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留世事,鳳凰登枝占梧桐。
一啟嬌娥配郎君,二啟得子貴如金,
三啟富貴享榮華,花轎出門好前景。
娶親路
在娶親的回路上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回來的時候不由原路返回來,從另外一條路上將新娘娶回家中。持這種說法的將這一習俗稱為“不走回頭路”。另一種說法是從原路返回,此俗認為“原路可圓”,這也是我國民間所企盼的“圓滿”寓意。陝北由於地理環境所限,都采用後者。
路途若遇其他娶親者,雙方要交換喜花,互相道喜。若遇到出殯隊伍,娶親人都要大聲喊叫“今日吉祥,花路上遇到寶(飽)財(材)啦”,以此來驅邪招喜。
接道
接道由“劫道”而來,取劫道的攔路之舉,形成習俗。摒棄劫道之醜名,換名為接道。
接道在陝北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娶親花轎路過村莊時,一些親友或村人將花轎“劫”住,一則讓吹鼓手好好吹奏一番,另則,可以對新娘進行嬉戲玩笑。另一種接道是迎親花轎回來的較早,天色還未黑下來,男家就打發人走出村外,將花轎攔住,待天色黑下來後,放花轎進村。這一習俗與我國古禮有關,因古禮雲婚娶於昏時,所以要待昏後進村。
在迎娶出行時是不能接道的,隻有在迎娶回來時才可以接道。
接道也有不同的方式,有的是用桌子將路攔住,桌上擺有小菜、酒、糖果之類,用以招待迎親人員和吹鼓手,有的則用一條長凳攔路,不備酒菜,僅以煙作為酬謝。有的用兩根棍棒撐起一塊大紅布攔路,這塊紅布被稱做花紅,是接道後贈給吹鼓手的饋品。有的接道很簡單,僅有一人站在路上就可以將迎親隊伍劫住。總之,凡接道中的物品,都是給吹鼓手的,是對他們吹奏的一種獎勵。
接道多種多樣,但它們的目的則是為了喜慶或等待時辰。婚事中有接道者被視為喜慶和緣分,如果沒有接道的,既顯得有些冷靜,又顯得這家人家在鄉鄰裏的人緣欠佳。
抱上轎
新娘出嫁時,須由人抱著或背著從閨房中出來上轎。一般由新娘的父親、兄長或舅舅抱著上轎。抱著上轎的習俗各地又有所不同。如南京一帶則是由新娘的父親或兄長抱著上轎,蘇州一帶則是由舅舅抱上轎。浙江蕭山一帶則是由新娘的兄弟來抱上轎。安徽合肥一帶則是由新娘的兄弟或其他至親背著上轎。江西地區則是由新娘的父親或哥哥背負上轎。
陝北民間有抱上轎的,也有背負上轎的。有父親抱上轎的,有兄長抱上轎的,也有舅舅抱上轎,這些都是根據不同情況來決定的。如父親不太老,可以抱上轎的,就由父親來抱,父親年邁抱不動的則由兄弟來抱,兄弟年齡小抱不動時可以背負上轎,再者就由舅舅來抱。總之,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選用人選。
遮蓋碾磨
迎親車仗進入村中後,路途上若有碾子、磨時,應以被單將其蓋上。民俗信仰中,碾子被奉為青龍,磨被奉為白虎。這些都是凶猛動物,又俗信龍為陽,女人屬陰,二者相見會有衝克,白虎本是周公安插在桃花女繡帳上用來傷害桃花女的凶神,因此,新娘更應忌。
新娘進入院中之前,應將牛、驢等牲畜牽出院中。在陝北俗信中一直將驢稱做“鬼毛驢”,有驢在院中,容易招來鬼邪。牛在陝北俗信中被視為“老家親”,這個活的“老家親”是不能與新娘見麵的。
鼓樂進入院中應鳴以長號,並加放大炮,以此法驅除院內所留鬼祟。
障車
障車是唐代阻攔迎娶的一種習俗。婚嫁時,鄉鄰親友們攔阻迎娶新娘的喜車,借以索取酒食、錢帛以戲樂。《唐會要·嫁娶》中載道:唐睿宗時,唐紹上疏稱:“往者下俚庸鄙,時有障車,邀其酒食,以為戲樂。近日此風轉盛,上及王公,乃廣奏音樂,多集徒侶,遮擁道路,留滯淹時,邀致財物,動逾萬什。”陝北稱此為“攔花路”,但沒有索取酒食之習,僅為祝賀、戲樂或聽鼓樂演奏。
撒穀豆
當迎娶新娘的車轎回到男家門口時,就有人手執花鬥,將鬥裏所盛的穀物、豆子、草節和銅錢、果子等物,望門而撒。在拋撒的同時,還要說一些吉利的話。孩子們也爭相搶拾銅錢、果子,在爭搶的同時還可以嬉鬧。這一習俗據說是源於漢代。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娶婦》中雲:當時習俗,“新婦下車子,有陰陽人執鬥,內盛穀豆、錢果、草節等,咒咒望門而撒,小兒輩爭食之,謂之撒穀豆,俗雲厭青羊等神來殺也。”這裏說的陰陽人,就是男女人,男人撒穀豆,女人撒錢果。吳自牧《夢粱錄·嫁娶》中雲:“新人下車……以數妓(伎)執蓮炬花燭,導前迎引。”
跨門檻
新娘迎娶回來以後,一定不能跨越雙門檻。如果是有大門的人家,要將大門門檻摘掉,讓花轎平坦進入院中,然後跨過洞房門檻後去坐帳。
陝北民俗認為:跨雙門檻的新娘有離異再婚之嫌,故而非常忌諱。在此俗信的影響下,陝北婚俗在迎娶的當天既不拜堂謁見舅姑,也不準進入其他房屋,而是直接進入洞房。
落花轎
當花轎進院後,要鳴炮三聲,司儀高唱落轎歌,其詞曰:
