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沈德符在所著的《萬曆野獲編》中,細致描述了鎮撫司監獄中令人觸目驚心的慘況:鎮撫司獄雖名為“詔獄”,但居住條件比三法司監獄惡劣得多。其監室建於地下,牆壁堅實,厚達數仞,隔音效果極佳,即使隔壁慘叫呼嚎,旁邊房間都悄無聲息。監內人每欲買一物入獄,必經數道檢查,食物往往被扣留。而且規定監內不得自己燃火,雖在嚴冬之際,犯人也隻能吃冰冷的食物。犯人家屬一概不得入內探視,隻能在鎮撫司拷訊之時,與親人遙望而已。
另據《明史·刑法誌》載:官民被捉入鎮撫司獄之後,其家屬即被通告期限。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交納足夠的金銀,犯人就要受“全刑”。所謂“全刑”分五大類,即械、鐐、棍、拶、夾棍。當時人稱全刑為“五毒俱全”,犯人受刑之時呼叫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可以說,一旦“詔獄”,便是九死一生,而且詔獄之事嚴格保密,家屬往往不知死期。因此每當一人詔獄,其家人往往遠望獄門稽顙哀號,焚香祭祀,慘不忍睹。明代詔獄之殘酷實為中國封建帝王濫施淫威的一個突出體現,“荼毒之下,何獄不成?”如此看來,錦衣衛及“詔獄”之設就不僅僅是對封建刑法係統的破壞,而且在本質上是封建帝王及其爪牙實行恐怖統治的一個得力工具。
正統朝王振專權時,利用錦衣衛殘酷鎮壓官民。當時的錦衣衛指揮馬順是王振的爪牙,為王振偵緝、逮捕、拷打、殺害反對派的官員,流毒天下。侍講劉球就是被馬順殺害的。“土木之變”後,馬順被憤怒的朝臣活活打死在宮殿上。英宗複辟後,重又加強特務統治,先後信任錦衣衛指揮逯杲和門達二人。逯杲為英宗偵察、監視官員的陰私,得到寵愛,恃寵胡作非為,派遣校尉四出偵緝。四方文武大吏,富室高門,為求相安無事,紛紛以伎樂、金帛進賄,即使是親藩公爵也不例外。如果沒有送給賄物,逯杲就以某種罪名將其逮捕,搞得不少官員、士人家破人亡。不過逯杲也曾偵破了幾起真正的謀反案,如天順朝的石亨和曹吉祥案都是他所偵緝的,他本人也在曹吉祥叛亂時被曹欽所殺。
逯杲死後,英宗繼而信任門達。門達學逯杲的樣子,先調查一些事實,以示誠實無欺。取得英宗信任之後,便任意羅織栽誣,肆其毒虐。如陝西督儲參政婁良、福建僉事包瑛等12人,被校尉告發下獄。包瑛居官並無過錯,隻因得罪了校尉,才遭逮捕。他氣憤不過,自縊而死。其餘的人被遣戍,遣戍的時候,門達又派人在後麵跟蹤。天順八年(1464),英宗死,憲宗朱見深即位,門達失勢,被謫戍充軍而死,錦衣衛的勢焰才稍為收斂。
天啟年間(1621-1627),宦官魏忠賢把持朝政,利用錦衣衛殘酷鎮壓反對他的官員,使這個特務機構的殘暴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當時掌管錦衣衛的田爾耕、許顯純是魏忠賢的義子。為了討好主子,他們把反對宦官專政的官員羅織罪名,逮捕入獄,嚴刑拷打,殘酷殺害。田、許之輩設立了許多有名目的刑罰,有所謂全刑,即讓犯人備受械、鐐、棍、拶、夾棍五種酷刑,還有枷、斷脊、墮指、刺心,甚至煮瀝青剝人皮。犯人在獄中三天兩日就受一次拷打,一個個血肉潰爛,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淒厲呼號,令人毛骨悚然。如果要處死人,獄卒就在當晚高叫:“今晚有人該‘壁挺’了。”“壁挺”是獄中的專用名詞,就是死。然後把要處死的人單獨拉到一間牢房,當天晚上就給害死。害死後,陳屍獄中,一直到腐爛發臭、蟲蛆遍體時才用葦席裹著拖出去。因此,親屬也不知確切的死期,有的連屍首都無法辨認。犯人一進入錦衣衛監獄,就隻能存九死一生的希望,僥幸留下一條命的,也被折磨得不成人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