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從不同的角度考慮,對不同的對象而言都會得出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結論。“綏西屯墾”對閻錫山等執政者而言,無疑是鞏固、擴大政治實力,開辟財源的舉措;但對當地人民而言,卻在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等方麵,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和影響。
一、政治方麵
(一)設立鄉公所,幹涉地方行政
屯墾隊進入墾區後,其軍事力量遍布墾區的每一個角落,行政機構在墾區各地紛紛建立。雖然綏遠省的縣、區、鄉政府的建製依然存在,但行政權力無法行使。墾區每營營部所在地都有鄉公所一處,鄉長由營長兼任。墾區附近的民刑案件,往往由墾區鄉公所包辦過問,地方上形成了雙重衙門。當地農民與墾區官兵發生了糾紛交涉,必須到營部鄉公所進行處理,甚至附近農民與農民發生糾紛,也都在那裏評理。當地的縣鄉基層幹部在墾區無所作為,形同虛設。
(二)串通、勾結土豪劣紳
辦事處借軍隊與政權之威,大肆掠奪綏西蒙漢農牧民的財富。屯墾隊的軍官亦上行下效,不事耕種,專門勾結地方劣紳土棍,剝削雇傭勞動,並進行轉手轉賣等投機活動,進行中間剝削。屯墾隊的團、營、連長都與當地的紳商大戶、地主老財們有密切的聯係。紳士土豪們不是將走馬送給墾區官長乘騎,就是過年過節大送酒肉或宴會請客,借以相互拉攏。每年春季開渠,夏季鋤地澆水,秋季收割碾打,冬季運輸等,地主老財們隨時可以向墾區連隊借人借車借工具。如五原大惡霸地主王樂愚、白煥彬、劉文,臨河縣大地主李幹臣、武仲璽、賈八寶,晏江縣大地主周成吉、張威、師六等均係綏西地區著名的劣紳地主。他們和墾區軍官過從甚密,在生產生活上來往密切,相互利用,相互勾結,狼狽為奸。地主老財們給墾區官長捎種上幾十畝好伏水地麥子,墾區官長們撥給幾十名士兵去給地主老財們幫忙開渠,既省糧食,又能喝兵血,雙方都打著如意算盤。而一般群眾則是望塵莫及。有些佃農群眾因為一時不慎,牲畜吃了墾區幾口青苗,常常遭受毒打或捆吊,但是墾區騾馬吃了佃農的青苗,從來不賠償。
屯墾隊的團營長與當地的劣紳地主勾結,利用他們熟悉當地情況,加緊搜刮,致使許多以牧畜為業的蒙民背井離鄉,另找牧場。漢族農民則變為屯墾軍官或屯墾隊的佃農,由於租稅繁重,所餘無幾,他們也都幾近破產。同時,有些屯墾軍官逐步轉化為當地的大中小地主或資本家。如陝壩巨商胡耀臣原係屯墾隊的一個連長,在綏西陝壩開設糧店貨棧,專搞投機倒把生意,沒幾年便發財巨萬;大地主白貴元原係屯墾隊的一個營長,沒幾年也搖身一變為臨河縣的大地主,擁有土地數百頃,牛羊數百頭。其他屯墾隊的軍官也大多在五原、臨河等縣占有大量土地和牧畜,從而成為當地新興的一批地主。
二、經濟方麵
(一)支付券的貶值
自1935年五原屯墾合作總社發行支付券以來,綏西各縣城市鄉村經濟繁榮、貿易暢通,在當時呈現出一派活躍的景象。合作總社依靠發行紙幣的便利條件,擴大經營範圍,大量套購當地農民的糧油牲畜等物資,壯大了墾區的經濟力量,給墾區人員和其上層統治者開辟了發財致富的道路。但對廣大人民群眾來說,並沒有什麼好處。相反,他們的勞動果實受到剝削,其後更受到支付券貶值的禍害。
“七七事變”以後,綏遠省的形勢空前緊張。在這個時候,綏遠省的平市官錢局發行的紙票價值不斷下降,最後一元抵五角使用。五原屯墾合作總社的支付券更是大大地貶值。商號小販一律拒絕使用,街頭巷尾無人交易。即便有人收用,也隻是以一元流通券抵五分錢使用,隻能買上一碗羊雜碎,所以群眾稱合作社票子是“喝雜碎”票子。支付券的貶值和停止兌換,不但使當地的鄉村農民叫苦連天,就是城市的商賈小販也被拖垮了很多,傾家蕩產,無法生活。
(二)霸地霸水、與民爭利
屯墾隊的川惠渠、華惠渠開挖時,占用了五原縣南牛犋、錦繡堂一帶原有佃農的很多土地。墾區既不撥地賠償,又不給予任何代價,致使許多佃農流亡遷徙,怨聲載道。五原新公中一帶的佃農原係耕種土匪王英的土地。這些土地被沒收後交給墾區經營,原有佃農多數失去生產資料,無法維持生活。隻有紳商大戶們(地主)能和墾區官長接近聯係,拉攏人情,還保留了一部分土地的耕種權利。五原新皂火渠中遊(新公中分水閘),每年春季灌溉青苗時,因為409團一營墾地都在新公中周圍,所以渠水來到後,新公中一營近水樓台,即將分水閘提起任意灌溉。青苗澆過二水後,才放閘輪澆下遊,致使新皂火渠下遊農民憤憤不平,敢怒而不敢言。新皂火渠下遊的王禪珠圪旦和什巴圪兔村一帶的農民群眾,生產生活逐年受到影響。甚至屯墾連隊澆完青苗,又將生地泡了伏水(生地泡伏水給來年生產打基礎),才讓一般農民群眾澆青。國民黨政府和水利社的灌溉章程,在墾區範圍內根本不能執行。這種依仗武裝力量與農民爭利的情形,五、臨兩縣不勝枚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