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毒邪內蘊
“毒”在中醫學中的含義多種,是一個比較抽象的病因病性概念,凡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均謂之毒。包括了外來之毒及內生毒邪。外來之毒包括了病毒感染、煙草、油煙的汙染毒素,職業環境中的化學毒素,生活環境中的空氣、水、土壤汙染毒素,飲食中的各種毒素等;內生毒邪是各種病因在人體內所形成的病理產物的總稱,按照其陰陽屬性可分為屬於陽性的炎熱毒邪及陰寒之毒。內生毒邪為腫瘤的病機之一。華佗《中藏經》記載:“夫癰瘡毒之所作也,皆五髒六腑蓄毒不流則生矣,非獨榮衛壅塞而發者也。”已提出腫瘤由內在“髒腑蓄毒”所生。宋·楊士瀛《仁齋直指方》卷二十二“發癌方論”也認為“癌者,上高下深,岩穴之狀,顆顆累垂,毒根深藏,穿孔透裏”,指出癌是“毒”邪為患。外感熱毒多為感受了自然界的火熱之邪,如感染細菌、病毒等,或煙草、油煙,或化學毒素,或黴變食物等;內生熱毒多因為髒腑陰陽氣血失調,或情誌過激變化導致,或飲食不節製,飲酒過多,嗜食肥甘食物而化熱生火。如果不能及時清除,熱毒壅阻於經絡髒腑,久而久之,就易引發腫瘤。熱毒內蘊可形成腫瘤,因血遇熱則凝,津液遇火則煉液為痰,瘀血痰濁壅塞髒腑經絡,結聚而成腫瘤。如《雜病源流犀燭·口齒唇舌源流》記載:“舌生芒刺,皆由熱結之故,或因心勞火盛,而生瘡菌。”《醫宗金鑒·外科心法要訣》論舌疳:“此證皆由心脾火毒所致,其證最急……舌本屬心,舌苔屬脾,因心緒煩擾而生火,思慮傷脾則氣鬱,鬱甚而成斯疾。”將舌疳的病理歸於心脾毒火所為。《外科真詮》記載:“耳痔、耳蕈、耳涎三證……具由肝經怒火,腎經積火,胃經積火,凝結而成”,“牙疔、耳菌二症,具由陽明胃火所致。”高秉鈞在《瘍科心得集》中認為,腎岩由“其人肝腎素虧,或又鬱慮憂思,相火內灼……陰精消涸,火邪鬱結,遂遘疾於肝腎”,精辟地論述了內生火邪、毒熱結腫的病理。清·易方塢《喉科腫瘤》記載:“喉疳此由腎液久虧,相火炎上,消鑠肺金,熏燎咽喉。”因此,熱毒之邪是癌瘤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則現代藥理研究表明,大多數清熱解毒藥具有較好的抗癌活性,如半枝蓮、白花蛇舌草等。
陰寒之毒在癌的發病中具有重要地位。髒腑功能衰弱,律液精血停滯,陽氣虛複遭受寒邪侵犯,日久形成有形的瘕積。《內經》、《難經》論積皆從寒立論。如《靈樞·百病始生》記載:“積之始生,得寒乃生”,“腸胃之絡傷血溢於腸外,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並合凝聚不得散,而積成矣。”《難經·五十五難》記載:“積者,陰氣也。”並認為有形之物乃陰凝而成,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記載:“陽化氣,陰成形。”王維德在《外科證治全生集》對陰毒論治頗有特色,說:“諸疽白陷者,乃氣血虛寒凝滯所致,其初起毒陷陰分。”其發病部位傾向於另有一種“癌毒”,癌毒的產生與局部氣滯血瘀痰凝有關。腫瘤發生後癌毒又進一步加重了氣滯血瘀痰凝等證候,形成惡性循環。癌毒與氣滯血瘀諸邪均為內生之邪,它既是病理產物,又是致病因素,其間互為因果,造成惡性循環。到了中晚期,癌毒深重,重陰必陽,可化熱化火,更傷正氣,其害人之速,病勢之凶險,認為非其他毒邪所能比擬的。臨床常用以毒攻毒藥物,如蜈蚣、斑蝥、蜂房、全蠍、蟾酥、狼毒、硫黃、雄黃、馬錢子、巴、附子等,實驗研究表明,這些藥物大多對癌細胞具有直接的細胞毒作用。
綜上所述,正氣虧虛、氣滯血瘀、熱毒蘊結、痰濕凝聚,是腫瘤發生發展過程中常見的病理機製。在臨床實踐中,由於各種腫瘤的病因不一,患者個體差異大,病情不盡一致,病機往往是錯綜複雜的。即使是同一患者,在疾病的各個階段,情況也在不斷地變化,所以上述幾種病理機製並不是孤立的或單純的。常常是互相關聯和錯綜在一起的,有的髒腑氣血虧虛又兼熱毒壅盛,有的氣虛合並血瘀,或氣滯合並痰凝等,大多數患者都表現虛實夾雜,多髒同病。因此,必須根據每個患者的具體臨床表現特點,分清病機主次,審因論治,才能更有效地治療腫瘤。
§§第三章 名家臨證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