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意識形態戰與宣傳不同之處還在於,它是“有計劃地利用目標人群”。宣傳假定情感的反應可以刺激群體產生行為,但是意識形態戰卻主要是通過間接的、以辯明事理和微妙的建議的方式。也就是說,“意識形態戰不試圖讓人相信什麼,表麵上它製定並表現一些材料,這些材料會刺激受眾的思想,以便發展和創造這些材料本身隱含的想法。”心理戰略委員會認為,意識形態戰通過“在有影響力的人士頭腦中注入新的事實和額外的知識,以便他們對已經接受的意識形態產生不滿,從而想要發展和計劃與他們新發現的事實相一致的修正過的概念。”因此,意識形態戰通過鼓勵精英人群將信息傳遞給其他民眾而起作用,它通過影響“能夠接近公眾觀點及公眾權威的人士,影響他們,再使他們將自己的觀點傳播給他人”,因此意識形態戰需要通過時間的消逝慢慢地達到其預期目標(注:Statement on Doctrinal Warfare Targets, 6 February 1953, DDRS; USIA, United States Doctrinal Program, n。d。 “June 1954”, OCB Central Files, box 70, OCB Central Files, box 70, OCB 091.4 Ideological Program (File #1) (1),NA,College Paek,Maryland。)。
意識形態戰計劃呼籲要鼓勵“拒絕共產主義的極權主義”,這很顯然是美國宣傳的一個主題,但是它又指出,“對共產主義或其他極權主義思想體係的反對,如果僅僅是出於對共產主義的恐懼,不足以保證積極地支持自由世界的原則;對於自由世界的原則的優越性的堅定信念是非常重要的。”行動協調委員會強調要“鑒別和發展自由世界的積極的美德,而不是反複訴說共產主義的罪惡”,因此,意識形態戰需要“形成自由世界的觀點,與構成自由世界的文化、經濟和社會形勢保持一致”(注:Outline Plan of Operations for the US Ideological Program (D-33), 15 December 1954, OCB Central Files, box 70, OCB 091.4 Ideological Program (File #2)(3),NA。)。
行動協調委員會的行動計劃提綱要求加強“對構成自由社會特色的基本原則的支持”(注:Outline Plan of Operations for the US Ideological Program (D-33),16 February 1955, RG 59, Central Decimal File, 511.00/4-155, NA。),將“美國的生活方式”等同於自由理念,但是同時也強調,美國的意識形態主要依賴一種抽象的、對於民主的自由和個人權利的忠誠,這些抽象的概念,尤其是自由的概念是此計劃的重點。要使目標人群相信,隻有在一個自由的社會中,他們的渴望才能得到最好的實現,而共產主義會威脅或是毀滅他們的渴望(注:OCB Ideological Planning Guide, 24 February 1956, OCB Central Files, box 70, OCB 091.4 Ideological Program (File #3)(8),NA。)。
盡管意識形態戰與宣傳有所不同,但是其並沒有偏離美國的心理戰略,美國新聞署的大多數海外機構都支持意識形態戰的計劃,對於它們來說,這個計劃隻是美國很多年來一直進行的一部分冷戰行動的一個新階段。意識形態戰計劃沒有製定新的行動,但是卻提供了一種機製,可以有效地將意識形態的主題融入與目標人群有關的許多官方和私人活動中(注:Draft Outline Plan of Operations, n。d。, OCB Central Files, box 70, OCB 091.4 Ideological Program (File #1) (6),NA。)。在此計劃框架下,公開的和隱蔽的方式都被用來刺激出版和發表符合意識形態戰目標的書籍和文章。通過私人出版商、非營利性基金會和教育機構等的努力,市場上充斥著意識形態方麵的著作。此外還利用各種渠道直接將意識形態方麵的材料送給目標人群,如通過個人之間的接觸、教育交流項目、大學的圖書館等等。盡管美國新聞署是唯一公開承認參與此計劃的機構,但是許多行政部門都在行動協調委員會的協調之下間接參與到此計劃當中。因為此計劃很靈活,可以給予各個機構和美國新聞署的海外機構足夠的靈活性來製定行之有效的計劃。
人們經常用“國家利益”來分析和判斷國家安全,而國家安全政策的目的就是為國家利益服務,保衛國家利益。在國際政治中,國家利益可能會由於人的行為而受到威脅、損害,得到保護,或被改變。個體的行為和集體的行為都可以影響國家利益,無論這種行為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積極的行為如一個人的演講或一個國家向另外一個國家宣戰,消極的行為如人的信仰、態度、觀點、思想、感情等。
人們習慣於認為國際政治是國家的行為,不容置疑,國家的公開行為確實是最重要的可以看見的行為。但是,國家是個體的集合,而且是無數類型的集合中的一個。在西方國家,國家是人們的同一和忠誠的最終焦點。在世界其他地方,家庭的、部落的、民族的、宗派的同一也許比對國家的忠誠更為重要。即使在要求公民忠誠的西方國家裏,還有許多團體影響著其成員的態度、觀點及行為。
在這個日新月異的世界上,存在著無數思想流派,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和曆史經曆,因此,國家的、團體的、個體的利益各不相同。而這些不同的利益相互作用,影響著國家的利益。為了保衛國家利益,政府部門作出各項決策,授權不同的行動,而這些決策和行動往往會以某種方式影響到其他國家的利益。國家的、團體的、個體的利益都取決於別的國家的、團體的、個體的行為。因此,在國家層麵上影響別國行為的能力非常重要。
當意識形態造成各國的對立時,各國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想盡辦法讓盡可能多的國家接受本國的意識形態。即使不能夠立即實現這一外交目標,也至少應該讓更多的國家保持中立狀態,以防止其加入敵對勢力所在的陣營, 從而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輸出本國意識形態的主要手段有:一是利用宗教直接進行意識形態宣傳;二是利用人員往來作為意識形態的載體;三是利用各種文化交流和大眾傳播媒介推廣本國的意識形態,直接進行思想滲透和文化滲透(注:金正昆:《外交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49頁。)。而這三種手段無一不與心理戰相關,或者是心理戰的主要內容。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冷戰這場爭奪心靈與思想的戰爭當中,意識形態是冷戰雙方產生敵對的基礎,並自始至終滲透心理戰的各個方麵,並最終為國家安全目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