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論漕運對中國古代社會的消極影響(1 / 3)

摘要:漕運作為中國封建時代的一項大政,對集權統治有著極其重要的經濟意義,客觀上對帶動古代水運業的發展及密切各地的聯係,也產生了頗大的積極影響。但是,漕運作為封建王朝大規模強製性征調財賦的工具,又對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影響。這主要表現在:直接地掠奪;高成本和高代價;“保運”對農業生產的破壞;“保運”對治河的影響。正因為如此,漕運便成為寄生於中國古代社會經濟之上的巨大毒瘤。

漕運作為中國特有的曆史現象,盛行於封建時代,被統治者稱為“安社稷之奇策”;又被視為人之咽喉、食道,有“一日不下咽,立有死亡之禍”之說,其政治意義十分重大。漕運還帶動了運河交通業的發展,在中國古代形成了同期世界史上罕見發達的內河水運網,對密切幅員遼闊的全國各地的聯係,促進社會經濟的交流,客觀上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漕運作為封建王朝強製性征調財賦的運輸手段,又在古代社會產生了巨大的消極影響。目前對漕運製度及其正麵意義研究較多,對其反麵影響注意不夠,這就不能不影響了對漕運的全麵認識。本文即著重探討漕運在古代社會的消極影響,希冀引起學界的注意。

先秦時期漕運尚未出現,無論是號稱一統的三代王朝,還是割據稱雄的諸侯列國,都無法長期地、大量地征調各地的財賦,其時便有“千裏不饋糧”之說。自秦代封建中央集權統治出現後,漕運也隨之興起。於是,秦王朝不僅可以就近利用京畿地區的財賦,而且能通過漕運這一有力的征運手段,調集京畿以外,甚至遠在千裏之遙的物資。此後,隨著曆代王朝對漕運的不斷發展,納漕地區和數量不斷擴大,漕運日益發達。然而,漕運蓬勃發展的背後,卻帶來了一個直接而嚴重的後果,即借助於漕運,封建王朝日益增加了對社會財富的控製和消耗。漕運猶如一張不斷延伸而凶猛的網,緊緊地追逐著各地經濟的發展,無休止地攫取了社會生產的成果。

如所周知,唐代以前全國經濟上最發達的區域是黃河中下遊地區,封建中央王朝立國的物質基礎也主要在這一地區。此時,統治者除了緊緊地控製著如號稱“膏腴之區”的關中等京畿地區的財賦外,又通過在北方地區的漕運,獲取了更多的巨額糧物。如西漢時,長期年漕關東糧食400萬-600萬石。隋代大規模漕運關東的結果,則出現了府庫充溢、倉庾陳腐的局麵,等等。如此長期大規模的征調,對當時生產力水平還相當低下的社會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負擔和摧殘,使得北方地區的大部分剩餘產品,甚至必要產品,都遭到了掠奪、消耗,從而嚴重地影響了農民的擴大再生產。

唐代南方經濟崛起後,漕運又沿著南北運河深入江南各地。開天年間,唐王朝每年僅征調東南漕糧即達400萬石之巨。中唐以後,隨著北方出現藩鎮割據、賦稅自私的局麵,唐室的漕運重點也集中到江淮地區。一時諸使紛至遝來,地方官競相進貢“羨餘”,東南漕運幾成唐中央的生命線。在此形勢下,新興的南方經濟也負荷起日益沉重的納漕負擔,唐人便寫詩揭露道:“汴水通淮利最多,生人為害亦相和。東南四十三州地,取盡膏脂是此河。”也正是從中唐開始,隨著北方經濟發展的緩慢,南方成為主要的納漕區域,而南方經濟每前進一步,所付出的納漕負擔便擴大一分。

北宋在征服南方不久,就確定了在江淮年漕糧食400萬石的定額。隨之,定額又迅速增至600萬石,最高時竟達800萬石。與此同時,南方各地所出的布帛、茶、鹽等百貨及珍寶,也不遠萬裏北漕京師。在宋代,中央王朝無止境漕運的結果,甚至造成了“東南財用窘耗日甚,郡縣鮮有兼歲之儲”的局麵。宋人有詩雲:“天寒村落家家忙,飯牛獲稻催滌場。燎薪炊黍呼婦子,夜半舂粟輸官倉。大兒拓囊小兒橐,掃廩傾?不須惡……”正因為如此,南方盡管水充土肥,物產豐富,稍遇災荒,也不免出現餓殍遍野、人煙斷絕的慘景。正如時人所道:“或謂取太多,六路有豐歉。其間一不熱,饑殍誰能掩?”南宋人也指出:“良相旦旦,惟恐不竭。”

