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明清時期傳統經濟倫理的嬗變和商業倫理的發展(2 / 3)

中庸、和的觀念是儒家重要的道德原則,為商也不例外。“和”作為儒家對世界的基本看法,被引入商業範疇。“和”可以生財,並且是生財的基本條件,因此,“和”也是明清時期商業倫理對商業經營理想狀態的設想,把中庸作為一條重要的經營原則。時有儒商指出:“太過者,滿則必傾,執中者,平而且穩,驕傲自滿,則易陷於困境。”凡人存心處世,務在中和:不可因勢淩人,因財壓人,因能侮人,因仇害人,否則,倘遇勢窮財盡,禍害臨身,四麵皆仇敵。如何做到中和?又曰:“惟能處勢益謙,處財益寬,處能益遜,處仇益德”,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凡待人必須和顏悅色,不得暴怒驕奢,年老務宜尊敬,幼輩不可欺淩,此為良善忠厚,教導商人要待人和善。可見,所謂和者,就是即使處於優勢地位,也不仗勢欺人,而要保持謙謙君子的溫和風度。這是使交易關係處於融洽狀態,從而長久保持下去的要務。買賣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心理認可的基礎上,所以為人忠厚,和氣待人,必然形成盈利與交友的良性循環。《新安休寧名族誌》記載,商人張洲“以忠誠立質,長厚攝心,以禮接人,以義應事,故人樂與之遊,而業日隆隆起也”。

明清時期的商人在經營實踐中,自覺遵守儒家倫理的和、厚、禮、義原則,樹立了一代儒商風範。義與和兩條基本理念是相互映襯的,都體現了商人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感。這表明明清時期商人對商業經營本質的認識非常深刻,達到很高水平。商業經營的本質,一是流轉,二是聯係,即在時間維度實現商品向貨幣的轉化,在物質維度通過網絡實現增值。在東方,良好的人際互動關係,是建立長期交易關係的保證,而儒家倫理是保持這種關係的基礎。

@@@二、明清時期商業倫理的道德規範

商業領域的道德規範不同於一般的道德規範,商業道德規範的目標,實際是樹立良好的商人形象,建立美好的商譽——義、誠、信,和、公、信,由義、和這兩個基本理念,派生了一係列道德規範,進而形成商業信譽的倫理鏈條。圍繞“義”與“和”的主線,培育商業信譽,從而帶來更大的利潤。在經營中,隻有把握義的基本原則,才能做到誠實守信;隻有誠實守信,才能贏得良好商譽,進而具有穩定的顧客群,這是古代商人基於商業倫理對“經濟力”的基本看法。誠信不欺的商業道德,將“誠信”始終貫穿於商業行為之中。據《婺源縣誌》記載,朱文熾在珠江經營茶葉,每當茶葉過期,他不聽牙儈的力勸,在交易文契中必書陳茶,以示不欺。他這樣堅持了二十多年,虧耗數萬金,從無怨言。他們就是這樣履行著誠信的信條。誠實不欺固然難得,不疑人欺,更加不易。餘華瑞著《岩鎮誌草》說,梅莊佘“家素貧,弱冠行賈,誠篤不欺人,亦不疑人欺,往往信人之誑,而利反三倍,中年積蓄累數千金,居鄉以長厚聞”。正是這種對人性本善的篤信,為自身贏得了牢固的信譽。

明清時期的商人為爭取社會地位,努力重塑自身形象,把誠信放在很重要的地位,而誠信也給商人帶來巨大商譽。據記載,歙縣商人吳南坡說:“人寧貿詐,吾寧貿信,終不以五尺童子而飾價為欺。”久而久之,顧客隻要看到商品是吳家經營的,看也不看就買,這就是商人誠信形成良好品牌效應的結果。公平交易,“和”是明清時期商業倫理對商品交易的最高要求,從和厚還推演出公平交易的商業道德規範。在公平交易的道德規範下從事經營活動,就能贏得顧客,與顧客建立長期、穩定的關係,以保證利潤來源,這就是“和厚生財”的道理。因此,“商書”要求商人公平交易,光明正大,不賺昧心錢。要求商人寧甘清淡,不以利祿關心,“正大光明,惟求潔白,不能貪利而毀約,否則失正大之本。買賣既已成交,又雲價賤不賣,希望主家捐用增補,此非光明正大也”。在公平交易的道德規範下,許多商人以磊落、厚道贏得信譽。明代時,有不少北京糧商以大鬥進小鬥出騙人,但商人陳勉遵守公平交易原則,“眾皆小鬥出米,勉獨出入惟一鬥,人信之,反致來眾,家遂豐裕,積產至十餘萬”。著名話本小說《賣油郎獨占花魁》中的賣油郎,“做生意甚是忠厚,不上一年,把店業掙得花錦般相似”(《醒世恒言》)。

