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打春(2)(2 / 3)

吳王夫差在姑蘇城的姑蘇山上建造了一座“館娃宮”,帶西施去賞玩,並帶別的美人隨從侍候。夫差與西施來到臨近山頂的館娃宮處,路邊有一尊石龜,取名叫“烏龜望太湖”,西施啟齒一笑:“大王,這石龜真有意思。”夫差一聽,樂得心頭直打戰,一把就把西施抱到石龜背上並說:“是嗎?寡人讓你也來‘望太湖’。”西施坐在石龜上麵,那極目遠望的姿態和神情,把吳王弄得神魂顛倒,正在陶醉之間,忽聽“撲通”一聲響,西施向前跌倒了,額頭撞在石龜頭上,鮮血直流,吳王連叫太醫。太醫來了,為西施把脈配藥,吳王叮囑,不許在美人額上留下傷疤。太醫答應著,並將白玉和琥珀碾碎,與草藥合在一起敷在傷口上。西施的傷口痊愈後,額上卻留下了紅點,那是由於琥珀用得偏多了些的緣故,但在雪膚冰肌的襯托下,顯得格外鮮豔嬌美。吳王看了,大喜過望,宛如得了稀世珍寶,並親自命名為“美人痣”。

吳王宮中的那般美人、貴妃,見一點紅色瘢痕竟如此討大王喜歡,也一個個地效仿起來,用筆在額間點一顆朱砂“紅痣”。這個風氣後來傳到民間,代代相傳。

月老

唐朝杜陵這個地方有一書生叫韋固,父母早亡,一個人過日子很艱辛,想盡快娶個媳婦操持家務,但幾次相親都沒能相中。有一次,他到清河縣去,中途歇在宋城客店。店主得知他還未婚配,想將前清河司馬潘昉的女兒介紹給他,並約好第二天清早在西龍興寺門口見麵。天還沒有亮韋固就去了。月光下,有一位老人正倚著一個布袋坐在廟門口翻著一本古書。韋固好奇地上前去想看看是一本什麼書,可是,書上的字韋固連一個也不認識。他問老人說:“這是什麼書?”老人笑著說:“這不是人世上的書,是幽冥之書。”韋固又問:“你的袋中裝的是什麼?”老人說:“是紅繩。”用它來係夫妻之足的。男女未生下來時,在冥中就將兩人的足係住了,即便是仇敵之家,貴賤懸殊,天涯海角,吳楚異鄉,隻要紅繩一係,必定能成眷屬。韋固又問他是幹什麼的。老人說他是冥中掌管天下婚姻大事的。這書就是冥中的婚書。韋固向老人請教他與潘司馬之女的婚事如何。老人說:“不成。”韋固讓他明示,將與何人成婚。老人說:“她現在三歲,到十七歲時你才能和她結婚。”韋固聽罷問:“我妻子家在什麼地方。”老人說:“是店北賣菜的陳婆的女兒。”老人就帶他到菜市中去尋找,隻見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老太婆坐在市上賣菜,懷裏抱著一個兩三歲的女孩。老人指給韋固後,說道:“那就是你的妻子。”

韋固見這一老一小,醜陋無比,心中很不高興,認為自己生在士大夫之家,怎麼能娶一個瞎婦人的醜女為妻呢?於是,大罵老人是“老鬼妖妄”,罵聲未絕,老人卻隱身不見了。韋固心中很是氣憤,回到家裏磨好一把小刀交給他的仆人,叫他去殺那個小女孩。仆人去後不久就回來了。韋固問:“刺中沒有?”仆人說:“本想刺她的心,可不知怎麼搞的,刀子卻紮在兩眉之間,沒有刺死。”韋固很失望。

自那以後,韋固每次求婚都沒有成功。十四年後,他在相州做了官,很有政績,刺史王泰很賞識他,就把女兒嫁給了他。這女兒十六七歲,容貌很美,韋固當然也很滿意。可是,這個姑娘很古怪,兩眉間常貼著一片叫做花子的麵飾,就是洗浴時也不拿下來。

一年以後,韋固忽然驚訝起來,他想起了當初命仆人刺殺那個女孩的事情來,刺的正是眉間,因而,他追問起妻子貼花子的由來。妻子潸然淚下地說:“我原是郡守(即刺史)的侄女,不是他親生的。叔父在宋城做官時,我正在繈褓之中。母親和兄長又先後死去,乳母陳氏將我養大。三歲時,乳母抱我在宋城客店附近的菜市賣菜,被一個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所以用花子把它覆蓋起來。七八年前被叔父撫養,叔父仁慈,待我像親生女兒一樣,後來就嫁給你了。”韋固問道:“陳氏乳母是不是瞎了一隻眼?”妻子說:“正是,你是怎麼知道的?”韋固驚歎不已地說:“奇哉,怪也。”於是,他相信了月下老人的話,並把以前的事告訴了妻子。從此,夫妻相敬如賓。

