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認為自然就是美,“生而美者,人與之鑒,不告則不知其美於人也。若知之,若不知之,若聞之,若不聞之,其可喜也終無已,人之好之亦無已,性也”。(《則陽》)天生就美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美的,隻有當別人把鏡子給她,才知道自己是美的,這是自然本性的呈現。就像聖人一樣愛人而從未意識到,當別人告訴他時,仍然是好像知道,好像不知道,皆出於本性。可見,在莊子的思想中“自然”即是“美”,“美”的本質就是自然而然,它既非人為造作,也不是刻意為之。所以,天地自然往往被莊子視為“美”的最高狀態,“樸素而天下莫能與之爭美”(《天道》)、“淡然無極而眾美從之”(《刻意》)、“昔者舜問於堯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黃帝堯舜之所共美也”(《天道》)。
莊子不僅在追求“美”,而且在追求“大美”。這裏的“大”不同於西方美學中所謂的崇高,而是從宇宙自然角度所體驗的自然之美,是超越了有限的無限之美。莊子以“大”來形容“美”是其“道”論在審美問題上的具體運用。“道”遍在於宇宙世界,自然而然又無形無象,“大”的超越性和意象性恰恰體現了“道”的以上特點。更進一步,“大”意味著對具體之物的特殊界限和範圍的超越,體現了不為一切有限事物所束縛的最大的自由。在《秋水》中,莊子通過北海若與河伯的對話傳遞了這一信息,“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兩□渚崖之間,不辯牛馬”,此時河伯是“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可當他見到大海時,才知自己“美則美矣,而未大矣”。北海若之所以指出河伯雖已是“美”,但卻不是“大美”的原因在於河伯的局限,河伯以為自己的有限空間被水充滿便是美,而不知還有大的望不見盡頭的無邊無際的景象。這種無邊無際望不到盡頭的“美”便是“大美”,是突破一己局限而達致無限境地的自然而然。因此,在莊子思想中,自然的就是美的,自然就是美,而且無邊無際的天地自然是一種最大的美,是無限的美,是“大美”,也是至美莊子的這種審美思想對以後中國的美學觀念有巨大的影響,包括對中國的藝術精神也產生了極大影響。所以,莊子的理想人格在審美方麵的表現就是“原天地之美”(《知北遊》)、“備於天地之美”(《天下》),而與世俗之人的“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的審美活動迥然有別。從莊子的用詞上,即可看出,古之人與今之人、理想之人與世俗之人對“美”的理解的差異。古之人、體道的理想之人求美的原則是“原”、“備”,而“原”、“備”皆有順承因任之意,沒有主觀妄為和強為,沒有心計思謀,沒有為美之心,從不誇耀和自我標榜,既不顯諸於人也不藏諸於己,皆是自然而然,體現了對宇宙大道的體認,追求的是與自然之道的融合。因此,這種“美”是真正的道之“美”、是囊括了天地萬物“眾美”的周全之美。這種美不是一曲之士所求的世俗之美,不是限於一隅的偏見之美,而是宇宙之大美,是體現了自然的純美,是素樸自然之美。而今之俗人的“判”美則鮮明地強調人的參與和主觀活動,是一種主客體對立化思維模式的形象表達。“判”指判定、裁決,內在蘊涵著“誰在以什麼樣的標準對什麼進行判定或裁決”,而判定的結果必然涉及是非問題。由“判”所衍生出的這些問題恰恰是莊子在竭力追問和反思的。今之人,由判定而來的美肯定帶有判定者的個體性因素,自然之美的純樸周全將不複存在。
“判”美是與自然素樸之美相對的人偽而製造的人工之美,在莊子看來,人工之美是“一曲之美”、殘缺之美,就像東施效顰一樣,東施隻“知顰美而不知顰之所以美”(《天運》),試圖人為的矯造出美。結果蹙顰不但沒有被視為一種美,反而受人嘲笑,正在於她的效顰之美不是發於自然,而是有意人為。西施蹙顰是因其病,蹙顰是自然的流露,這種狀態下是一種自然之美。在這一故事中莊子對美的探索已經又深入了一步,他不僅在問什麼是真正的美,而且還在問隱藏在這種美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在莊子看來,自然既是美又是美的本質和原因。美之所以為美源於自然。莊子力求穿透美之表麵現象,而深入其內部深究現象背後的本質、原因。正像《德充符》中小豬與死母的關係。小豬見母死而逃,因為子愛其母,不是愛母之形,而是愛使其形者。莊子認為美與愛一樣,都不是表象的、形式化的、人為化的東西,真正的美是有其內在精神,發自於內心的自然情感的真實流露。子與母之間的愛不是形式上的牽扯,而是生發於內部的自然情感,正由於此,莊子認為子之事親是命也,而不是儒家形式化的道德規範所規定和強化的。正像儒家的形式化道德對人的自然德性的破壞一樣,人為製造的美往往是對自然素樸之美的破壞。因此,對損害和違背自然的人偽之舉,所謂的人工之美,莊子進行了激烈的批判,“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馬蹄》)
在莊子看來,真正的“大美”不僅與人偽的殘缺之美對立,而且也不同於個己之見的“自美”,《山木》中“陽子之宋,宿於逆旅。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惡。惡者貴而美者賤。陽子問其故,逆旅小子對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以自為美、以己為美和人偽之美一樣,都是“一曲之美”,它產生於個體的偏見和成心,既缺乏自然之美的素樸純然,也沒有自然之美的周遍全,更缺乏自然美的無識無心(自美者是一己之偏心所見)。因此,莊子說自美者而人不知到底其美在何處,隻是一種自我欣賞,不會獲得他人的認同。
