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刳木為舟造大船 眾人劃槳款乃聲(1 / 2)

泉州人稠山穀脊,

雖欲就耕無地辟。

州南有海浩無窮,

每歲造舟通異域。

福建瀕江沿海,自古以來就是我國著名的造船中心和沿海貿易繁榮場所。早在春秋戰國時期,福建造船技術已趨於成熟,有“越人善於造舟”之說。居住在東南沿海的百越人,“以船為車,以楫為馬”。三國時期,吳國在建安(今福州)建立了官方造船工場,並逐漸形成了以福州為中心的官方造船基地。唐代,福州、泉州所造海船已有相當規模。宋元時期,隨著海上絲綢之路的開辟和發展,福建的造船業鼎盛。在宋代,福州、泉州、漳州和興化都是全國重要的造船基地。據《宋會要輯稿》載,太宗至道(995-997)末年官造船隻就有3237艘,天禧(1017-1021)末年有2916艘。元代建造的戰船更是以千百計。至於民間造船,其規模還在官造船之上。福州沿海九個縣,就有海船373艘。乾符時(874-879)晉江有一個叫林靈的大海商,就建造了百艘大舟。泉州有很多的民營造船廠,謝履《泉南歌》中記載:“州南有海浩無窮,每歲造舟通異域”,便是當時泉州造船業發達的寫照。

元代,福建沿海貿易進一步發展,南宋滅亡時,元初泉州統轄的船舶達15000艘,福建官吏獻出海舶達7000餘艘。由於海外交通和貿易的需要,宋元時期福建造的海船不僅數量最多,而且向大型化發展。

據吳自牧《夢粱錄》載:“海商之船,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載五六百人。中等二千料至一千料,亦可載二三百人。餘者謂之纘風,大小八櫓或六櫓,每船可載百餘人”。這就是說,宋代民間大型商船一般為5000料,載重量為10000-12000石(約500-600噸)除了貨物尚可載500-600人;中型商船一般為1000-2000料,載重量一般為200噸左右,可載人200-300人:小型商船,如鑽風、大小八櫓或六櫓等,也能載100餘人。元代,大型商船一般可載1000人,比宋代5000料船還要大。

明清時期,由於“海禁”的限製,規定船舶梁頭不得超過1.8丈,桅杆隻限兩支,還不許製造航速快的船舶。因此,在這時期福建的造船業雖在曲折過程中仍有所發展,但已不像宋元時期那樣發達了。

福建海船的形狀是“船頭尾尖高,當中平闊,衝波逆浪,都無畏懼,名曰‘丫烏船’”。宋代古船,首尖如楔,底削如刃,尾部呈方形,船身深而闊。正如宋代徐兢在《宣和奉使高麗圖經》中所描述的“上平如衡,下側如刃,貴其可以破浪而行也”。這種造型有兩大優點:首尖底瘦,水流阻力小,航行速度快。頭尖尾方,船身深闊,上部保持著很寬大的麵積,而船的吃水又深。這樣,長寬比例較小,而寬度吃水比例較大,因此,船既能裝載較多的貨物,又確保行進中的穩定性。在1974年泉州後渚港出土的宋代海船即是此種類型。相較於廣東、兩浙海船,福建海船更適合於深海遠洋航行,故有“南方木性,與水相宜,故海舟以福建船為上,廣東、西船次之,溫、明船又次之”。因此,宋代“舊例,每因朝廷遣使,先期委福建、兩浙顧募客舟”,甚至“金人所造戰船,係是福建人,北人謂之倪蠻子等三人指教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