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人們在燒製用做炊具的陶器時,往往在黏土中攙入少許細砂,加多加少根據黏土的性質和所要燒製的陶器的品種而定。
據分析,新石器時期的許多夾砂陶器,大都摻入一定量的砂粒於黏土中,從而提高了陶器的耐熱急變性能。這是新石器時期製陶術的又一項科技成果。
選擇好製陶原料,並將黏土加工成待用泥料,下一步製陶工序即是體現手巧和智慧的成型過程。
小型的器具可以靠手捏成型,但做較大的器具時,靠手捏不僅很難,要求十分規整就更難。為此,先民們發明了泥條圈築法。
泥條圈築法是將坯泥製成泥條,然後圈起來,把泥圈一層層 疊上去,黏合後再將裏外抹平成型。另外還有泥條盤築法,即采用一根長泥條連續盤旋向上築造,然後裏外抹平成型。
這兩種方法實質上沒有什麼差異,它們沿用了很長時間,即使今天的手工製陶還常用這些方法。
在古代,製坯最初可能是放在木板、竹席或編織筐上,便於移動和操作。後來發現隻要下麵的墊板可以轉動,操作起來就更方便了,於是發明了慢輪。
慢輪是一種用腳或其他動力轉動的圓盤,泥料在轉動的圓盤上用泥條盤築法製成陶坯,稍幹後再在慢輪上整形、拍打。
有了慢輪,不僅陶坯的形狀可以圓正規矩得多,而且製作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了。慢輪的使用是陶瓷工藝史上一項具有深遠意義的 成就,它是後世陶瓷生產中轆轤車的鼻祖。
為了增加陶瓷的美觀,陶坯在燒成之前,人們常用鵝卵石或骨器之類對陶坯表麵進行碾壓摩擦,使它顯得光滑。這樣做與拍打效果一樣,會促使陶質更加致密,減少開裂。
這種表麵碾光的陶器,最早見於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這種技術在當時已很流行。
在釉陶出現以前,眾多陶器的表麵都有紋飾,施加紋飾既美觀,又加固了陶坯。不同的紋飾往往體現了不同文化的特征,也就是說紋飾不僅是藝術美的展現,也是人們信仰和精神的表露。
表麵修飾的另一種方法是在陶器的內外表掛上一層陶衣。其方法是用顆粒較細的黏土製成泥漿,再將它施於半幹的陶器表麵。
實際上,施加陶衣的方法在仰韶文化時開始流行,采用不同 質地的泥漿可以獲得紅色、棕色、黑色甚至白色的陶衣。
陶衣不僅使陶器顯得光潔美觀,同時也便於施彩,大多數的彩陶都是表麵有陶衣。也正是這種陶衣裝飾方法為後來釉的發明奠定了基礎。
成型和晾幹的陶坯必須在一定溫度下燒烤後才能成為陶器。燒陶方法和火候的掌握是陶器生產的重要環節,製陶過程中的化學變化就是在這一階段完成的。
根據考古學和人類學的有關資料,最原始的燒陶方法還不是利用陶窯。我國專家曾經對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一些少數民族居住地的製陶工藝進行考察,發現當地燒陶的方式有3種:平地露天堆燒;一次性泥質薄殼封燒;豎穴窯或橫穴窯燒陶。
平地露天堆燒,是先將陶坯置於鋪在地上的木柴之上,點火燒 幹,趁坯體還熱,再在陶坯周圍架起木柴壘成堆狀,繼續燒烤。
這個過程約需兩個小時,最高溫度可達900度。燒完後,即將陶器挑出,趁熱用蟲膠塗抹口沿。
若做酒壇則通體內外都塗抹,以減少容器的滲漏。若用稻草或碎木片為燃料,則在燒烤過程中隨時添加稻草,以免陶坯外露。這種方法升溫快,燒成時間短,但是保溫不好,溫度不均衡,熱效率也較低,坯體難免時有生燒現象。
一次性泥質薄殼封燒,是先在地麵上鋪上一層木柴作窯床,把預先烘幹的陶坯放置其上,四周和頂部圍堆上柴草,外麵再用稠泥 漿抹上一層,使柴草外麵裹上一層約1厘米厚的泥皮,形成“泥質薄殼窯”。點火後,用棍子在窯頂戳幾個洞,以便出煙之需。
這種燒陶方法相對於平地堆燒,顯然保溫較好,可以通過調整窯頂的出煙孔,甚至可以將貼近地麵的窯皮掀起,以調節窯內溫度,燒成溫度為800度至900度,消耗燃料明顯減少。
豎穴窯或橫穴窯燒陶大多是選擇一坡地挖成簡單的窯,窯室在上,火膛在下,中間通過火道和火眼將它們相連,陶坯放在用泥柱撐起的窯箅上。火膛點火燃燒所產生的火焰,通過火道、火眼進入窯室,燒烤陶坯。
由上述資料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遠古時代的燒陶技術從無窯燒陶到有窯燒陶的演進曆程,表明當時的陶器燒製技術尚處於化工製陶的初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