行兩千年而不衰呢?這是因為,它所宣揚的“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壽延促,亦由墳壟所招”的封建迷信思想,迎合了人們求福避禍的心理。皇帝希望國祚長久、萬壽無疆,貴族官僚幻想永享榮華富貴、累世隆盛,普通老百姓則盼望能過上太平康寧的日子,這些美好的願望都可以通過一孔吉穴得以實現,人們何樂而不從呢?因此,風水說一經出籠,就受到了社會各階層的普遍青睞,成為封建神學的寵兒。作為堪輿術的本身,無疑是迷信荒誕的神學遊戲,但它曲折地反映了古人對美好生活的追求。風水說根植於華夏之邦這塊多災多難的土地,顯示出了頑強的生命力。當世界曆史已經步入現代化的今天,在我國一些落後的農村地區,風水迷信沉渣泛起,堪宅相墓之風重新抬頭。探索導致這一現象的社會原因,確乎是很有意義的。

5.墓碑與墓誌

墓碑和墓誌是兩種性質相近而又不完全相同的墓葬附設品。

先談墓碑。

碑出現於先秦時期。早期的碑有三種,其作用各不相同:一是立於宮門前測識日影的豎石;二是宗廟院內拴係用於祭祀的牲畜的石柱;第三種就是墓碑。前兩種統稱為“廟碑”,後演變成紀功頌德的刻石。墓碑與此不同,最初是木頭做的,古書中稱之為“豐碑”。《禮記·檀弓》鄭玄注雲:

豐碑,斫大木為之,形如石碑,於槨前後四角豎之,穿中於間為鹿盧。下棺以癇繞,天子六癇四碑,前後各重鹿盧也。諸侯四癇二碑,大夫二癇二碑,士二癇無碑。

周代王公貴族下葬時,因墓穴很深,棺柩須用轆轤係繩(即鄭玄所說的“癇”)緩緩地吊放,安裝轆轤的支架就是碑,葬儀完畢後將碑埋入墓穴。這種木碑的實物在鳳翔雍城秦公一號大墓中已被發現,時代為春秋晚期。

早期墓碑的主要功能是貫索引棺,上麵沒有文字;後來,人們在碑上刻寫墓主的姓氏、爵裏及卒葬日期等,以紀念逝者。到了漢代,墓碑的形式和作用都有了很大的變化:石碑逐漸取代了原來的木碑;過去的墓碑是埋在墓壙中,這時則移到了地麵,立在墓前,以表識墓所。東漢墓前豎碑已蔚然成風,墓碑成了貴族炫耀顯赫身世的重要手段。世家大族每每延請名流碩儒撰寫碑文,歌功頌德之辭溢於碑表。《後漢書·郭林宗傳》雲:“林宗既葬,同誌者立碑,蔡邕為其文,謂盧植曰:吾為碑銘多矣,唯郭有道無愧色。”蔡邕是東漢著名學者,曾替人撰寫了大量碑文,他自己也承認其中多溢美不實之辭。當時不僅達官貴人的墓前都豎碑立石,普通庶民也多有墓碑,甚至連早夭的幼童也有墓碑,如《蔡邕集》中就著錄有《童幼胡根碑》。從流傳下來的東漢墓碑銘文來看,為死者立碑的除家屬外,還有死者的同宗鄰裏、親朋好友、門生故吏和地方官等。這時,墓碑的形製已漸趨固定,製作也頗為精細。

魏晉時期戰亂頻起,國事艱難,民不聊生,封建統治者有鑒於此,遂提倡節喪薄葬,力圖扭轉秦漢以來的厚葬之風,墓碑亦在禁絕之列。魏武帝曹操以天下凋敝,明令禁止墓前立碑;西晉武帝詔曰:碑表私美,助長虛偽侈靡之弊,應嚴加禁斷。由於朝廷三令五申地禁止,豎碑立石之風遂銷聲匿跡。魏晉以後,墓碑又重新流行開來,並一直延續到現代。

