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風水(2)(2 / 3)

“午”是“仵”,指萬物已過極盛之時,又指陰陽相交的時候。

“未”是“味”,指萬物已成,有了滋味。

“申”即“身”字,是指萬物粗具形體的意思。

“酉”是“老”或“鮑”字,指萬物已十分成熟。

“戌”就是“滅”,指萬物消滅歸土的意思。

“亥”就是“核”,萬物成為“種子”的意思。

相傳,天皇氏製幹支,伏羲氏作甲曆,軒轅氏命大撓作甲子,太昊氏設正、顓頊氏作新曆,堯帝氏命羲和敬授人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與近世推算回歸年略相等。夏後氏頒夏曆,為中國之正朔唯一標準。

三代之曆製不同。夏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商以建醜之月之歲首,周以建子之月為歲首。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漢初因秦製未改,武帝時始改正朔用夏正。王莽改用殷正、建醜,其後魏明帝、唐武後及肅宗,先後改朔,但未久仍用夏正,以迄於清末。這就是說,我國古代每年以哪個月為歲首,是隨著朝代的更替而變化的。在漢以前的朝代中,每更換一個朝代,就要把月份的次序改一改,中國曆法中有幾次重大的改曆,商朝將夏朝所規定的十二月改為每年的第一個月,也就是“一月”,到了周朝又把夏朝規定的夏曆中的十一月改為每年的第一個月。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又把夏曆的十月改作每年的第一個月,直至漢朝的漢武帝時才恢複了夏朝的月份排列次序,一直沿用至今。從以上改曆來看,他們都是在“夏曆”的基礎上進行改換,沒有什麼新鮮花樣,所以,在我國曆法上將“農曆”也稱做“夏曆”,亦稱“陰曆”。所謂“夏曆”就是夏朝所製定的曆法,夏朝製定曆法是以“農事”為主要內容的,所以也稱“農曆”。夏朝在製定曆法時,所遵循的自然法則是以月亮的運行規律為依據的。月亮相對太陽來說,屬“陰”,因此,也將夏曆稱做“陰曆”。

我國第一個以甲子定年,據傳是在公元前2697年,也就是在炎黃五帝時期。又有說法是幹支是從戰國時期的太歲紀年法發展而來的。但是,較為可靠的記載則是東漢建武三十年(54)以後,就用甲子紀年了。到了東漢元和二年(58)時,就由國家將甲子紀年法頒行於全國,自此以後,延續至今,從未間斷過。以此算來,六十花甲已經輪回了三十二個周期。

幹支的用途也很廣。幹支紀年法是用陽曆的公元年除以六十,所得的餘數再減去三,就是這一年陰曆幹支的序號。若幹支序號小於或等於零,則幹支序號增加六十。

幹支紀月在農曆的十二個月裏都是固定的,與十二地支相配,並且規定,所配的地支為月建,如正月建寅、二月建卯……因為正月建寅是固定的,所以,我國有將過年稱做“鬥柄回寅”的說法。把正月作為歲首和建寅的習俗是夏朝開始的。

以幹支紀日的方法,從甲骨文的研究表明,是在春秋魯隱公三年(前722)二日己巳日起開始的,已經延續記錄了二千七百多年。紀日推算在一般曆書上都有。

幹支紀時是從魏晉時期開始的。那時候就有“甲夜”的說法。對“夜”的排列依次是甲夜、乙夜、丙夜,也就是與後來的一更、二更、三更相似。古人最早把一日分為一百刻,後來才分為十二時辰。

十二地支與十二月,十二時辰的推算,是用五虎遁和五鼠遁來完成的。由年幹推月幹的叫五虎遁,由日幹推時幹的叫五鼠遁。

幹支在我國民俗中最能引起人們重視的,莫過於在婚姻大事的十二屬相的衝忌。所謂衝,就是陰陽不合,衝將起來,是一種不吉利的屬相,是需要避忌的。任何事物都有對應統一兩個方麵,比如,剛為陽,柔為陰;君為陽,臣為陰;夫為陽,妻為陰;上為陽,下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左為陽,右為陰;前為陽,後為陰等。這些陰陽學理論規定了陰陽必須調和,不調和則是衝。在幹支內部又有衝、化、合、刑、害五種陰陽關係。

