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錄此備忘——香港大麵積退稅有感(2 / 2)

這兩種退稅,雖然同此次香港的退稅同名,但性質、規模都不可同日而語。香港的退稅是真正的退稅——退之於民,其理由隻有一個,政府財政預算時發現收入大於需求,(香港的稅收並不是按計劃征收,或量出為入,而是依法征稅,經濟發展,多了多收,經濟萎縮,少了少收;加上收入不確定的政府投資及賣地收入,出現收入大於或小於預算的情況並不奇怪)。未來用不了這麼多錢,與其勉強用於不急需不必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務,提前消費,還不如把這錢退還給納稅人,由他們自由支配。所謂藏富於民是也。

收稅收了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聽說政府要把用不了的錢退還給納稅人,而且這個地方就是咱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東方之珠。這真正是長了見識,也長了知識。

政府征稅的目的是因為社會分工的需要向國民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自有國家以來,古今中外各國政府從來都是稅收不夠用,滿足不了或者帝王統治者驕奢淫逸的需要,或者是正常的公共福利支出,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政府嫌稅多了的。以我國為例,盡管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97年至今,稅收連年以超過GDP增長率將近十幾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但仍然滿足不了財政旺盛的甚至是饑渴的需求,中央政府財政有赤字已經二十多年了。目前我國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公共物品和服務的供給滿足不了社會需求。教育、衛生、科技、環境、社會保障、基本建設等方麵的欠賬仍然很多。所以,相信多數人乍聽到、看到香港的退稅之舉,不僅震驚,而且一時難以理解。

但我認為,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依我對香港區情的基本了解,港府之所以能夠有如此之舉,有一些基本因素是無須調查也可以想到的。

一是香港經濟發達,沒有城鄉差距,早已步入富裕社會,各項社會公共物品和服務特別是公共設施已經基本建成,再無須太多的市政建設投資。

二是香港沒有防務負擔,這樣也就無須巨額的軍費開支,這使它的公共服務負擔減少很多。

三是香港政府是有限政府,其負擔的公共物品和服務也就不像內地政府那樣廣泛。

四是香港的稅收民主、財政民主比較健全,法律和政府決策、辦事程序透明,政府開支受到立法會和納稅人嚴格監督,所以不可能搞什麼麵子工程、樣板工程等等,這樣就使它能將支出壓縮到最低,將效率盡量提高。而且,一旦政府財政出現盈餘,是藏富於政府還是藏富於民,並不完全取決於財爺,它更多地取決於多數納稅人的意見。所以,此次大規模退稅,與其說是“財爺”或特首的決定,還不如說是納稅人、民眾的決定。

當然,有一點也必須提及,2007年是香港特首換屆選舉之年。出台這樣一個普惠政策,“大開水喉”,必然會給現任特首曾蔭權的競選連任加分,這是不言而喻的。

對內地國人來說,有朝一日能像香港一樣,中央與地方政府金庫豐盈,“稻米流脂黍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能夠大規模的減稅甚或大手筆的退稅,目前還看不到希望。但是,我要說,這應該是今日政府和納稅人共同努力的目標,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無論我們怎樣努力,其終極目標還不是以人為本,滿足民眾的公共福利與自由選擇權嗎?!

正因為此,我將這則消息完整抄錄下來,以作備忘。在目前,它可能僅限於信息、知識,在將來,或許它竟會變成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