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軍隊發展方向(1 / 2)

在韓淩發布了土地政策之後,也發布了一項新的命令,像周圍認識的流民也好其他縣的家人也罷說明本縣的政策,然後有來登記的人口,有一人獎勵五錢。對於世家大族而言,五錢什麼都不算,但是對於寒民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尤其是一人五錢,那積少成多也能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於是以一傳十十傳百的傳播速度蔓延開來,讓不少流民也開始朝著韓淩所在縣的方向移動,僅僅一個月的時間,此縣的人口就增長到了五千人,韓淩的軍隊也從僅僅六百人的隊伍壯大到了一千人,而這一千人也全都配備了起初白袍老頭兒給予的存放在縣衙的武器裝備,韓淩給這支隊伍命名為“陷陣營”,由韓淩暫代營長一職。

關於軍隊的部署韓淩的目標是創建四軍十六營,每營人員及裝備配置最多達到三萬人,因此也就是整個韓家軍最多隻能擁有四十八萬人馬,畢竟兵不在多而在精,精兵才是戰爭勝敗的根本,僅僅用普通的百姓去充當軍隊隨隨便便給一把武器然後機械式的訓練,到了戰場上碰到一支精兵,那就不是殺敵一萬自損八千的代價了。同時每軍設立軍長、副軍長、軍師、營長、副營長、連長、副連長、排長、副排長、班長、副班長、共計十一個職位,政治部、監察部、刑偵部共計三大部門,政治部負責各級長官和士兵的態度和士氣,即有沒有反水思想之類。監察部負責各級長官和其他兩個部門中有沒有出現貪官汙吏,而刑偵部的工作就是配合監察部找出貪官汙吏的證據。在四支軍隊之上學習唐朝設立吏部(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勳封、調動等事務)、禮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兵部(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戶部(為掌管戶籍財經的機關)、刑部(主管刑罰,有行刑權,但一般沒有處罰權)及工部(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學習明朝設立錦衣衛(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搜集情報機構),而在這七個部門之上再設立議會製度,由四軍正副軍長、正副營長、軍師、政治監察刑偵部門主任、七部尚書和各地州牧、刺史、郡守、縣令組成,主要對於君主提出的想法和建議進行會議決定,施行少數服從多數的選擇,同時議會有權利駁回君主所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議會的設立是為了避免君主酒後亂國。

這些事宜都一直儲存在韓淩的腦海裏,畢竟自己的實力才剛剛起步,一共就隻有一千人馬,沒必要設立那麼多子虛烏有的職位。而自己的縣一共有1.54萬畝地,除去已經分配了的四千畝地之外,仍然還有一萬多畝地需要分配出去,也就是起碼還要有一萬人口在這裏定居,韓淩想了想,假設這1.54萬畝地全部租出去,一年能獲得九千五百多萬斤糧食,按照唐朝以前的士兵政策,一兵一天一鬥米,而韓淩訓練精兵,肯定不能讓士兵餓著肚子,所以按一兵一天兩鬥米來計算,在唐朝一鬥米相當於6.25斤,所以韓淩一年一縣收上來的軍糧可以養純步兵一萬五千三百五十名,這絕對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且一縣並不需要養一萬五千名士兵這麼多,一縣養五千士兵綽綽有餘,多出來的糧食,不僅能到胡地去換一些牛羊和草料,也能在自己管轄的地方碰到天災時可以緩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