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閩漳之人一身膽 巨艨鼓篷向兩洋(1 / 2)

麝香象牙安息香,

小麥桃子咬牙糖。

中華聖物航大海,

白銀東來數閩商。

隆慶元年(1567),在福建巡撫都禦史塗澤民的奏請下,明朝統治者同意在福建漳州海澄月港部分開放海禁,準許私人出海貿易,從此結束了明代前期維持近200年的朝貢貿易製,使明代後期私人海外貿易得以迅速地發展發展。

明代後期通過海外貿易船輸進來的商品,根據萬曆十七年(1589)規定的《陸餉貨物抽稅則例》所列舉的有100多種,其中除少量的暹羅紅紗、番被、竹布、嘉文席、交趾絹、西洋布等手工業品外,絕大多數還是胡椒、蘇木、象牙、檀香、犀角、沉香等香料和奢侈品。據說,在16世紀中國同當時的歐洲一樣,對胡椒的需求量很大,中國貿易船在東南亞主要是購買胡椒,正因為如此,故位於蘇門答臘島西北部的亞齊為取得必需的中國貿易,不得不使自己確保擁有胡椒港口,從而把胡椒港口向蘇門答臘島東西兩岸擴展。有關當時中國進口胡椒的數量,據範?勒爾(J。c。VanLeur)估計,每年船運到中國的數量最多是5萬袋,2000噸,約占印度尼西亞胡椒總產量的5/6;而鮑樂史的估計是從1637至1644年,每年有800噸至1200噸胡椒輸往中國。總之,在17世紀初期,中國是印度尼西亞胡椒的重要購買者,這點從當時荷蘭的貨物清單中經常出現“中國胡椒”的字樣亦可得到證明。除了胡椒外,蘇木也是當時重要的進口商品之一。據估計每年船運量達3000-4000擔,即240-300噸。

而當時輸出去的商品除了生絲、瓷器和糖以外,還包含有各種絲織物、銅器、食品、日常用具,以至於各種牲畜等等。在1596-1598年任馬尼總督的摩加(AntoniodeMorga)曾把我國海外貿易商帶到馬尼拉的各種商品列了一張目錄表如下:

成捆的生絲、兩股的精絲和其他粗絲;繞成一束的優質白絲和各種色絲;大量的天鵝絨,有素色的、有繡著各種人物的、有帶顏色的和時髦的,還有用金線刺繡的;織上各種顏色、各種式樣的金、銀絲的呢絨和花緞;大量繞成束的金銀線;錦緞、緞子、塔夫綢和其他各種顏色的布;亞麻布以及不同種類、不同數量的白棉布。他們也帶來了麝香、安息香和象牙。許多床上的裝飾物、懸掛物、床罩和刺繡的天鵝絨花毯;錦緞和深淺不同的紅色花毯;桌布、墊子和地毯;用玻璃珠和小粒珍珠繡成的馬飾,珍珠和紅寶石,藍寶石和水晶。金屬盆、銅水壺和其他銅鍋、鑄鐵鍋。大量各種型號的釘子、鐵皮、錫和鉛;硝石和黑色火藥。他們供給西班牙人小麥粉、橘子醬、桃子、梨子、肉豆蔻、生薑和其他中國水果;醃豬肉和其他醃肉;飼養得很好的活鴨和閹雞;大量的新鮮水果和各種橘子、栗子、胡桃。大量的各種好的線、針和小擺設、小箱子和寫字盒;床、桌、靠背椅和畫有許多人物、圖案的鍍金長凳。他們帶來了家用水牛、呆頭鵝、馬和一些騾和驢;甚至會說話、會唱歌、能變無數戲法的籠鳥。中國人提供了無數不值錢,但很受西班牙人珍重的其他小玩意兒和裝飾品;各種好的陶器、製服、珠子、寶石、胡椒和其他香料,以及我談不完也寫不完的各種稀罕東西。

在這些中外貿易中,由福建出口的主要商品有:

1.生絲和絲織品:明人後期,我國絲織業生產已有了明顯的發展,即使是素不蓄蠶的福建,也不惜從湖州販運湖絲,“染翠紅而歸織之”,故同樣有著名的絲織品銷往各地,“凡福之綢絲、漳之紗絹……下吳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計,皆衣被天下”;“泉人自織絲,玄光若鏡,先朝士大夫恒貴尚之,商賈貿絲者大都為海船互市”。絲織業生產的發展為明代後期私人海外貿易的發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