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扳指與碧璽(1 / 2)

扳指,就是扳指,戴在指上,無論它是什麼質地,多麼值錢,它還是一個扳指。

但有人不相信。

一小女子得一扳指,象牙質地,格外喜歡。甚至認為,如此值錢的東西,戴在手指上不如戴在胸前,於是非要把它做為項墜佩戴不可。

但她已經佩戴了一枚碧璽項墜。

這塊碧璽,是她外出時在一個碧璽專營店裏發現的。她向櫃台上掃了一眼,隻有一眼,她就看到了這塊碧璽,並喜歡上了。這枚碧璽,是未曾被任何人佩戴的新物。既戴之則愛之,她愛它,它也愛她。日久情深,便有了靈性!通靈之物不離身。自從她戴了那塊光澤水潤的碧璽之後,人漂亮了許多,精神十足,快樂陽光,事業也做得相當有起色,各方麵都蒸蒸日上。

脖頸,戴不戴首飾,都可,看個人的愛好。既然要戴了,具體戴什麼首飾,還是隨個人的愛好。但你不得不講究佩戴文化。您見過誰同時佩戴兩串以上的項鏈,或者一次性戴兩個項墜的?旅遊景點,那些推銷項鏈的小商販兒,滿脖子都是,卻沒有一根是屬於他。

我們這位小女子戴了,同時戴了兩個項墜,一塊碧璽,一隻象牙扳指。

我覺得她這就不講究了。

我第一次看見小女子戴了一塊碧璽與扳指時,是小女子非得要我看她戴了什麼的。我一向不太注意女人佩戴什麼首飾。我看著她掛在脖頸上應該叫做項墜的物件,十分奇怪,看了又看,還是沒有看明白她戴的是什麼。

她把項墜放在手心裏,對我說:“這是兩件。”然後,她把兩個項墜分開來,件件介紹給我:“這是碧璽,這是扳指,象牙扳指,象牙的!”

此時,我才明白,那是兩種項墜,同時佩戴啊。我說:“你怎麼把它們穿在一根繩上呀。”

她說:“我喜歡。”

人家自己喜歡,咱還能說什麼。我始終替她感覺別扭!

她戴著那塊碧璽多好啊、不想佩戴了,也沒關係,可以放起來,休養一番嘛。換一件別的項鏈、項墜戴療,這本是正常的事,但,怎麼能將扳指當項墜來佩戴呢?

扳指,射箭時會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鉤弦,護手的器物。無論它是什麼質地,都小可佩戴在胸前作為項墜的。這枚扳指,雖然價格較貴,但它是一名物,不知經過廠多少年、多少人、多少事。象牙,即使是粉碎成粉末,每一粒都記憶看大象的今生。是肉然走到生命的盡頭,得其善終的大象,一定是帶著大象一生的快樂與幸福,福佑著佩戴者。如果是因為象牙被人獵殺的大象、一定會攜帶著無盡的憂傷與怨恨,佩戴者豈不是與一團哀怨交纏在一起嘛。既然是扳指,說不定,上麵還沾染了獵物的血跡,是一件不祥的殺生之物。戴在一個屠夫的手上,無所謂。戴在一位小女子的手上,把玩起來,不倫不類。如此戴在脖頸之上、酥胸之前,斷然不妥。不美,不吉,更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