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驗收暫行規定(3 / 3)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畜牧局和統計部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七、農村病蟲害綜合防治率(%)

1.指標解釋:指施用農藥以外的綜合防治作物病蟲害麵積的比例,主要防治措施如生物農藥、天敵昆蟲、栽培措施、育種措施等。計算公式為:

農林病蟲害綜合防治率(%)=綜合防治農作物病蟲害麵積÷農作物病蟲害總麵積×100%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農林部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八、工業汙染源排放達標率(%)

1.指標解釋:指已達標排放的工業汙染源數量占工業汙染源總數的百分比。按國務院發布的文件《關於環境保護若幹問題的決定》執行,即到2000年所有工業企業汙染源排放的汙染物都要達到國家標準,可分年度實施。計算公式為:

工業汙染源排放達標率(%)=已達標的工業汙染源數量÷工業汙染源總數×100%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環保局、監測站。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九、城鎮大氣環境質量

1.指標解釋:按規劃的功能區要求達到相應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各項指標標準。目前執行GB 3095—1996《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環保局、監測站。

3.驗收要求:按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項目和指標驗收。

十、水環境質量

1.指標解釋:按規劃的功能區要求達到相應的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目前采用GB 3838—1988《地麵水環境質量標準》和GB/T 14848—1993《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環保局、監測站,自來水公司的監測數據。

3.驗收要求:按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項目和指標值驗收。

十一、城鎮固體廢棄物處理率(%)

1.指標解釋:指包括填埋、焚燒和資源化的城鎮固體廢棄物處理(礦山原有欠賬不計在內,但應向上級報告可信的處置結果)率。計算公式為:

城鎮固體廢棄物處理率(%)=(無害化處理量÷固體廢棄物總量)×100%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環衛局、環保局、畜牧局、礦產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十二、城鎮噪聲狀況

1.指標解釋:按規劃的功能區要求達到相應的國家聲學環境質量標準。目前采用GB 3095—19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環保局、監測站。

3.驗收要求:按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項目和指標值驗收。

十三、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麵積

1.指標解釋:指城鎮範圍內公共綠地的人均值,我國《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1986),提出城市公共綠地麵積近期每人平均3~5平方米,遠期每人平均7~11平方米。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城建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十四、受保護基本農田麵積(%)

1.指標解釋: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麵積占農田總麵積的百分比。據1996年《中國農業年鑒》,1995年底全國70%基本農田得到保護。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統計局、土地管理局,或農業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十五、礦山土地複墾率(%)

1.指標解釋:指礦山廢棄地複墾麵積占廢棄地總麵積的百分率。礦山廢棄地是指那些采礦剝離土、廢礦坑、尾礦、礦渣、矸石、洗選礦廢水沉澱物等所占用的土地;土地複墾指利用工程與生物措施,使被破壞或占用的土地變成可供利用並具有綜合效益的狀態。據《全國土地複墾“九五”計劃》,2000年將達到30%。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地礦局、環保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十六、受保護陸地(濕地)麵積(%)

1.指標解釋:指國家級、省級、縣(市)級自然保護陸地(濕地)麵積占全部陸地(濕地)麵積的百分比(對城市和部分農業縣可酌情考慮)。

2.數據來源:地(市)、縣(市)、區統計局、土地管理局,或農業局。

3.驗收要求:分三類地區按指標驗收。

[注:對一些特殊類型的生態示範區驗收指標可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提出調整意見,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準實施]

附錄三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指標完成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