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清代漕運水手的結幫活動及其對社會的危害(1 / 3)

在清代以輸送糧食為主的官方漕運業中,存在著近十萬人的一大批職業水手,這些人既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勞動者,也是當時頗具破壞性的社會階層之一。他們最初結幫活動的目的具有明顯的互助共濟性,但到清中葉以後,在日益濃厚的流氓作風的影響下,其幫會活動的方向逐漸轉向排他性和破壞性,從而對運河兩岸廣大地區帶來了相當嚴重的危害。晚清漕運終結後,原來水手的幫會組織遂演變成“清幫”這一著名的黑社會組織。

清代以前,漕運已存在了近兩千年,在這一漫長的時期裏,曆代王朝雖對運輸工具和航道狀況進行了許多改良,但總的說來,漕運運輸條件依然相當差,駕船拉纖始終是一項勞動強度大、風險高的艱苦工作。北宋時,蘇軾曾針對當時漕運者的狀況指出:“大冬積雪,水之至涸,而龜手爛足者,累歲不得代”;明代漕官則反映:運輸者“曝挽於赤日之下,則背肉生鱗,力撕於急溜之中,則哀呼聲慘”;清初漕督也說:運者“蹈江涉河,經曆寒暑,終年不得休息”。在運輸過程中,船破人亡的現象屢見不鮮。此外,運輸者通常還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唐宋以降,因賠償運物損失而家破人亡的記載,也不絕於史。更有甚者,他們還時常受到眾多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如明人所說:“運官有剝削,衙門有支費,洪閘有需索,到倉有經營”,等等。正因為如此,普通百姓都視漕運為畏途。各代封建政府為了保證漕運的正常運行,或強征民戶服役,或組建運軍承運,以解決運輸勞力的問題。如唐、宋及明初的服役民戶,漢、宋、明及清初的運卒等,他們都是在官府的嚴密監督下從事漕運勞作。不過,逃亡的現象非常普遍。

清朝建國初,繼承了明代的運軍製度,在各納漕地區組建了運丁(又稱旗丁)隊伍。平時,運丁在營衛組織的管理下從事屯田生產,到每年漕運期間,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則被簽選出來,承擔運輸任務。在運輸期間,各地的運丁和漕船被編為以“幫”為單位的運輸隊伍,即“各省糧船分幫”。每幫所轄船數不等,有多至七八十艘的,也有少至二十多艘的。各幫名稱都以所屬地區營衛之名相稱,如廬州衛頭幫、二幫,江淮衛頭幫至九幫等等。故清人又稱漕運隊伍為漕幫、船幫。但到順治後期,因營衛屯地大量喪失,加之運丁承運負擔過重,使運丁的經濟狀況迅速惡化,於是出現大量逃亡的現象,遂動搖了運丁運輸隊伍。順治後期,漕督蔡士英說:“邇年以來,衛丁富者益貧,而貧者日逃”,僅餘“奸軍劣弁”。在此情況下,各幫運官為補充缺額,隻有暗中招募水手。康熙以後,隨著傳統的戶籍控製政策的鬆動和雇傭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大批破產農民、手工業者等能夠較以往更自由地尋找謀生出路。他們中的一部分、特別是運河沿線的失業者便投身到漕運業中,並逐漸在人數上占據了船幫中的多數。康熙三十五年,清政府在舊的運丁製度難以維持的情況下,不得不改弦更張,明令規定:今後每艘漕船除必須保留二名運丁外,其餘十名左右水手皆可改為招募。從此,運丁人數銳減,其職責主要是承擔各船的監督工作,而應募水手則成為漕運運輸隊伍的主力。

由於漕運工作存在異常艱苦的特點,而應募者的待遇又相當低下,每名水手每年勞作八九個月,僅得六兩銀工錢。因此,前來投募者基本上都是走投無路之輩。據清代有關記載反映,應募水手的成分非常複雜,既有破產的農民、手工業者,也有城鄉中形形色色的無業遊民、乞丐,甚至流氓、罪犯等等。他們大都無籍無貫,走食四方,所謂“類皆無籍匪徒”,可以說都是從其他生產領域裏排擠出來的無產者,正如康熙時漕臣所稱“水手亦赤貧窮漢”。應募水手的這種成分特點,必然帶來如下兩方麵的問題,即一方麵,他們不像以往服役民戶、運軍那樣有身家拖累和軍紀約束,法紀觀念淡薄。他們經常改幫換船,甚至臨時出走,短工更是“聚散無常”。從而造成了運輸隊伍內部的經常流動性和無序性,給官府的監督和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困難,漕官運弁難以真正有效地控製水手的行動。另一方麵,在待遇微薄的情況下,完全以出賣體力為生的水手的生活極為困苦,基本上無力安家置業。而到每年冬季停運期間,他們又遭遣散,陷於失業境地,很多人棲身無處,老弱病殘者更為悲慘,無依無靠,難以為生。這種處境勢必造就了他們仇視官府及現實社會的心理,形成了生活放縱、盲目破壞的習性,正如古語所雲:無恒產者無恒心。與此同時,在他們心中不免也產生了改善現狀的強烈願望。但是,作為處於社會底層的無產勞動者,他們既不可能通過積攢工錢,從經濟上改善自己的狀況,更無法指望官府大發慈悲,從政治上解決自己的處境問題。他們最終隻有從自己身上尋找出路。於是,他們選擇了自己唯一所能選擇的道路:結幫組會,依靠團體的力量保護自己、改善現狀,並報複他們所不滿的社會。

在上述背景之下,清代漕運水手很早就開始了結幫活動,拜師傳徒,結幫組夥,雖屢經清政府查禁、打擊,但卻從未中斷。到嘉慶、道光之後,水手幫會活動日益頻繁,其影響更深入漕船內外,形成了無船不“幫”、無人不入“會”的局麵。由於清王朝從建國伊始就對民間結社實行查禁的政策,因此,漕運水手的結幫活動也始終采取秘密的方式進行,一方麵借助羅教等宗教做掩護;另一方麵,適應水手大都不通文墨的特點,主要通過口頭語言進行各項活動。正因為如此,反映其早期活動的文字記載便極為罕見。後世依據的史料,最早見於雍正時官府查禁其幫會的有關檔案。從這些文檔記載看,清初已有水手結幫活動,如雍正七年的一份刑檔記錄,被捕水手教首劉把式稱其教祖至當時已有八輩子,可見羅教在清初已存在於船幫之中。然而,因順治時漕運的主力是運軍,雇募水手人數很少,而運卒受到多方麵的約束和限製,故而結幫傳教的影響不大。但到康熙中期以後,隨著雇募水手占據船幫優勢局麵的形成,幫會乃得到迅速發展。據以上相同刑檔反映,雍正時水手中已有為數不少的羅教教徒,“每幫也有四五人,也有十數人”。不過因水手分布在各地,所受環境影響不同,所以教名也不止一個,除了影響最大的羅教外,又有大成教、無為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