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治中國建設離不開法文化(1 / 1)

張國林

作者簡介

張國林,男,漢族,1955年5月生,四川南充市人,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至2001年1月,曆任重慶大學冶金係黨總支副書記、係副主任,校黨委組織部長、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重慶北部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02年4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書記。

核心觀點

必須著力培育發展和傳承傳播我國社會主義法文化,以法文化建設助推法治中國建設。

法文化建設不能一蹴而就,社會的法文化氛圍必須經過長期培育和涵養。

法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對秩序與合作、和諧生活所持有的思想觀念和行為趨向的總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奮鬥目標,要實現這一偉大目標,就必須著力培育發展和傳承傳播我國社會主義法文化,以法文化建設助推法治中國建設。

法文化是人們從事法律活動而形成的普遍而共通的觀念和意識,以及由此形成的行為、成果等。這種觀念和意識即規則文化、製度文化,可以通過政策來引導,通過教育來培養傳承。

法文化建設對法治中國建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形成法律條文製度等成果,成為人們法律活動的行為依據和法治中國建設的製度保障;二是在全社會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觀念、意識,和尊重法律、相信法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方式。但法文化建設不能一蹴而就,社會的法文化氛圍必須經過長期培育和涵養。

首先,要繼承創新我國傳統文化中符合法治中國建設的精華。比如,繼承創新仁愛、誠信、孝悌、禮義、廉恥,以及傳統哲學“天人合一”理念中保護環境和善待一切生命的理念,也是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價值取向。傳統文化中這些深入人心的精華,值得我們研究、繼承、創新,使之為我們正在進行的法治中國建設所用。

其次,要著力培育具有法律思維的“法律人”,尤其是高度重視並加強高校的法製教育。高校的法製教育要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建立科學的法製教育課程體係,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麵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強化法律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的法製環境和教育氛圍,培養一大批具有法律思維的“法律人”。

再次,要著力傳播、推廣和弘揚法文化。要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讓憲法家喻戶曉,要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這對傳播、推廣和弘揚法文化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應以形式多樣、喜聞樂見、廣泛而深入的方式使民眾逐步接納先進的法文化,並使法文化潛移默化地影響民眾的生活,改變民眾的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