元代以後,各代王朝對南方漕運的依賴程度更甚於以往。明代漕臣曾說:“夫江南,朝廷之廚也”,此話可以概括地反映統治者對南漕的認識。在這一時期,每年北運的四五百萬石漕糧和其他巨額物資,依然成為南方經濟的重負。清人曾指出:“天地生財,止有此數,不在官則在民。在官則官利……在民則民利。”他不好直接批評漕運本身,隻得更多地譴責漕務機構中的貪官汙吏,將漕運造成的“民生蹙”的後果歸罪於他們。事實上,貪官汙吏固然加重了漕運的危害,但造成這一危害的根本原因卻在於封建漕運本身。所以,明代有人說:“國家轉運,惟知急漕,而不暇惠民。”清季也有人公開說:東南民力最困者,“莫甚於漕”。

明清時期,太湖流域又是南方納漕最重的地區。明代全國漕糧正、折總額為518.97餘萬石,其中南直隸為180餘萬石,而蘇州一府就占70多萬石,這就極大地加重了這一地區農民的負擔。徐光啟指出,本朝江南漕糧雖較宋代為少,但江南七郡的漕額卻大大增加,於是,“江南七郡米價常騰”,素稱富庶的江南也不免經常糧食緊缺。清代蘇、鬆、常、鎮四府和太倉一州,“漕額甲於天下”,年納漕糧正、耗米150多萬石;此外又有“漕贈、行月、南屯、局恤”等名目的附加漕米30餘萬石,合計180-190萬石。道光十三、十四年,江蘇地方官林則徐接連上奏稱:在豐收米賤之年,這一百八九十萬石漕糧“即合銀五百數十萬兩”;如“米少價昂”,則又“暗增一二百萬兩”;再加上每年交納的地丁銀、漕項正、耗額銀二百數十萬兩,以致“民間終歲勤動,每畝所收除完納錢漕外,豐年亦僅餘數鬥”。近年江南屢有災荒,“民力愈見拮據”,“朝夕不飽,輸納維艱”,但漕額負擔不減,農民隻得買米交兌。這不僅惡化了江南農民的生產、生活狀況,而且嚴重製約了這些地區城鎮工商業的發展。如林則徐所說:蘇、鬆等地糧食緊缺,昔日全賴鄰省客商所販糧食補充,“百貨之流通,挹彼注茲,尚堪補救”。但近年鄰省接連歉收,出境糧食減少,嚴重地影響了本省的工商業。所謂“布匹絲絹銷量稀少,權子母者即無可牟之利,任筋力者遂無可趁之工”。可見,漕運在維持封建集權王朝繁衍的同時,對古代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破壞影響。

水運運量大、運價低,漕運無疑也應具有這樣的運輸形式上的優勢。然而,由於漕運是完全服務於封建國家的工具,所以,在統治者無休止地利用、發展的情況下,其優勢又湮沒於巨大的消耗之中,出現了高成本、高代價的後果,從而進一步加重了社會經濟的負擔。

首先,為了從事漕運,秦代以降曆代王朝在興修運河、製造漕船方麵,都耗費了巨大的國力。開挖及維修漫長的運河,耗費極大,有關這方麵的記載,可謂磬竹難書。如漢武帝為了能大規模征調巴蜀糧物,便征發數萬民夫,花費數年時間,在秦嶺山中開鑿褒斜水道,這僅僅是當時一項局部工程。隋朝在全國大興運河,則動員了數百萬民夫,甚至婦女、老人也被驅趕到工地。浩大持久的運河工程,對隋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影響。唐宋時,也投入了無窮的人力和財力修治運河。如開元十五年一次疏導鄭州河口的局部工程,就調發了3萬多人。北宋僅在汴口工程上,每年便付出不小的代價。由於黃河“向背不常”,引黃汴口每年也要變換,每次開挖汴口,都要動用數州民工“勞費不貲,役者多溺死”。崇守時,宋政府調集了數州民夫、兵卒修泗州直河,“其間疾苦竄歿,無慮數千,費錢穀累百萬計”。明代永樂時,興修會通河工程,役使兵、夫30萬眾,曆時一百幾十天,用銀“百一十萬二千五萬有奇”。明代斷斷續續修治運河耗費的資財,更難以統計。隆慶時的首輔高拱曾說:運河“年年淤塞,年年修築,為功促迫,勞費已多”。清代在修治運河方麵所耗費的國力,動輒百萬。據清人統計,道光二十五年東河(山東運河)“另案”用銀205.8007萬兩,南河(淮南運河)“另案”用銀330.4808萬兩。從道光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的3年間,東河年均用銀190多萬兩;南河則為300多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