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生態縣、生態市、生態省建設指標(修訂稿)(3 / 3)

第二部分建設指標

1.農民年人均純收入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2.第三產業占GDP比例

指標解釋:

指第三產業的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第三產業占GDP比例=第三產業產值/國內生產總值(GDP)×100%

數據來源:統計部門。

3.單位GDP能耗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4.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5.應當實施強製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

指標解釋:

《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定:汙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標準的企業,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當定期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同時規定,省級環保部門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定期公布汙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汙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汙染嚴重企業的名單。

數據來源:經貿、環保、統計部門。

6.森林覆蓋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7.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麵積比例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8.空氣環境質量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9.水環境質量、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0.主要汙染物排放強度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1.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2.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工業用水重複率

(1)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

指標解釋:

是指城市市區經過城市汙水處理廠二級或二級以上處理且達到排放標準的汙水量與城市汙水排放總量的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城市汙水處理廠處理汙水量(萬噸)/城市汙水排放總量(萬噸)×100%

數據來源:建設、環保部門。

(2)工業用水重複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3.噪聲環境質量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4.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5.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麵積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6.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重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7.城市化水平

指標解釋:

指城鎮建成區內總人口占地區總人口的比重。計算公式為:

城市化水平=城鎮建成區內總人口數/市(縣)總人口數×100%

數據來源:統計部門。

18.采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

指標解釋:

指城市市區集中供熱設備供熱總容量占市區供熱設備總容量的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市區集中供熱設備供熱總容量(兆瓦)/市區供熱設備供熱總容量(兆瓦)×100%

數據來源:建設部門。

19.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三)生態省

第一部分基本條件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第二部分建設指標

1.農民年人均純收入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2.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標解釋:

指城鎮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後所餘下的人均實際收入。

數據來源:統計部門。

3.環保產業比重

指標解釋:

指環保產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環保產業是環境保護相關產業的簡稱,指國民經濟結構中為環境汙染防治、生態保護與恢複、有效利用資源、滿足人民環境需求,為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產品和服務支持的產業。它不僅包括汙染控製與減排、汙染清理及廢物處理等方麵提供產品與技術服務的狹義內涵,還包括涉及產品生命周期過程中對環境友好的技術與產品、節能技術、生態設計及與環境相關的服務等。

數據來源:統計、發展改革、經貿、環保部門。

4.森林覆蓋率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5.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麵積比例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6.退化土地恢複率

指標解釋:

土地退化是指由於使用土地或由於一種營力或數種營力結合致使雨澆地、水澆地或草原、牧場、森林和林地的生物或經濟生產力和複雜性下降或喪失,其中主要包括:(1)風蝕和水蝕致使土壤物質流失;(2)土壤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特性或經濟特性退化;(3)自然植被長期喪失。本指標計算以水土流失為例,水利部規定小流域侵蝕治理達標標準是,土壤侵蝕治理程度達70%。其他土地退化,如沙漠化、鹽漬化、礦產開發引起的土地破壞等也可類推。計算公式為:

退化土地恢複率=已恢複的退化土地總麵積/退化土地總麵積×100%

數據來源:水利、林業、國土、農業部門。

7.物種保護指數

指標解釋:

指考核年動植物物種現存數與生態省建設規劃基準年動植物物種總數之比。計算公式為:

物種保護指數=考核年動植物物種數/基準年動植物物種數

數據來源:林業、農業、環保部門。

8.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

指標解釋:

對省域內主要河流,國際上通常將40%的水資源消耗作為臨界值;對跨省主要河流,水資源的消耗不得超過國家分配的水資源量。

數據來源:水利部門。

9.地下水超采率

指標解釋:

指一年內區域地下水開發利用量超過可采地下水資源總量的比例。

數據來源:水利、國土資源、建設部門。

10.主要汙染物排放強度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1.降水pH值年均值、酸雨頻率

降水pH值年均值指一年降水酸度(pH值)的平均值。酸雨頻率指一年的降水總次數中,pH值小於5.6的降水發生比例。

數據來源:環保部門。

12.空氣環境質量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3.水環境質量,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4.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重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縣的相關內容。

15.城市化水平

指標解釋參照生態市的相關內容。

16.基尼係數

指標解釋:

是用來反映社會收入分配平等狀況的指數。基尼係數一般介於0~1之間,0表示收入絕對平均,1表示收入絕對不平均,小於0.2表示收入高度平均,大於0.6表示收入高度不平均。0.3~0.4之間表示較為合理。國際上一般把0.4作為警戒線。

基尼係數的計算方法:按人均收入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分成若幹組(如果不分組,則每一戶或每一人為一組),計算每組收入占總收入比重(Wi)和人口比重(Pi)。

數據來源:統計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