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職官(2 / 3)

3.郡縣製

秦帝國在地方上全麵實行郡縣製。初滅六國時,設置了三十六郡,至帝國末期,增至四十餘郡(京畿內不設郡,以內史管轄,以資區別)。郡設郡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掌管全郡政務,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轄。另有郡尉,輔佐郡守,並掌軍事;還有監禦史,為中央派遣的監察官吏。郡下設若幹縣,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不滿萬戶的設縣長,掌管全縣的政事。另有縣丞,掌文書、刑法等事;縣尉,掌軍事。縣以下分若幹鄉,鄉以下有若幹裏。一般認為,裏就是村落。《漢書·百官公卿表》稱:“鄉有三老、有秩、嗇夫、遊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徼循禁賊盜。”裏的頭人為裏正。鄉、裏官吏雖不由皇帝或官府任命,但卻要由地方推擇當地富庶人家的適齡人員充當。

漢代的中央官製兩漢官製基本承襲秦代,故有“漢承秦製”之說,不過更加充實,並有新的體製上的變化。

漢中央官製,於三公之上設太師、太傅、太保,皆金印紫綬,作為大官的榮譽頭銜。三公的名稱也累有改易,試分述如次:

漢初置丞相,有時改稱相國,或分置左、右丞相,金印紫綬,秩萬石,為最高行政長官。其重要屬官有長史,佐助丞相,署理諸曹,為眾史之長,實是相府總管;司直,掌佐丞相,主管監察檢舉;諸曹掾屬,即相府幕僚,大多由丞相自辟除,如丞相徵事、丞相史、東曹掾、西曹掾、丞相少史、集曹掾、奏曹、議曹、侍曹、主簿、丞相屬、大車屬、從史、令史、計相、計室掾史等。西漢前期,丞相權位重,禮遇隆。武帝時削弱相權,丞相地位有所降落。成帝時,設置大司空、大司馬與丞相構成三公,丞相權力一分為三。至哀帝朝,連丞相之名也被廢掉,改稱大司徒。東漢以降,尚書台成為中央的權力機關,丞相(實稱司徒)有名無實。東漢末,權臣董卓、曹操複相國、丞相之職,但其權力實高於皇帝,已非人臣之位,屬於特例。

西漢之太尉,金印紫綬,秩萬石,為掌武事的最高長官,與丞相、禦史大夫並稱三公。但其職時置時廢,具體工作僅相當於皇帝的軍事顧問,官屬較少,不置時大抵並入丞相府。武帝時置大司馬代太尉。東漢光武帝複太尉職,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且地位最尊,常與太傅錄尚書事總領朝政。曹屬主要有:長史、西曹、東曹、戶曹、奏曹、辭曹、尉曹、賊曹、決曹、兵曹、金曹、倉曹、黃?主簿、令史(?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等)、禦屬、官騎。

西漢的禦史大夫,銀印青綬,秩中二千石,為三公之一。內承朝廷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主管圖書秘籍、四方文書,握有考課、監察和彈劾百官之權。皇帝製書、詔書,多由禦史大夫承轉,然後才下達丞相;丞相缺位,亦多由禦史大夫遞補。屬官主要有:禦史丞;禦史中丞;侍禦史,分為符璽禦史、治書(持書)禦史、繡衣禦史、五曹禦史(即令曹、印曹、代曹、尉馬曹、乘曹)。另還有其他屬官,如禦史掾、禦史屬、主簿、少史、柱下史、禦史中丞從事等。西漢前期,禦史府與相府被稱作“兩府”或“二府”,國家一切政務,多歸於此。西漢末,禦史大夫更名大司空,改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地位有所提高,但實權卻早自武帝時期便逐漸轉移於尚書,變成虛位。東漢隻稱司空,掌水土營建等事,與原禦史大夫職權無甚關聯。但禦史中丞出為禦史台長官,禦史台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又名憲台,轉屬少府,與尚書台(中台)、謁者台(外台)並稱三台。

漢代九卿名稱較秦人也有所變更,主要者如奉常改太常,郎中令改光祿勳。廷尉曾多次改稱大理。典客改大鴻臚,治粟內史改大司農等。雖然這些機構的職能、屬員均基本維持原樣,但個別地方也有較大變化。如太常所屬博士,原來僅備皇帝顧問,自武帝時變為兼掌教育之官。特別是少府屬官尚書,到東漢時由原來僅僅給皇帝傳遞文書的事務官變成處理具體問題的政務官,有尚書令、尚書仆射、尚書郎等大批官員,並分曹辦事,掌握實權,故有“政歸台閣”之說。

對於諸卿名稱,漢代亦做了一些更動。如更名中尉為執金吾,更名將作少府為將作大匠,分內史為左、右內史,又分別更名為左馮翊、京兆尹,更名主爵中尉為都尉,又更名右扶風等。一些職官名稱更動後,職掌亦有變化。此外,漢代還新設了一些官職,如水衡都尉(掌上林苑)等。

漢代的軍官比較特殊。從武帝開始,把原來臨時設置的大將軍變為常設,又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皆加大司馬之號,以示尊寵。早在文帝時便置衛將軍,領南北軍,其下沿秦製設左、右、前、後將軍。自大將軍至前、後將軍,均為重號將軍,為皇帝的高級侍衛武官,參與朝議,決定軍國重務,或加領尚書銜總理朝政。另還有級別較低的其他名號如驍騎、護軍、輕車、材官、伏波、樓船等將軍。這些將軍各號多臨時所加,出則領兵或分主特定任務,入則仍為侍衛武官。各將軍一般都有幕府,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等。幕府多為將軍自置,主要職務參與謀議,助理軍務。將軍以下武官有都尉、校尉等。