莊子雖認為美即是自然、真樸,主張“原天地之美”,反對一曲的人偽之美和有心為之的一己之美,但並不是對所有的人為之美皆一味的全部排斥。對那些“既雕既琢,複歸於樸”(《山木》)的人為之美,莊子持肯定的態度。在《山木》中講到工匠北宮奢替衛靈公鑄鍾,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鑄成“上下之繇”的大鍾,被人所稱道。究其原因正由於“萃乎芒乎,其送往而迎來。來者勿禁,往者勿止。從其強梁,隨其曲傅,因其自窮”,隨其自然。在《莊子》中,人為所造的人工之美有兩種區分。一種指複樸的人工之美,是順任自然,隨物之性,向自然回歸的人為之美。這種人為之美,力求做到自然,與自然符合可謂是美,卻絕不是至美、大美。從《天道》中舜對堯之政的評價可見兩種美之差異。舜說堯之政,“美則美矣,而未大也。”堯雖然“不敖無告,不廢窮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婦人”,但這是刻意用心而為之,不是出於自然之情,所以,舜指出,隻有“天德而出寧,日月照而四時行,若晝夜之有經,雲行而雨施矣!”愛民憂民應像日月之普照,雲雨之施行般自然而然,這才是大美,是與天相合之美,而堯的施政也是美,但卻是與人相合之美。這兩種“美”無論從範圍還是境界而言,都有著極大的差異。另一種是人為而違背自然的“殉物”舉動,即有心師學而卻有違於自然的失去本真的妄意行為,正如“東施效顰”。對前一種人為活動莊子或多或少有所肯定,但絕不讚揚;而對後一種舉動則是竭力批評和遏製的。所以,莊子的“美”有兩條實現途徑,一是指事物自然本性直接呈現的天然自然之美,這種美由事物自然本性所決定,人隻要順承即可;二是通過人為努力創設的人工自然之美,這種美是由人為向自然真樸的靠近來實現。對這兩種“美”而言,“自然”無疑是“美”的本質和靈魂。
莊子以自然之美為真正的美、最大的美,這種自然之美不是簡單地對自然狀態的描述,更是得道之人體認這種自然之美的精神境界。由這種美必產生樂,有大美便有大樂,得至美帶來得是至樂,“夫得是,至美至樂也,得至美而遊乎至樂者,謂之至人”(《田子方》)。至樂是與道、與天相融之樂,即“天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天道》),能夠達到天樂,與天和順,便是體道、和道、與道為一,“知天樂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天道》)、“言以虛靜推於天地,道於萬物,此之謂天樂”(《天道》)。與天和順、與道隨化即可以任生命之情,安生命之變,自然而然,天性純備,“聖也者,達於情而遂於命也。天機不張,而五官皆備,此之為天樂”(《天運》)。對“至樂”、“天樂”的讚揚和向往表明,莊子並不是沒有情感、缺乏快樂的人。他的生命中充滿了情感和快樂,隻是他的情感與快樂,不是世俗的情感和快樂,不是感官刺激的快樂,而是超越了世俗感官之樂和偏私之情,追求與天、道融合的大情、至樂,這正是莊子的“哀樂不能入”(《大宗師》)的含義,即拋棄和超越世俗感官之樂,“以求得到由根源之美而來的人生根源之樂”。
莊子的“美”不但與樂相合,且與自由相通。得自然之美,便有自然之樂;生命有了自然之美與樂,可謂自由的實現。“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禦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逍遙遊》),神人既有美的形體,又有自由的品質,是美與自由統一的形象化描述。在《莊子》中美即自由,自由便是美。“莊子理想中的美,是合於自然的天地之美,莊子稱之為‘大美’或‘至美’。莊子認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而天地之所以有大美,是因為天地體道而行,自然無為,不帶有實用的目的,自由無限,這就是美。”美、自然、自由三者是貫通而實質相通。對美與自由的貫通和崇尚使莊子的生命哲學具有藝術性的傾向。莊子以藝術的審美態度審視現實,以藝術的審美形式反叛現實,以此追求生命的自由。由此,莊子的生命最高境界即是一種審美的藝術自由境界,此境界中“道”與藝術中最高的意境是相通的。正如徐複觀指出,“當莊子把它(指道)當做人生的體驗而加以陳述,我們應對於這種人生體驗而得到了悟時,這便是徹頭徹尾的藝術境界。並且對中國藝術的發展,於不識不知中,曾經發生了某種程度的影響”。道的境界成為藝術化的境界,而要達到這種境界,莊子認為必須有特殊的修養功夫,使生命處於身心合一,形神不二,物我相合的“用誌不分,乃凝於神”(《達生》)的狀態中。即超越於世俗功利之上,專心沉靜於所從事的活動中,超越主客體間的界限與物我之間的分立,使我融於物,物中有我。這從莊子的許多故事中皆可看出。庖丁解牛(《養生主》)、梓慶削木(《達生》)、輪扁斫輪(《天道》)、佝僂者承蜩(《達生》)、津人操舟(《達生》)、大馬之捶鉤者(《知北遊》)等,這些工匠們在展開自己的工作時,都是聚精凝神,心誌不二,他們的工作都不僅僅是技術性操作,而成為由技上升為道的藝術性審美體驗。在莊子看來,這些工匠的活動過程正是生命境界的提升過程,是生命超越世俗由不自由到自由、有待到無待的過程。
所以,莊子的“美”作為自然之美,既是實然狀態的描述,又是應然境界的感悟,是存在的本然狀態之美,更是生命對其體認後的境界美、人格精神美。在這種美的精神體驗中,生命價值被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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