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從寧夏來的。”張曼新一點頭,顯得很有禮貌地答。“寧夏什麼單位?”
“農建十三師第三團。”
“你們要反映什麼問題?”
“反映為‘雙反’中製造的冤、假、錯案的平反問題。”
“雙反?什麼雙反?!”顯然這個中年男子對寧夏幾年前搞的“雙反”運動一無所知。
“是這樣。”張曼新便將五年前寧夏開展的“雙反”運動的來龍去脈以及浙江支寧青年遭受的無情打擊和在落實政策中急待解決的問題合盤托出。
“好,我們一定向有關單位反映你們的要求。”這個中年男人大概被張曼新情真意切的介紹所感動,立刻起草了致“浙江省軍管委員會”、“寧夏回族自治區軍管委員會”和“農建十三師、農墾局”三封公函,力陳了張曼新等人的要求,現擇其二份,實錄如下:
寧夏軍管委員會:
寧夏農建十三師三団十三連張曼新等十位同誌來我室反映,1959年浙江支援寧夏的人員,在1962年以前遭受“雙反運動”的政治迫害及其他原因,絕大部分支寧人員返回浙江,目前這些返回浙江人員要求解決以下問題:
1.無故被打成反革命的要求平反;
2.回浙江人員失去黨團關係的要求恢複;
3.回浙江人員,目前要求重新回寧夏參加生產勞動和安排工作,不願回寧夏的本人的戶籍問題要求遷回浙江;
4.對受政治迫害,喪失勞動力和死亡的家屬的困難給予救濟。
以上問題請調查,當前他們強烈反映,要求解決回寧夏參加生產勞動和安排工作問題,請軍管會酌情考慮解決。
農墾部辦公廳人民接待室(章)
1967年11月5日
農建十三師、農墾局:
寧夏農建十三師三團十三連張曼新等十位同誌來我室反映,浙江支援寧夏人員,目前留寧夏的人員,有以下要求:
1.由浙江支寧來的行業人員,要求仍按原浙江工資等級發,放;
2.支寧人員,目前平均工資仍是27元,要求調整;
3.支寧人員中一部分家屬過去是長期工,被退職為臨時工,要求恢複為長期工;
4.支寧人員的子弟滿十八歲以上,仍長期作為臨時工,要求轉入長期工;
5.支寧人員中一部分老農,現年老體弱,要求返回浙江;
6.支寧人員回浙江接家屬來寧的費用,要求報銷;
7.支寧人員中的大部分幹部被退職、精簡、長期下放勞動,或被動員返浙,現要求複職。
以上問題,請調查,根據黨的政策,酌情處理。
農墾部辦公廳人民接待室(章)
1967年11月5日
通過以上這兩封公函不難看出,張曼新在不遺餘力地為“雙反”運動中的冤、假、錯案鼓與呼!
兩年以後,張曼新被調到由農建十三師三團改為的農建五師三十四團,任“雙反”複查專案組組長。
四年以後,張曼新由三十四團調到農建五師落實政策辦公室,負責糾正“雙反”運動中的冤、假、錯案工作。五年以後,張曼新又從農五師落實政策辦公室調到自治區黨委落實政策辦公室負責糾正“雙反”運動的複查工作。
“文革”中被稱為“牙刷司令”的張曼新,顯示出了出類拔萃的獨特風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