衝,就是衝突,天幹相衝的有甲庚、乙辛、壬丙和癸丁四對。地支相衝的有子午、醜未、寅申、卯酉、辰戌和巳亥六對。與此相對應的十二生肖是:鼠馬、牛羊、虎猴、兔雞、龍狗、蛇豬。它們是相衝的,不宜的。

害,即損害,也叫“穿”。害是以地支而言的,這一類裏麵有子未(鼠羊)、醜午(牛馬)、寅巳(虎蛇)、卯辰(兔龍)、申亥(猴豬)和酉戌(雞狗)。

刑,是互不相和的意思,也就是“克”的意思,刑有三種,一種是互刑,如子刑卯,卯刑子;第二種是朋刑,如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寅刑戌,戌刑未,未刑醜。最後一種是自刑,是辰、午、酉、亥。

化,是化合的意思。化是指十天幹而言的。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共有五種。

合,是指和睦的意思。是指十二地支而言的。合又有六合和三合的區別。六合是指子醜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日月。三合是三合一組的結合,就是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醜合金。

在十二屬相沒有衝忌之嫌的時候,就要選擇吉日良辰來完婚。吉日良辰其意思是在幹支係統中挑選日子。一般是在天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月德、民日、三合、天喜等日子裏操辦紅喜事。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滿日、閉日、月刑、月害、月厭、災煞、劫煞、五離、五墓、八專、四廢和不將等日,是不宜辦紅喜事的,特別要忌不將日。舊時對不將又有陰將陽將之分。民間有“陽將傷夫,陰將傷婦,陰陽俱將,夫妻俱傷,陰陽不將,夫妻榮昌”的說法。

以幹支選擇吉日良辰是我國民俗中的傳統方法。選擇的目的就是選擇吉利神煞,它可以給人帶來好運。民俗傳說中,神煞是按年月日時輪流值曹的。他們值曹的排定是由幹支硬性規定的,是不可改變的。吉神與凶神隨著紀年、紀月、紀日和紀時的幹支,輪流換班,周而複始,沒有窮盡,在值曹過程,他們所值之年月日時和所值時間的長短是不等的。如年神類神煞中的太歲,子年起子,一年行一位,順行十二辰為一個輪回,凡太歲所在之處,萬不可犯,必須回避,不得修造。所以有了“太歲頭上不動土”的說法。歲德合神煞是甲年在己,丙年在辛。凡遇歲德合為上吉,有宜無忌。由幹支規定的值年神煞還有歲破、奏書、博士、力士、蠶室等。月神類神煞有月建、月厭、天道、月德、月德合。月建在舊時有大小之分,大月建以月幹而定,小月建以月支而定。因為有了這樣的區分,舊時一些術士既對此義有所不明,又故弄玄虛地說:犯小月建則傷小兒,犯大月建則傷家長。將小月建稱做小兒煞。

日神類神煞在民間的選擇上也是很講究。是擇日中最多采用的,一般以四大吉日為最多,但它畢竟太少。另外還有天願、母倉、月恩、四相、時德、王日、官日、守日、相日、民日等吉日。每個吉日又各有最佳的選擇事宜。如天願日(正月的甲午日、二月的甲戌日、三月的乙酉日),在民間的傳說中,是由善神值日,最宜嫁娶,納財,敦睦親族等。母倉日(春季亥子日,夏季寅卯日……),在民間傳說是五行當旺所生之日,最宜收養栽種。四相日(春之丙丁,夏之戊己……)最宜遠行,修造,養育等。凶神煞有五離、害日、遊禍等日,由此可見,幹支學係統地反映了天體(主要是日、月、地)運行節律。擇吉運用幹支係統來推演天體節律,是符合天體宇宙學的基本原理的一門尊崇自然,協調生態平穩的數術學。但神煞並不是實際中的星宿,而是星命家臆想出來的冥冥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