古代墓碑的結構和各部分名稱是這樣的:碑的上部稱碑額或碑首,呈尖狀或圓狀,尖的叫“圭首”,圓的叫“暈首”,上麵每每浮雕以龍、麒麟、天祿等瑞獸的紋飾。漢碑用一塊完整的石版雕成,大約在南北朝以後,碑額和碑麵分用兩塊石版鑿製而成,刻碑文的一麵稱“碑麵”,其背麵叫“碑陰”。碑石厚重,為防止沉陷,用一塊石料依碑的寬度和厚度刻成一個突起的槽,將碑嵌入其中,稱為碑座,又叫“碑趺”。由於碑座常刻成烏龜狀,故碑趺又稱“龜趺”。

與墓碑相似的還有墓碣。碣原本作“楬”,周代已有,《周禮·蠟氏》雲:“若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楬的原始形狀是一小木樁,用於書寫死者的姓名,與早期墓碑類似而作用略有不同。後來楬也改為石質,才通用“碣”字。《後漢書·竇憲傳》李賢注雲:“方者謂之碑,圓者謂之碣。”可見碣的形狀與墓碑相差無幾,劉勰《文心雕龍》曰:“自後漢以來,碑碣雲起。”說明碑、碣不分,兩者往往並稱於世。在唐代,墓碑和墓碣是有區別的,《唐六典》卷四載:

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龜趺,趺上高不過九尺;七品以上立碣,圭首方趺,趺上高不過四尺;若隱論道素,孝儀著聞,雖不仕亦立碣。

使用碑、碣依死者生前的官品而定,高官用碑,小官用碣,品行超群的平民百姓亦可破例用碣。由此可見,古代的墓碑有一定的等級製度,其形狀、規格和花紋裝飾因人而異,是表現死者社會地位的重要標誌。

古代墓碑上一般都刻有文字。碑文主要銘記死者的姓氏和身份,字數不多。《清通禮·凶禮》規定:

品官墓碑書某官某公之墓,婦人則書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某官某之墓,無官則書庶士某之墓,婦稱某封氏,無封則稱某氏。

有的碑文除上述內容外,還有悼念死者的長篇文字,這種碑文也稱“碑表”,表是頌揚、表彰之義。北宋文學巨匠歐陽修的《瀧岡阡表》就是墓表中膾炙人口的名篇佳作,行文流暢,筆觸凝重,深切地表達了他對亡故父母的真摯感情。與眾不同的是,唐代女皇武則天陵前神道上的墓碑卻沒有文字。也許是這位叱吒風雲的女強人覺得寥寥碑文不足以概括她一生非凡的經曆,千秋功過任後人去評說吧!人們麵對這座巨大的無字碑百思難得其解,不知它究竟蘊涵著多麼深妙的寓意。武則天的別出心裁之舉,可謂一字不著而盡得風流!

下麵再談墓誌。

簡單地說,墓誌就是下葬時特意和棺柩一起埋在墓穴內的刻石,上麵刻寫死者的姓氏、生平梗概和卒葬日期等。

與墓碑不同的是,墓誌一開始就是石質的,而且始終埋在墓壙之中。墓誌也不像墓碑那樣有嚴格的等級製度,貴賤皆可用之。使用墓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標識墓穴所在,以免後人因陵穀變遷而無法尋覓祖宗的葬身之處。墓誌在古代也稱為“埋銘”、“壙銘”、“壙誌”、“葬誌”等。

墓誌的出現晚於墓碑,約在西漢時期。《西京雜記》卷三載:

杜子夏葬長安北四裏,臨終作文日:“魏郡杜鄴,立誌忠款,犬馬末陳,奄先草露。骨肉歸於後土,氣魂無所不之。何必故丘,然後即化。封於長安北郭,此焉宴息。”及死,命刊石,埋於墓側。

這是古書中有關墓誌的最早記載,但迄今尚未發現西漢墓誌的實物。河南洛陽出土的東漢延平元年(106)賈武仲妻馬薑墓誌,雖不自名為墓誌,但所記內容已與後代墓誌相近。種種跡象表明,漢代是墓誌的濫觴期,墓誌的形狀和文體尚無定例,與墓碑的界限亦不十分嚴格。由於當時盛行在墓前立碑,因而很少將誌石埋進墓穴。