後人稱媒人為“月下老人”就是從這個故事來的。盡管它有命中注定的迷信色彩,但也表達了老百姓美好的願望,即真正的夫妻應是刀破不斷,棒打不散的。

坐花轎,拜天地

我國遠古時期,有很多地方盛行“搶婚”。凡搶到的姑娘,都是哭哭啼啼,不肯上路。搶婚的人怕耽誤了工夫,壞了好事,就把姑娘裝在柳條筐或袋子裏,急急忙忙背到家裏去成親。許多年後,這種搶婚習俗逐漸被演變為明媒正娶的嫁娶習俗,柳條筐和袋子也就被演變成花轎了。

拜天地是婚禮儀式中最為重要的一節,按照古法,它也有一定的寓意。一拜天地,就是告拜天上地下的神明和列祖列宗,知道他們倆今天在這裏成親;二拜高堂,就是要拜謝兩位父母的養育之恩;新人交拜,就是新郎新娘互相敬拜,表示在今後的日子裏一定要恩恩愛愛,白頭到老。行三拜之禮時不許有一點走神,倘若拜錯了方向,或者拜的兩人撞了頭,是要被人看做是不吉利的。

三拜之後,是婚禮中最重要的儀俗——喝交杯酒。喝交杯酒的古法是把一個葫蘆分為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拿一瓢,稍微嘬上一口酒漱口,用過後兩瓢合上,以象征兩人合二而一,從此一塊生活。現在喝交杯酒被演變成了新郎新娘同喝一個杯子裏的酒,也有的是新郎新娘各執一杯,喝後彼此交換酒杯再喝,與原本的交杯酒之意大相徑庭。

龍鳳相配呈吉祥

“龍”和“鳳”在我國民間一直被視為吉祥的象征。每逢婚嫁喜慶,大都以“龍”“鳳”為飾,叫做“龍鳳呈祥”。

據我國古籍記載,龍是管雨水的神,能興雲沛雨。龍有鱗、爪、須,其形為九種動物的組合。“頭似虯、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身似蛇、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世上本來沒有龍和鳳,據說,四千五百年以前,北方有以“蛇”為圖騰的華夏民族,這個氏族在西北部,而且人多勢眾,在向東、向南的發展過程中,吞並了許多弱小民族。於是,他們便在蛇的基礎上,添加了許多被吞並民族的圖騰特征,形成了一個最為凶猛的動物——龍,這就是“龍”這一形象的基本來源。

鳳,據說也是來源於東方一個強大民族的圖騰。“鳳”的演變過程大體和“龍”差不多,它是以某種鳥為原型,隨著後來該部落族勢力範圍的擴張,逐漸添上了被吞並民族的圖騰標誌,最終形成了“鳳”這種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鳥”。《說文解字》中說:“鳳”的形象“蛇頸魚尾,顴顙鴛腮,龍文虎背,燕頷雞啄,五色備舉”。可見,它是由好幾種動物的原型融合而來的。它“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飲”,出則雷霆不作,風調雨順,天下安寧。著名學者聞一多曾作《龍鳳》考證,認為“就最早的意義說,龍和鳳代表著我國古老民族中基本的兩個單元——夏民族與殷民族”,所以說,龍鳳基本上就是華夏民族的象征和標誌。

到了封建社會,“龍”和“鳳”都失去了圖騰的價值,秦始皇稱帝後,原先各民族共同崇拜的圖騰變成了帝王家的專用品,龍成了皇帝的標誌,鳳成為天子配偶的象征。

在民俗文化中,龍、鳳能給人帶來祥瑞,並且具有變化的神力。所以民間有“望子成龍”的說法。認為鳳是人類美德的體現者,它能歌善舞,品性高潔,能給人帶來吉祥和安寧。鳳多指陰性,所以那些尊貴的婦女常被譽為“鳳”。

居與坐

陝北民間有些地方在招待來賓時至今仍然說“居下”,居是古代的一種坐姿。其坐法是腳板著地,兩膝聳起,臀部下垂而不著地。實際就是現在所說的“蹲”。《論語·陽貨》雲:“居,吾語女。”意思是,坐下,我告訴你。《說文》雲:“居,蹲也。”《辭源》解釋為:“居的本意為蹲……後因有蹲踞的踞,本意遂廢。”居是一種不拘小節,比較隨意的休息方法,它較“坐”自在得多。古人將席地而坐稱做“坐”。坐時,雙膝跪地,腳背朝下,把臀部靠在腳後跟上,姿勢像跪,但跪要伸直腰股,臀部不得壓在腳踝上。《疏》雲:“坐,跪也。”跪可言坐,坐不可言跪。居還有另外一種姿勢,叫做“箕踞”,是隨意伸開兩腿,不拘禮節的坐法。其姿勢是臂部著地,兩腿向前張開,前寬而後窄,像個簸箕,故名“箕踞”。《淮南子·齊俗》雲:“胡貉匈奴之國,縱體拖發,箕踞反言而國不亡者,未必無禮也。”在古代,不管居還是箕踞,都比坐要舒服。所以,一般在招呼客人時,往往言“居”而不言“坐”。坐隻在禮儀中使用,居則無拘無束,所以沒有禮儀之約束。吳堡、佳縣等縣語言發音,仍然為“居”,就是“居”的習俗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