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年(1523)五月,日本封建主大內氏遣使者宗設來寧波通貢,另一封建主細川氏也遣貢使瑞佐、宋素卿前來。按寧波市舶司的規定,貨物的驗發以貢使所帶的勘合號數為序,否則,就以船隻入港的先後為準。當時宗設持的是正德朝的勘合,瑞佐、宋素卿持的是弘治朝的勘合。勘合不同,本應以入港先後為準。宗設的船先到,但宋素卿等賄賂市舶司太監,反得優先驗發。後來在宴會時,瑞佐和宋素卿又位列上座,宗設居次。宗設不甘心受歧視,十分惱火,就施展出海盜凶殺的慣技,當場與瑞佐格鬥。瑞佐被殺,宋素卿逃走。宗設追至紹興,再從紹興折回寧波,奪船入海。沿途焚殺劫掠,明朝軍官戰死多人,浙中大震。這就是所謂“爭貢之役”。爭貢之役是因市舶太監受賄枉法而觸發的,也暴露了明朝海防的廢弛和軍隊的懦弱。事後,明政府看不到政治和軍事的弊端,錯誤地以為“倭患起於市舶”,遂撤銷市舶司,停止對日的貿易。這種消極措施使正當的對外貿易和友好往來受阻礙,而走私活動卻更加劇烈起來。從此,公開的交易轉為暗中的走私,斷絕了官方的大批收入,使奸商從中牟取暴利。並由這種私下交易引起的爭端,釀成更為嚴重的“倭患”。
麵對嚴重的“倭患”,明政府於嘉靖二十六年(1547)派朱紈為浙江巡撫,兼提督福建沿海軍務,負責抗倭事務。朱紈上任後,攻下倭寇巢穴——雙嶼港,擒殺通倭的海盜商人頭目李光頭,並追倭入福建沿海,擒殺了另一名頭目許棟,在沿海一帶布下防線,頗有成效。同時,朱紈又搜捕處死一批通倭的商民,嚴申通倭禁令。他的這些措施,引起了在朝的閩浙官僚的強烈反對。因為他們和通倭的沿海勢家豪族有聯係,並通過勢家的通倭而獲利,因而,他們群起而攻之,誣陷朱紈捕殺通倭商民是“擅殺”良民。朱紈勢孤力單,慨歎“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之盜尤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最後,朱紈被罷官,並被逮捕辦罪。他憤恨不過,服藥自殺。“倭患”的出現使明朝官府內部相互傾軋的醜惡暴露無遺。
朱紈死後,浙閩防線被撤除,負責抗倭的巡撫官也罷設。自此,“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倭寇的禍害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