魏晉時期是墓誌發展史上的第二個階段——轉化期。由於國家嚴令禁止墓前豎碑,盛極一時的墓碑開始從地麵上消失,並逐漸轉入地下。這時,埋入墓穴的小型墓碑的數量增多,其形式和碑文內容都與原來地麵上的墓碑相同,隻是形體縮小而已。但就其性質而言,此類小型墓碑已屬於墓誌的範疇了。這一轉化在形製、文體、刻製工藝等方麵對墓誌的發展有極大的影響,促進了墓誌的正式定型化。

南北朝時期進入了墓誌發展史上的第三個階段——定型期。墓誌的名稱已正式出現,形製和文體等也都相對穩定成型。山東益都出土的南朝劉宋大明八年(464)《對懷民墓誌銘》,自名“墓誌”是我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墓誌實物。

定型後的墓誌一般由兩塊正方形青石上下相合而成。上石為誌蓋,用篆書題刊“某朝某官墓誌”,亦稱“篆蓋”;下石為誌底,刻寫誌文。南北朝以後,墓誌製作精致考究,有的線刻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等守護神形象和花卉圖案紋飾;有的誌蓋雕成神龜形,首尾四足出露,龜背中間題死者之名。誌文的內容也逐漸形成一種固定的文體,其格式一般為:首先敘述死者姓名、籍貫和家世譜係;再述其生平事跡及官職履曆,並頌揚其政績德行;最後記其卒葬年月和葬地;誌文後是四字韻語的“銘”,以表達對死者的悼念哀思之情。結構完整、帶有韻語的誌稱為“墓誌銘”。南北朝至隋代的墓誌上皆不署撰述和書寫誌文者的姓名,唐以後才在誌文標題下署明撰者和書者的姓名及官銜。唐宋時期的許多墓誌銘出自文學大家之手,文辭典雅優美,情文並茂,成為當時文壇上萬口傳誦的名篇佳作;一些書法巨匠也運筆於誌石之上,創作出不少流傳千古的書法藝術珍品。

埋藏在古塚荒丘中的不計其數的墓誌,就像一座座地下石質檔案庫,保存了極其豐富而翔實的曆史資料,對研究古代官製、世係、地理、事件、風俗、文學、書法、藝術等,都具有重要的價值。

6.葬具

殮藏死者遺體的器具稱為葬具,即通常所說的棺材,它是墓葬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葬具出現得很晚,是葬俗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從現有的考古資料來看,在距今兩萬年左右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我國的遠古先民已有埋葬死者的習俗;但直到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葬具才進入喪葬領域。早期的葬具多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質器皿,如仰韶文化中盛裝幼童屍體的甕、罐、尖底瓶等所謂的“甕棺”;隨後人們才用木材製作專門用於殮葬死者的棺槨葬具。

古代文獻中也有關於葬具的起源和發展的記述。《周易·係辭下》說:上古之民的葬儀非常簡單,人死之後“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用茅草裹屍掩埋,無葬具可言;“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隨著社會的進步,出現了木製的棺槨。《禮記·檀弓》說:堯舜時代用陶質瓦棺,夏代將燒土砌於瓦棺四周,商代使用棺槨。古人的這些說法與考古發掘的實際情況大致相合。

棺槨是兩種不同的葬具。直接裝殮屍體的器具叫“棺”,俗稱棺材;圍砌或套在棺外的設施叫“槨”,亦稱外棺。因兩者配套使用,故往往相提並論。

周代形成了完備的棺槨製度。周人隆禮,頗重葬儀,對不同死者所用棺槨的數量、質地、裝飾等,有許多繁縟的等級規定。據《禮記》記載:天子棺槨四重,諸侯三重,大夫二重,士一重,庶民有棺無槨;槨木的質地因人而異,“尊者用大材,卑者用小材”,天於柏槨,諸侯鬆槨,士雜木槨;天子棺飾“水兕之革”(水牛皮),其他貴族的棺材用五顏六色的絲織物裝飾。這些規定體現了“貴賤有儀,上下有等”的周禮精神,是現實社會的等級關係在喪葬領域中的反映。

