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遊於藝的功夫——談藝術(2)(3 / 3)

在王陽明看來,舜作《韶》樂九章,周武王作《武》九變,都是在具備了中正平和的心境的基礎上製作的,因而具有較強的民風教化的作用,對人們的身心健康十分有益。而後世製作音樂,卻多是作一些俗詞濫調,與民風教化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還可能損害人們的身心健康。因此,王陽明才苦口婆心地勸誡人們:現在要想使民風返璞歸真,人們就要將音樂中的淫詞濫調都刪去,隻保留忠臣孝子的故事,使百姓人人都能明白道理,在潛移默化中激發他們的良知,長此以往,真正的音樂就能夠恢複了。也就是說,如果人們能夠保持心體的中正平和,就能夠製作出美妙的音樂,也能夠品味音樂的美妙了。

由此可知,並非所有的音樂都是真正的音樂,真正的音樂應該能把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沉重壓力釋放出來,讓人們獲得精神上的舒緩、休息和平和,並在音樂的美妙旋律中觸到自己的良知,重拾生活的信心。不能起到這種功用的,就不是真正的音樂,而是噪音了。

今時今日,音樂充斥著任何一個角落,走出家門,大街上、商店裏、汽車內都回蕩著各種旋律;回到家裏,電視中、電腦上,甚至鄰家的窗口都會有音樂飄來。不管你在哪裏,不管你喜歡與否、接受與否,音樂已每日每夜地浸潤著我們的毛孔,但這些音樂大部分是噪音。

大作家餘光中先生在《饒了我的耳朵吧,音樂》一文中,列舉了諸多被音樂逼於無奈的事實,從聲樂家席慕德到大文豪夏誌清、哲學家柏拉圖,從計程車、火車到咖啡廳、餐館、街道,從中國台灣地區到日本、歐美國家,用了大量的人物、現象來反映音樂帶來的後果:“其一是噪音、半噪音、準噪音會把我們的耳朵磨鈍,害我們既聽不見寂靜,也聽不見真正的音樂;其二就更嚴重了,寂靜使我們思考,真正的音樂使我們對時間的感覺加倍敏銳,但是整天在輕率而散漫的音波裏浮沉,呼吸與脈搏受製於繁蕪的節奏,人就不能好好地思想。”

當然,餘光中先生並不是討厭音樂,相反,他是一個音樂的信徒,對音樂不但具有熱情,更具有信仰與虔敬。正如他自己解釋的那樣:“國樂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謠的純真,搖滾樂的奔放,爵士的即興自如,南歐的熱烈,中東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夠令我感發興起或輾轉低回。惟其如此,我才主張要麼不聽音樂,要聽,必須有一點誠意、敬意。要是在不當的場合濫用音樂,那不但對音樂是不敬,對不想聽的人也是一種無禮。我覺得,如果是好音樂,無論是器樂還是聲樂,都值得放下別的事情來聚精會神地聆聽。音樂有它本身的價值,對我們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麵的作用。但是今日社會的風氣,卻把音樂當做排遣無聊的玩物,其作用不會超過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當做烘托氣氛點綴熱鬧的裝飾,其作用隻像是霓虹燈。”

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音樂家,也不擅長製作音樂,因而我們在無法回避那些不和諧的非音樂——噪音時,更需要修煉自己心體的中正平和,換一種心態去體會創作者的心聲,哪怕是挑剔其中的不完善之處也好,往往能讓我們忘卻了噪音帶來的折磨和痛苦。

總之,心中有音樂,聽到的皆是音樂,否則,入耳的就隻能是噪音。對音樂如此,對生活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拒絕某些事物,更不應強加在別人的身上。用欣賞的眼光去看待世界,那麼,世界處處都散播著美妙、和諧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