九宮八卦巧安排,新人新馬進院來,一撒金,二撒銀,三撒新媳婦進了門。
陝北南部則將此儀稱做“旱頭”。旱頭歌詞雲:
旱頭一撇,新人下馬,旱頭一撂,新人下轎。
旱頭是用草紮成,並纏上紙條。此俗與桃花女鬥法中拋篩籮相仿。將草人撇、撂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開馬羊凶神,新娘下轎吉利。
傳袋
傳袋,亦稱“傳代”、“傳席”。王棠的《知新錄》中說:“今人娶新婦,入門不令足履地,以袋遞相傳,令新媳婦步袋上,謂之傳袋。代、袋同音也。”此取傳宗接代之義。或稱不得踏地者,即不可得“地”,意為女到男家,不可有權勢,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觀念。傳袋由唐代的氈席、褥席鋪地演化而來。白居易的《春深娶婦》中雲:“何處春深好,春深嫁女家……青衣傳氈褥,錦繡一條斜。”此俗傳至宋代,更加盛行,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中說:“新人下車,擔、踏青布條或氈席,不得踏地,一人捧鏡倒引,引新人跨鞍,驀草及拜上過門。”因此俗亦可用草席,故而又被稱做“傳席”。傳袋時有伴娘和新郎家的親客唱讚語。其語雲:
一代傳十代,十代傳百代,百代傳千代,千代傳萬代。
或由喜娘一人領唱,眾人和之,曰:
捎袋傳口袋,(好!)一代傳九代,
(好!)新娘從袋上走過,一直走入洞房門口。
無論傳席,還是傳袋,都是在氈席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桃花女娶到周家以後,就是從氈上走過的,是破解周公安插小鬼用絆索將桃花女伴倒後衝死的禳法。陝北民間一直沿用氈這一物件,所以,陝北民間稱做“倒氈”。
跨馬鞍
新娘被迎娶到男家下轎或下車後,要跨過放在男家門口的馬鞍。蘇鶚的《蘇氏演義》中雲:“婚姻之禮,女坐於馬鞍之側,或謂此北人尚乘鞍馬之義。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穩同載者也。《酉陽雜俎》雲:‘今士大夫家婚禮,新婦乘馬鞍,悉北朝之遺風也。’今娶婦家新人入門時跨馬鞍,此蓋其始也。”沈榜在《宛署雜記》中雲:“新婦及門,初出輿時,婿以馬鞍置地,令婦跨過其上,號曰平安;從這段來看,跨馬鞍是在剛走出花轎或剛下得車來,就行跨馬鞍之儀。雲南納西族的跨馬鞍不用鞍,而是將大紅紙包裹在門檻上,新娘從門檻跨過,謂之跨馬鞍。
跨馬鞍亦出自桃花女鬥法,在馬鞍上懸掛一個瓶,瓶與鞍共同諧音“平安”二字,所以,跨這樣的馬鞍是求得平安的吉利的寓意,所以有“新人跨馬鞍,一世得平安”的俗歌。
跨馬鞍被後人又演繹出了新的內容。新娘從轎中出來,與新郎雙雙跨過馬鞍,既取二人“平安”之義,又說“好馬不備二鞍,好女不嫁二男”,隻要二人從馬鞍跨過就終一不二,偕老到頭。還有說法是,馬鞍將牛頭馬麵壓在下麵,使它們不得對新娘有所侵犯。
跳火盆
在桃花女鬥法的傳說中,火盆是用來驅除邪惡的。後人在婚禮中有跳火盆之儀。此儀的目的有二,一是依傳說來驅除鬼邪,求得吉利和平安;二是人們給火盆賦予了美好的寓意,火燒得很紅很旺,新娘從火盆上跳過去,將來的日子就會紅紅火火,財運也越來越旺。
陝北民間有另外一種說法,即女人改嫁後,來到新家之日,必須從火盆上跳過,以祛除滿身的邪氣,圖得日後平安。其實,這一說法還是從傳說中分衍出來的。正因為有了這個說法,陝北婚禮中的新娘不跳火盆,以避“二婚”之嫌。
拜堂
拜堂亦稱“拜天地”、“拜花堂”、“拜堂成親”。唐以前北方地區的民間也稱做“交拜禮”,是在特定的青廬中舉行此儀。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禮異》中雲:“北朝婚禮,青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於此交拜。”唐時演變為“拜堂”。唐王建《失釵怨》中雲:“雙杯行酒六親喜,我家新婦宜拜堂。”拜堂一般於辰、巳、午三個時辰舉行,忌諱未時以後舉行,以為不吉。宋代,有新人於結婚次日行拜堂禮的。南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娶婦》中雲:“次日五更用一桌,盛妝台鏡子於其上,望上展拜,謂之‘新婦拜堂’。”近代新郎新娘行此禮時,各地也不盡相同。安徽淮北一帶,案桌上除置香燭,設祖先牌位(或遺像)外,還擺上柳條糧鬥,內裝五穀雜糧,插上一杆秤,點燭燃香,鳴放爆竹後奏樂。樂止,禮生誦唱:“香煙縹緲,燈燭輝煌,新郎新娘,齊登華堂。”一對新人就位,禮生又唱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進入洞房。”新人依禮生唱詞行禮後,入洞房行合巹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