漢武帝為加強中央集權,逐漸收權於自己寵信的近臣,並以之來牽製、壓抑甚至代替三公九卿組成的中央政府的行政權力。這樣,便形成所謂的中、外朝。《漢書·劉輔傳》注引孟康曰:“中朝,內朝也,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為外朝也。”這就是說,皇帝的各類近臣,形成中朝,而以公卿為主體的中央政府變成了外朝。中朝官對政事有更大的參決權。其議事一般都秘密進行。西漢所謂的加官,大多數都屬於中朝官。

漢代的地方官製漢代地方行政采用的是郡國並行製,即郡縣製與封國製同時存在。“七國之亂”後,王國的行政權力收歸中央,封國名義上雖存,但建製已與郡縣相同。

京師是較為特殊的政區,秦設內史治之。景帝時分置左、右內史;漢武帝時則更名右內史為京兆尹,更名左內史為左馮翊,又將景帝時由秦主爵中尉更名而來的都尉更名右扶風。這樣,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合稱三輔,共轄京畿之地。三輔長官秩祿與九卿同,得參朝政。東漢遷都雒陽,治京師長官稱河南尹,與西漢不同,但三輔之名仍保留,並與河南尹同轄於司隸校尉部,屬京畿範圍。

漢代郡的長官為太守,次為都尉。太守“掌治其郡”,“有丞,邊郡又有長史”,為中央署置,其他曹掾幕僚均用本郡人,由太守自辟除。郡府吏可分若幹類:一曰綱紀,或稱右曹,為位最尊者,如功曹、五官掾、督郵。二曰門下,為親近之吏,如主簿、主記室、少府、門下督盜賊、府門亭長、書佐等。三曰列曹,為具體辦事部門,如戶曹、比曹、時曹、田曹、水曹、將作掾、倉曹、金曹、集曹、漕曹、法曹、道橋掾、兵曹、塞曹、尉曹、賊曹、辭曹、決曹、醫曹等。四曰特設官,如鹽官、鐵官、工官、服官、水官、銅官、木官、橘官、圃羞官、牧師官、樓船官、發弩官等。五曰散吏,如祭酒、議曹、奏曹等。此外還有上計吏、學官等。都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多與太守別治,亦自開府置吏。都尉府屬佐亦有由朝廷任命之都尉丞及都尉自辟之屬吏如主簿、功曹、議曹、門下掾等。東漢初,都尉並職太守。王國職官,漢初“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眾官”。景帝時改丞相曰相。成帝時“省內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縣的長官稱令、長,佐官丞、尉由中央署置,其他掾屬為令、長自署。縣廷屬吏亦可分作若幹類:一曰主吏(綱紀),如功曹、廷掾。二曰門下,如主簿、主記掾史、小(少)府、門下遊徼、門下賊曹、門下掾、書佐等。三曰列曹,如戶曹、時曹、田曹、水曹、將作掾史、倉曹、金曹、集曹、法曹、郵書掾、郵亭掾、道橋掾、廄嗇夫、傳舍嗇夫、候舍吏、守津史、兵曹、庫嗇夫、尉曹、獄司空、賊曹、賊捕掾、辭曹、獄掾史、市掾、盟掾等。四曰校官,如校官祭酒、校官掾。五曰散吏,如祭酒、議曹、從掾位。列侯所食縣曰國,置相“主治民,如令長”。皇太後、公主所食曰邑,有少數民族曰道,置令、長與縣同。1993年尹灣漢墓出土的簡牘表明,漢代置令的大縣分為兩級,令秩千石和六百石;置長的小縣亦分兩級,長秩四百石與三百石;不論大小縣必設丞,而尉不是每縣非設不可;侯國亦分等級。

縣以下的鄉、裏組織,大體同於秦製。這裏需要特別說說“亭”的問題。大家知道,《漢書·百官公卿表》關於“大率十裏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的記載,同應劭《風俗通》(《續漢書·百官製》劉昭注引)“國家製度大率十裏一鄉”互相矛盾,自來令史家感到困惑不解。20世紀50年代,王毓銓發表《漢代“亭”與“鄉”“裏”不同性質不同行政係統說》一文,認為亭不隸屬於鄉,亦不統轄裏,而是與鄉、裏屬於不同性質和不同的行政係統。從尹灣漢墓出土的《集簿》將鄉、裏和亭、郵分別列項統計來看,王說似近是。

漢武帝時將全國劃分為十三監察區稱十三州,每州設部“刺史”,以“六條問事”,監察州內郡縣政務。刺史官秩不高(僅六百石),但地位特殊。西漢末,曾有刺史更名牧、又改稱刺史、複更名牧的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刺史(牧)權力逐漸增加,並由監察官演變成郡之上高一級的地方行政長官。其幕府成員有主簿、別駕、治中、簿曹、兵曹、門亭長、律令師、月令師、孝經師、部郡國從事史等。東漢末,刺史實為牧伯,仿將軍府置吏,新增屬佐甚多,如長史、司馬、東曹、校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