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1933年墾區農業經營概況(1 / 1)

“綏西屯墾”過程中,墾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於農事經營上,尤其重視發展農業。這是由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決定的,同時也符合經濟發展的自身規律,因為沒有農業資源的開發,任何經濟開發計劃都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屯墾期間,墾區的農業取得顯著成績,墾區不僅擴大了墾地,而且增加了作物的種植種類、種植麵積、收獲數量、收獲價值。在墾區農業發展的同時,林牧業也受到了屯墾隊的重視,並取得了一定發展。“綏西屯墾”農事方麵取得的成就為其他事業的進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據《綏遠概況》統計,從1932年8月“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成立到1933年7月,屯墾隊在綏西地區共丈放地畝1828頃。各墾區共向綏遠墾務第五分局、第六分局及達拉特旗、西公旗領租地畝共計4890餘頃。

一、種植種類及麵積

1933年共開墾耕地麵積2700多頃,播種1200頃,播種麵積中自種598.04頃,共需籽種雜糧1744石,馬鈴薯44250斤。綏西地區農民半種601.96頃,所用籽種全由農民自籌。統計本處各區共收獲雜糧8000餘石,馬鈴薯7萬多斤,除提獎士兵20%外,淨剩6000餘石。

1933年辦事處四個屯墾區的種植種類有19種之多,分別為煙草、小麥、豌豆、扁豆、虹綠豆、蓧麥、胡麻、粟、玉蜀黍、黃豆、黑豆、糜子、籽瓜、蕎麥、馬鈴薯、高粱、大豆、黍子、小糜子。

二、作物收獲數量及價值

1933年四個屯墾區共收獲糧粟6669餘石(不包括馬鈴薯72842餘斤),第一區至第四區收獲糧粟數量分別為1047餘石、2819餘石、2670餘石、132餘石,可見第二區收獲最多,第四區收獲最少。收獲的作物(不包含馬鈴薯)中以糜子數量最多,為2251餘石,豌豆、小麥的收獲數量分別以1536餘石、1171餘石位列二、三位,其餘的作物收獲數量均在千石以下。

四個屯墾區收獲糧粟的價值共為25203餘元,一至四區收獲價值分別約為3544元、11220元、9912元、300元。小麥收獲價值最高,為7712餘元,其次為糜子6505餘元、豌豆5112餘元。由此可見,雖然小麥的收獲數量不是最多,但收獲價值卻是最高,說明小麥的單價最高。

各屯墾部隊收獲的糧粟由辦事處組織售糧委員會辦理。各屯墾部隊由其收獲的糧粟內選留次年的種子與牲畜飼料;各屯墾部隊收獲的糧粟如自己食用得呈經辦事處核準,按當時行市作價,將款洋呈繳辦事處;糶售糧粟的款洋除各項稅捐運費及經辦人員一切旅雜等費從此支出外,悉為各部隊所有,以備歸還墊款;各屯墾部隊因經售糧粟所需的一切運輸旅雜費用須按章呈報,辦事處在糶售糧粟款內支發;各屯墾部隊選留的籽種與牲畜飼料由辦事處按秋季行情作價作為該年的收獲,次年的支銷。

售糧委員會直接隸屬於屯墾督辦辦事處,由205旅旅長、屯墾督辦辦事處總務處長、409團團長、410團團長、419團三營營長五人組成。售糧委員會的主任為屯墾督辦辦事處經理科長,主任之下設幹事二人及辦事員若幹人。該委員會的一切事務由各委員以會議形式決定,由主任執行。為辦事便利,一切應辦事項未經會議決定,亦得提交主任,請示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