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魯迅掙錢花錢皆行家(1 / 1)

樂活

作者:劉小川

1927年魯迅在廣州當教授的時候,有次去銀行領工資,月薪300大洋,銀行職員從頭到腳打量他:長衫、布鞋、襪子,都是便宜貨呀;頭發胡子粗且亂,一點不洋氣;而且還是走著來的,沒坐汽車或人力車,手裏也缺一根文明棍。

於是,這位職員堅持要核實,打電話到中山大學,詢問一個叫周樹人的相貌、穿著、口音之類。魯迅也不生氣,站在櫃台前靜靜地抽著煙。後來魯迅當然是領到大洋了,也收下那位職員的歉意和滿臉堆笑。不過他仍然走回學校去。

魯迅掙錢多,平日也能消費,在上海時,家裏常有客人,也時常坐汽車看電影。看完電影回家,若是人多,車裝不下,他讓別人先走,自己倚著蘇州河的欄杆吸煙等車,也是靜靜的,像個鄉下老頭。

(陳天華薦自《老年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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