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治安案件的檔案管理(3 / 3)

(4)日期。它是文書製作完畢的截止時間。

(5)頁號。它是指卷內文書材料所在的張次碼。如《受案登記表》在第5張上,那麼它的頁號應為“5”。填寫頁號是為了便於查找。如果一種文書的張數在兩張以上,如《治安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書》,其張次排列是從20到28,填寫頁號時,應當寫“20-28”。

(6)備注。它是注明卷內文書材料中的有關問題,以便辦案人民警察查閱文書材料時作為參考。

登記卷內文書目錄,應當在卷內文書材料排列順序、位置固定以後進行。登記時,字跡要清晰、工整,不能潦草。尤其是登記那些永久和長期保存的案卷卷內文書目錄時,字跡更應端正、清楚,要使用鋼筆和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墨水填寫卷內文書目錄。

4.填寫卷內備考表

卷內備考表是指立卷人在裝訂案卷之後,對卷內文書材料中存在的問題及其他事項所作的說明,供查閱案卷的人員閱卷時考證。裝訂於所有文書材料之後,封底之前。

5.填寫卷宗封麵

卷宗封麵的製作方法與要求如下:

(1)案件名稱。它是辦案人民警察對所受理的治安案件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所確定的名稱。辦案人民警察應當依據2005年12月28日公安部製定下發的《關於規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名稱的意見》(公通字[2005]第95號)確定案件名稱,如“盜竊案”、“賣淫案”。

(2)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姓名。應當按照《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決定類文書中書寫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姓名如實填寫,有幾個人寫幾個人的姓名。二人以上的,根據其在案件中所處的地位和所發揮的作用從高到低依次填寫。

(3)受案時間。填寫本案批準受案的時間。多起案件的,填寫主要行為的受案時間。

(4)結案時間。填寫治安案件具體終結的時間。

(5)立卷單位。填寫具體調查辦案並立卷的公安機關全稱。

(6)立卷人、審核人。填寫立卷人和審核人的姓名。卷宗封麵應用毛筆或者鋼筆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二)裝訂案卷的具體要求

它是立卷後的最後一道工序。其具體要求如下:

1.案卷裝訂采用統一印製的案卷封麵,做到入卷材料整齊平整,下齊、右齊。

2.為了便於保存和防止破損,在裝訂前要把文書材料上的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等金屬物去掉。

3.對於材料紙張大小不標準、殘損破缺的,分別情況作折疊、粘貼、裱糊處理。裱糊時要用膠水,不要使用糨糊,以防蟲蛀。對於那些已破損而又不便於裱糊的重要文書材料,可以用牛皮紙袋或者卷盒式卷皮保管。

4.有的文書材料是用鉛筆或者圓珠筆製作,但是又不能重新製作的,為了長期保存,應將原件複製一份,將複印件放在原件之後。

5.案卷內的照片(包括底片),一定要有文字說明。照片和文字說明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整體。每一張照片都應有相應的文字材料加以說明。照片如果沒有文字說明,就失去了保存和證明的作用。因為照片上所反映的形象隻是案件事實中的一個或者幾個片斷,需要有文字材料進行補充說明。

6.裝訂案卷,應當盡量使用裝訂檔案的專用繩線或者棉線,一般不要用麻線和尼龍線等。

7.裝訂線在文書材料的左邊,應當在案卷的左側裝訂。三個裝訂孔應當在一條裝訂線上,中間的孔在正中,上孔距上邊沿5厘米,下孔距下邊沿5厘米,在案卷封底係扣。裝訂線不能壓字壓行,以免影響查閱。

8.裝訂時要將文書材料取齊,最好能上下左右都取齊,起碼要下邊和右邊取齊,以達到整齊美觀、堅固之目的。但是,不能為了追求案卷的外表美觀,而將文書材料的文字切掉。

9.對一些不能裝訂入冊的物證材料,應當單獨立卷保管。

“思考題”

一、簡述題

1.簡述治安案件結案的含義及法定結案情形。

2.簡述治安案件終止調查的含義及法定終止情形。

二、判斷題

1.公安機關對在辦理治安案件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則建立案卷。

2.根據《公安專業檔案管理規定》的規定,治安案件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長期,即16年至60年。

3.非公安機關查閱治安案件檔案的,原則上不予提供,特殊情況應當經檔案形成部門和檔案主管部門批準。

4.凡是存入治安案件案卷的文書材料都應當是依法製作或者獲取的。

5.凡是存入治安案件案卷的文書材料,必須是經過查證屬實的。對那些未經查實或者雖然經過查證但不能確定其真偽的文書材料,一律不能入卷。

6.凡是存入治安案件案卷的文書材料,必須是與本案事實有關的文書材料,與本案無關的文書材料,不得存入案卷。

7.編寫卷內文書材料的張次,按冊編排頁碼時,要以張為單位編號,即一張編一個號。但是,卷內的便條、小紙條、信封等,不應編寫張次號。

8.編寫號碼的位置要適當。頁碼標在每頁的右上角。材料背麵有文字、圖表等內容的,正、背麵各編為一頁,背麵頁碼標在左上角。

9.在編寫卷內文書張次號時,應當用黑色圓珠筆、鋼筆和毛筆編寫,也可以用打號機打號。

10.卷內備考表是指立卷人在裝訂案卷之後,對卷內文書材料中存在的問題及其他事項所作的說明,供查閱案卷的人員閱卷時考證。裝訂於所有文書材料之前。

三、製作題

警院學生小李到公安派出所實習,民警老王將剛辦結的一起治安案件的材料堆放在小李麵前,要求小李整理出一套治安案件案卷材料。

小李看的材料有:《傳喚證》;《扣押物品清單》;物證照片;《受案登記表》;卷宗封麵;報案材料;《詢問筆錄》(詢問被侵害人、證人);《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案情說明;《詢問筆錄》(詢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卷內目錄;銀行代收罰款收據;證人證明材料;鑒定結論;審批表(按形成時間順序排列);書證;《聽證申請書》;《舉行聽證通知書》;《行政複議決定書》;調查報告的曆次修改稿;《送達回執》;現場照片;《聽證筆錄》;卷宗封底;備考表等。

§§第十一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救濟和執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