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告處罰的執行
警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警戒、教育,責令其承認錯誤並保證改正違法行為的一種治安管理處罰。在執行人員向被處罰人送達並宣布警告處罰決定書時,不論當事人是否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警告處罰即時執行。
二、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處罰的執行
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處罰的執行,是通過收回由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剝奪違反治安管理人經營此行政許可事項的資格。吊銷許可證是比較嚴厲的處罰之一,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人身財產權。從表麵上看,吊銷許可證剝奪限製了被處罰人的行為能力和資格,但實質上影響了公民、法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由於許可證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因此,《行政處罰法》將吊銷許可證列入聽證程序中,即行政機關必須在充分聽取被處罰人意見並經查實核對後,依據確鑿證據和法律條文作出吊銷許可證的處罰。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處罰的,應當在被吊銷的許可證上加蓋吊銷印章後收繳。被處罰人拒不繳銷證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公告宣布作廢。
三、限期出境和驅逐出境處罰的執行
省級以下公安機關承辦的治安案件,需要對外國人處以驅逐出境或者限期出境的,由省級公安機關報公安部決定後,由承辦機關宣布並執行,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
(一)限期出境的執行
執行時,由承辦機關向被處罰人宣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在被限期出境外國人所持的護照或者其他的出入境證件上加蓋限期出境章,注明限期出境的期限。被處罰人一般可以自己在規定的期限內離開中國,公安機關應派人監督,直至被處罰人離開我國國境。在規定期限內不離境的,公安機關可以派人將其遣送出境。
(二)驅逐出境處罰的執行
承辦機關在向其宣布處罰決定的同時,要向其宣布不準入境年限。驅逐出境的執行一般是由公安民警將外國人押送至出入境口岸,將其送上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執行過程中,可以使用械具。應當注意的是,被處以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又並處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的,應當在執行完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後,再執行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處罰。
“案例分析”
雖然行政拘留已經開始執行,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60日內李某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受理的,還可以依法提出暫緩行政拘留執行的申請。本案中,公安機關以行政拘留已開始執行為由,拒絕其暫緩執行申請是不合法的。
“思考題”
一、簡述題
1.當場收繳罰款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2.簡述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條件。
3.簡述擔保人的義務與法律責任。
二、選擇題
1.下列行為人實施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是()
A。趙某,1991年1月出生,於某年某月多次攔截、追逐同班女同學蘇某被公安機關發現
B。錢某,1966年10月出生,左腿殘疾,某日與鄰居爭吵時,公然侮辱他人,達到情節嚴重程度
C。孫某,1932年8月出生,某年某月阻礙公安機關解救其兒子“買來”的媳婦,情節非常嚴重
D。周某,女,1977年6月出生,某年某月因非法儲存罌粟殼被公安機關抓獲。家中有11個月大的女兒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罰款處罰決定的,正確的做法有()
A。受到罰款處罰的人都應當自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B。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罰款決定後,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被處罰人提出,人民警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C。當事人拒不繳納罰款,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處以30日以下行政拘留
D。人民警察當場收繳罰款,不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製發的罰款收據的,被處罰人可以拒絕繳納罰款
3.崔某因介紹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處以15日行政拘留。崔某不服該處罰決定,欲申請行政複議,並提出擔保人,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在其提出的如下擔保人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是()
A。石某,也係本案涉嫌介紹賣淫人
B。林某,當地個體戶,月收入3000元以上,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兩年前刑滿釋放
C。齊某,當地居民,月收入5000元以上,現因涉嫌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被監視居住
D。馬某,崔某母親,已取得日本國籍,現回國投資,在當地有固定住所
§§第十章 治安案件的終結