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音樂會(2 / 2)

我不解她怎麼說到這個了,我說那還要把這個"很"字也去掉,我確實就不好看,但容貌這東西,父母給的我也無法改變。

她說你怎麼不寫了,是不是因為我坐在這裏你才不不寫的?我說不是的,都寫完了,是關於乒乓球的。其實還有結尾還沒寫完。

她說你乒乓球打的不是還可以嗎?像我小時候我爸教我都沒怎麼學會。

我說背啊,我還喜歡下象棋,初中時,敗給一個小不點,拿了個亞軍,怪丟臉的。

說著又扯到初中了,她說初中都沒聽說過你,倒是聽說大庚了。我說大庚是我的好朋友,他畫畫很厲害的,到現在還有兩張圖貼在我的床頭櫃上呢!

她問我剛剛是不是有什麼不快樂的事情,介不介意和我說說。我指指那個摸下巴的顧興道:"你看他,是不是也有心事啊,壯誌難酬啊。每個人都有一個英雄夢,但是一將功成萬骨枯,一個英雄的光環卻是需要萬千狗熊的鮮血來獻祭。就像我。”

"……我小時候還想打乒乓球打進國家隊呢,我比較喜歡乒乓球,一個人的戰場,勝負都是自己的。可是現在我不想了,我覺得不可能了,在這個監獄裏麵,我每一天必須五點四五十起床然後吃飯然後學習然後再吃飯再學習……沒有自由可言,你看這陣子時候因為體藝節才那麼開放,等到運動會一過,那麼學校的規章製度馬上就下來了。似乎我這輩子存在的意義就在於給別人鼓掌,襯出別人的美好!”

聽了我的話,她陷入長久的安靜。然後對我說,我太悲觀了,應該積極一點。像《抬起你高貴的頭顱》裏寫的那樣--抬起你高貴的頭顱,我不準你就這麼認輸。

我說,知易行難。有人說,我用自己的追求來束縛自己的特長,看清了怎麼樣,沒看清又怎麼樣,不是還在努力嗎?

她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說了一句奇怪的話,大意是一個人做了很多很多的事,隻為了吸引別人的眼球,卻悲苦無功。(現在我知道了,那是陳奕迅的《浮誇》)

接著,她就問我將來有什麼夢想呀,就是想幹什麼,想當什麼。在越來越大的音響的吵雜聲裏我勉強能聽得清她的聲音。

我說,嗬嗬,我啊,副職是詩人,業餘作家,音樂玩家,正職隨便,工資不準太低就行。

她說作家不要怎樣帥,但作者不是好當的。

我點頭(我也嚐試寫過幾個小說,但都沒有一個結局,寫了幾萬字就寫不下去了)。她又說:"我的夢想是當一個城管,為社會做一些事情。等到我爸媽退休了,退休金比工資還高,不用我養活。

我歎了歎,這個不能比的。之後她又談到她的老太,我也想起我的老太,我發現我們之間還是有很多共同語言的。

這時候過來一個男的,幽幽秘密的對我笑了一下,卻對她道,又談戀愛呀,厲害呀!

江憶陽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對我說別理他,我當時就覺得他是個小混混而已,但那個"又"卻是讓我忌憚,不過想想也很正常,這麼優秀的女的誰不喜歡呢,情書應該一籮筐才正常!

她忽然有些委屈,低下頭對我說,如果有人說我們兩個人怎麼樣怎麼樣的,你怎麼想?

我說:"隨便他們說好了。(沒有說出口,委屈你了)”

也不知道她說了什麼。最後散場前她對我說:"也許這輩子隻有一次。你,我,坐在地板上,談著話,時候是體藝節,不要忘記,永遠不要忘記!”

"我怎麼會忘記呢,永遠不會。”

從來沒有一個人這樣跟我促膝而談,跟我說過這樣的話,"謝謝你。"在臨別的時候我說。

"把我的書帶回去吧,我要去吃飯去了。"然後她走了。

走路時,人潮湧動,看著灰暗的天,感動。謝謝你,我終於找到我身邊的知心朋友了!

晚上,大家該學的學,剛開始函數什麼的還是很基礎的,到後來就難了。回到宿舍,免不了被一陣調侃。熄燈後,我帶著暖暖的甜把這些都記錄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