@@@三、明清時期經商的職業素質要求

所謂經商的職業素質,是依據商業倫理的基本理念和經營中需要的智巧,對商人自身提出的一種要求。商人職業素質,體現了一種商業精神。道德規範強調對他人、對社會負責,而職業素質則強調自身修養。要想達到以義生財的境界,自身必須具備敬業、自尊、堅毅、勤儉、專一等高標準素質。同樣,要保持貿易關係的和諧,商人必須有一種謙虛、謹慎、冷靜的氣質。明清時期有很多高素質的商人,他們對自身要求十分嚴格,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行業自律、執著、敬業、自尊、自強的精神。強烈的敬業精神和自尊意識,是明清時期商人有意識培養的經商素質。他們非常熱愛自己的事業,對事業的意義、價值有正確認識,而且有自豪感。據記載,徽商的代言人汪道昆曾說:“良賈何負閑儒。”《明故王文顯墓誌銘》記載,山西商人王現說:“夫商與士,異術而同心。商人也可以‘立萬世家業,留芳於世’。”正因為明清時的商人如此熱愛自己的職業,形成風氣與潮流,才在經營活動中創造出“艱苦創業、勤儉為本”,“治家之道,猶在節儉”,“貿易之道,勤儉為先,謹言為本”等千古名句。因此,艱苦創業,儉約守業,不貪圖奢侈的生活享受,是商人的基本素質要求。雖然有人認為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但明清時期的“商書”認為,“所謂天定,乃是貧富有規律可循,視勤懶而定。若謂貧富,各有天定,豈有坐可致富,懶可保貧哉。彼大富固有自來,吾衣食豐足,未必不由勤儉而得。觀彼懶惰之人,遊手好閑,不務生理,既無天墜之食,又無地產之衣,若然不饑寒,吾不信矣”。這種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值得稱讚。“藝貴專精,業防貪濫”的警句告訴人們,經商應選擇適合自己人力、財力、智力的行業,以自己熟悉的業務作為起點,長期經營必可獲利。強調了“不識莫買,在行莫丟”,即不熟悉的行當不要介入,自己熟悉的手藝不要丟棄。不斷追求利潤是商人的本性,但“商書”告誡不可貪婪,貪心者易中騙局,不貪者穩獲厚利。認為所有騙術都是利用人的貪求之心,如果專心做自己的生意,“老成守己”,定然不會落入圈套。謙虛謹慎,和氣生財。中庸是中國的傳統道德,明清時期的“商書”也大力提倡“致中和”,教誨人們:“凡處財治事,須寬宏大度,懷人以德,以和為善。”“和能處世,和氣能生財,謹慎保平安。”“心慎則妄念不生,口慎則是非不招,思慎則無悔,行慎則無想。”對於商人的素質,當時認為:“凡待人必須和顏悅色,冷靜鎮定,得失安然。”商海處處充滿大風大浪,在各種風險麵前保持冷靜是必不可少的經營素質,指出“得意者誌不可驕,驕則必然有失;遭跌者氣不可餒,餒則必無主張”。又說“貨有盛衰,價無常例”,故此,“如逢貨貴,買處不可慌張,若遇行遲脫處,暫須寧耐”,是說無論貨物暢銷還是滯銷,皆要冷靜鎮定,寬宏大量,機智靈巧。《類要貿易賦》用詩一般的語言講述了商人這種素質帶來的良好後果:“情性舒和,處處光風霽月;襟懷粗暴,時時烈日嚴霜;識量深宏,定福高而祿厚;機謀淺窄,必禍重以非多。最宜氣健神清,切忌心慵意懶。”勤於思考,善於使用智謀,能夠取得成功,相反,使蠻勁則無功受累,“智力齊行,漫教力勝於智”。因此,聰明的人善於觀察和思考,即“有眼力者,識人識物;有口才者,辯是辯非;有心智者,知成知敗,為人身之至寶,實貿易之真宗;三者賢,江湖散淡之仙;三者拙,途路奔忙之子。有勇有謀,經營一帆風順,否則徒勞無功”。寬宏大量的素質,隨經驗的積累而不斷增強,從而又會帶來更多財富,《貿易販》說的“量隨識長,福向量全”,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