在地域遼闊、民族眾多的古代中國,殮葬屍體的棺槨受死者生前的族屬、宗教信仰、生活習俗和文化傳統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

漢族地區繼承了商周以來的傳統葬製,主要使用木質棺槨。棺木的質地比較講究,通常選用梓木、楠木,樟木、柏木等細密堅固的優質木材。棺材的形製多呈長方匣狀,由棺蓋和棺身兩部分構成,尺寸大小視死者的軀體而定,以適中為度。天子的棺材多用梓木,槨室猶如生前所居的宮殿,故帝王棺槨有“梓宮”之稱。貴族官僚的棺槨多由朝廷賻贈,有嚴格的等級製度。民間喪葬用棺視其家資自定,富者置棺不惜千金,精雕細作,髹漆繪彩,極盡奢華;窮者薄板白棺,簡易粗糙;家貧如洗者往往以草席裹屍了事,形同裸葬。

漢族除木棺外還有以石為棺的。西安西郊曾出土一具隋代石棺,長二米有餘,高、寬各約一米,棺體仿照住房建築,作歇山式屋頂,用石板砌築而成。死者名李靜訓,係貴族之女,年僅九歲。河南洛陽發現過一具北宋崇寧年間的畫像石棺,用整塊青石雕鑿而成,棺蓋上部正中刊刻墓誌銘,誌額篆書“洛陽張君墓誌”六字,棺體四周線刻墓主升仙、孝子烈女、攀枝騎獸童子、牡丹花盒等圖案,頗為精致。

佛門實行火葬,其葬具別具一格。《水經注》說:“佛涅癈後,香花供應,盛以金棺。”這種金棺在我國已有發現。一九八五年,考古工作者在清理唐代慶山寺(寺址在陝西臨潼)舍利塔基精室的過程中,發現了一組頗為罕見的金棺銀槨葬具,金棺長十四、寬七點四至四點五、高九點五至六點五厘米,棺體飾鎏金護法獅子和團花寶球等,棺內置兩枚綠色玻璃瓶,盛有水晶製成的米粒狀佛骨舍利代用品;銀槨長二十一、寬十二至七、高十四點五至十厘米,飾鎏金浮雕菩薩和珍珠瑪瑙寶花等。一九八七年又在法門寺(寺址在陝西扶風)地宮內發現了唐朝皇室供奉真身佛指舍利的八重寶函(即棺槨),分別用檀香木、鎏金、玉石、水晶、白銀、黃金等精製而成,寶函層層相套,最裏邊的金塔內珍藏著佛祖釋迦牟尼的真身舍利。這些寶函精美絕倫,堪稱稀世珍寶。普通佛門弟子是享受不到此等待遇的,遺體火化後將骨灰盛進瓷罐或別的容器中,葬具十分簡單。

和漢族相比,邊遠地區少數民族的葬具更為多樣。春秋至明清,異族聚居的東北、西南等地以石為葬,石質棺槨非常盛行。古代巴蜀之民常常用數米長的獨木挖製葬具,形似舟船,稱為“船棺”。雲南祥雲曾發現一座戰國時期的木槨銅棺墓,銅棺用七塊銅板拚合而成,尚可拆卸,棺表鎏金,鑲嵌麵具、鳥獸、雲彩等圖案,巧奪天工。漢代廣西、貴州一帶的少數民族,人死之後將屍體放進銅鼓中,或頭部套以銅釜、鐵釜,入土下葬,甚為奇特。元代蒙古貴族喪葬,“棺用楠木二片,鑿空其中,類人形大小,合為棺,置遺體其中”(《春明夢餘錄》),與漢族棺槨有別。有些深居山林的部族因地製宜,利用竹子、樹皮、獸皮等製作棺材殮葬死者。古代少數民族還有其他一些怪異的葬具,這裏就不一一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